1949年广西解放,敌军副司令沦为俘虏,2年后领导下令就地处决
战争时期,革命组织一直坚守原则,不管条件多么艰苦,都不会损害老百姓的利益。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原则,深深印在几乎所有革命战士心中。不仅如此,我军对待俘虏也非常仁义,若是普通士兵的话,我军会帮忙治疗伤病,给予一部分路费,让他们回老家正常生活。
若是军官的话,我军会将其集中起来进行改造。他们积极配合国家的改造,还能有机会得到提拔和重用。不过,并非所有的人都有资格得到优待,1949年我军解放广西地区,期间有一个敌军的副司令沦为俘虏,他没有得到组织的优待,2年之后被领导下令就地枪决。
这是怎么回事?这个副司令名叫李本一,之所以没有得到哦优待,是因为他的罪过太大,得不到国家的原谅。李本一出生于1902年,原本是广西容县人,他出生于一个穷苦家庭,18岁时因为时代原因加入部队成了一名战士。他的能力很强,进入部队后,得到了白崇禧的赏识。
在白崇禧的提拔和重用下,李本一进了南宁军校学习。在这期间,他掌握了很多军事技能,为接下来领兵作战打下良好基础。抗日战争时期,李本一参与过淞沪会战,还在安徽省担任第5行政区督察专员。此外,他还先后担任过第138师师长、第176师师长、第7军副军长等职务。
抗日战争时期,李本一作战勇猛,经常身先士卒,对抗日本侵略者,为抗战做出了一定的历史贡献。只可惜,李本一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抗战英雄,他在战争时期配合部队国民政府高层,给革命组织造成了许多麻烦,而且还伤害了很多无辜的老百姓。
被俘之后,李本一被关押了起来。1951年,安徽地区对他进行审判,最终以“残杀三万群众”的罪名,对他判处了死刑。最终李本一被押赴刑场,工作人员依法执行枪决。一声枪响过后,李本一这个曾经在战场上叱咤风云的高级将领,在刑场上应声倒地,落了一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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