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系音乐剧表演专业教学计划

2003年10月,我在“东方艺术学院”(筹建)主持工作,制定过一些专业的教学计划(两年制,专科)。

当时还是很先进的,规模也很大,地点在顺义,香港东方魅力集团出资,张振利任董事长。成龙任名誉院长,我任院长,我的学生吴继成(已故)任副院长。主要由我们两人及筹备处个别老师一起设计和撰写,我最后定稿。前后工作了三年多,后因资金问题而停止。一个艺术综合高等职业学校,北京教委已正式批准,并派员帮助我们筹建。一段很值回忆的日子。为此多次赴港,会见成龙......

现在只能是参考了。今起将陆续择发一些当年的教学计划文稿,可以让在搞教学的朋友分享参考!

——罗锦鳞

一、招生对象及学制
本专业招收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的学生,要求具有从事音乐剧表演的外部条件与内在素质,相貌端正,男生身高1.7米以上,女生身高1.6米以上。
本专业修业年限为两年(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音乐剧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音乐剧表演基本技巧和方法的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
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表演艺术团体、群众文化单位等,从事音乐剧表演创作,也可从事声乐、舞蹈等演艺工作,还可担任群众文艺辅导以及艺术教学等工作。
三、人才规格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懂得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具有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思想品德。
2、具有音乐剧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并掌握音乐剧表演的基本
技巧和方法。
3、具有汲取生活素材并在创作中进行提炼的能力,能独立完成音乐剧人物形象的创造。
4、能胜任一般声乐、舞蹈等节目的演出。
5、具有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和一般使用能力;初步掌握一门外国语,并有基本的语言应用能力。
6、具有健康的体魄与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课程设置与学时分配
(1)公修课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36学时)
2、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36学时)
3、法律基础(20学时)
4、思想道德修养(20学时)
5、计算机基础(72学时)
6、公共英语(216学时)
7、体育(72学时)
(2)专业课
8、艺术概论(32学时)
9、音乐剧概论(36学时)
10、中、外戏剧简史(36学时)
11、视唱练耳(36学时)
12、声乐(144学时)
13、舞蹈(144学时)
14、台词(108学时)
15、表演基础(108学时)
16、音乐剧角色创造(264学时)
17、乐理(36学时)
18、舞蹈解剖学基础(36学时)
19、人物造型(36学时)
(3)选修课
20、观摩与讲座(80学时)
21、中文(应用文)写作(32学时)
22、现代礼仪(20学时)
五、考核
为巩固学生学习成绩,检查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各门课程均需进行形式不同的考试或考查,根据其教学特点采取不同的计分办法。第四学期组织毕业汇报演出2周,同时对学生的专业成绩进行考评。
毕业实习、毕业汇报演出、毕业论文的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后,须经表演系组成的专门评审小组审核通过。
学生必须学完本专业规定的各门课程,并参加考核。全部课程考试(考查)及格者,方准予毕业。
六、说明
1、前三学期每期安排1周劳动教育及社会活动,在实施过程中寓品德教育于劳动实践和社会活动之中,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心参与社会活动的良好风尚。第四学期组织专业实习4周。
2、本专业教学活动总学时为1,980(包括劳动教育及社会活动3周、毕业实习4周、毕业汇报演出2周、毕业论文3周,每周计为30学时),其中实践教学1,000学时,占教学活动总学时51%。
音乐剧表演专业教学进程表

课程类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各学期学时分配

考试

考查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每学期行课18周

12周

公修课

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6

2×18

*

2

邓论和“三个代表”

36

2×18

*

3

法律基础

20

2×10

*

4

思想道德修养

20

2×10

*

5

计算机基础

72(实践30)

4×18

*

6

公共英语

216(实践50)

4×18

4×18

4×18

*

7

体育

72

2×18

2×18

*

8

艺术概论

32

2×16

*

9

音乐剧概论

36

2×18

10

中、外戏剧简史

36

2×18

11

视唱练耳

36(实践24)

2×18

12

声乐

144(实践96)

4×18

4×18

*

13

舞蹈

144(实践96)

4×18

4×18

*

14

台词

108(实践72)

4×18

4×9

*

15

表演基础

108(实践72)

4×18

4×9

16

音乐剧角色创造

264(实践176)

8×9

16×12

17

乐理

36

2×18

*

18

舞蹈解剖学基础

36

2×18

*

19

人物造型

36(实践24)

2×18

*

选修课

20

观摩与讲座

80

2×10

2×10

2×10

2×10

*

21

中文(应用文)写作

32

2×16

*

22

现代礼仪

20

2×10

*

23

劳动教育及社会活动

1周

1周

1周

24

复习与考试

1周

1周

1周

25

毕业实习

4周

26

毕业汇报演出

2周

27

毕业论文

3周

28

机动

1周

1周

1周

每学期公修课总学时

144

108

200

20

每学期专业课总学时

284

324

216

192

每学期选修课总学时

20

20

40

52

每学期总计学时

448

452

456

264

课内总学时数

课内总学时为1,620学时

其中:公修课472学时(其中实践课80学时)

专业课1,016学时(其中实践课560学时)

选修课132学时

修业期间其它教学活动

劳动教育及社会活动共计3周;复习与考试共计3周;

毕业实习4周;毕业汇报演出2周;

毕业论文3周;机动共计3周

罗锦鳞:原中央戏剧学院副院长、导演系主任,博士生导师,著名导演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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