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说大秦(七) 商鞅变法(下)
第一次变法后,秦国的国力得到了显著的提升,于是秦孝公于公元前350年命商鞅征调士卒,按照鲁国、卫国的国都规模修筑冀阙宫廷,营造新都,并于公元前349年,将国都迁至咸阳,同时命商鞅在秦国国内进行第二次变法。
商鞅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
(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 “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三)迁都咸阳,修建宫殿;
(四)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
(五)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个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
(六)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 这是对第一次变法中“异子之科”法令的补充,也是对社会风俗的规范。
真实的秦军
此次的变法,依旧是以提高国家实际掌控劳动力数量及增加赋税为目的,并在此削弱旧贵族体系。自垦草令开始,这已经是第三次推行变法,但不同于吴起在楚国的变法,商鞅选择了循序渐进的策略,而非重病下猛药,让旧贵族集团一步步妥协,从而减少旧贵族集团的反弹,最终完成变法。这一步非常高明,最直接的结果是,秦国并未面临像楚国一样的激烈反弹,也未面临像隋朝一样的迅速崩塌。
秦惠文王元年秦国地图
商鞅变法可谓是占尽天时地利人和,方得以成功,天时是此时的社会生产力相较于西周时期,大大提高,旧的井田制基本已经崩毁,国家需要新的制度来代替旧的制度,各国均在寻求变法,更有魏国的成功案例在前,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极大的减少了变法的压力。地利在于秦国地处西垂,除了东面邻接魏国,东南面邻接楚国,其余方向无强敌,只要做好东面的防御,便可安心种田。人和则是之前与魏国的数次大战,差点被打的亡国灭种,直到献公上台开始改革,秦国才重新站起来,献公用自己的改革的成果和对外战争的胜利,让秦人知道,变法是很有搞头的。所以商鞅的变法,是整个战国时期,对旧贵族集团冲击最大的,但却没有面临像楚国那样的反扑,尽管商鞅未得善终,但在孝公时期的对外战争中已经缔造出了军功贵族集团的雏形,商鞅被车裂后,这些新的既得利益者,却不能够容忍再次回到旧制度下,故变法成果得以很好的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