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向未成年人售烟者被处罚了

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昨天下午,北京市疾控中心发布的《2005-2015年北京市中小学生烟草使用情况报告》显示,中小学生吸烟率呈现下降趋势,但职业高中学生吸烟率仍高达20.2%;超过10%的吸烟学生每日吸烟量10支以上,7成学生购烟未被拒。此外,超6成学生吸的卷烟为自己购买,这一比例呈现明显上升趋势。(5月31日《新京报》)

目前我国有关控烟的法律法规已经不少,针对未成年人控烟的内容,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7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5条、《烟草专卖法》第5条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均有明确规定。

2015年施行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则更是对学校周边烟草销售点及烟草广告作出了严厉的规定,这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令”,人们对此寄予了厚望。

但从控烟的效果来看,并不尽如人意,法令施行的当年下半年的调查数据显示,北京未成年人购买烟草的现象仍未得到遏制。84.6%的未成年人购买烟草行为未被烟店拒绝,该比例和上半年相比不降反升。这有些令人吃惊,也足见“未成年版”的控烟难度之大。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法律规定,带有源头控烟的意义,这一条坚持住了,针对未成年人的控烟就成功了一半。

这里面的一个关键环节,是在对违法售烟者取证,并在此基础上依法予以打击,以此切断未成年人吸烟的主要来源。

事实证明,对向未成年人售烟者的违法行为取证并不难,《2015年北京市中小学校周边烟草销售调查报告》显示,调查组观察发现,52处售烟点有未成年人前来购买烟草,其中44处售烟点在观察期间有未成年人成功购买到烟草。84.6%的未成年人购买烟草行为未遭到烟店拒绝。

不过,我们没有看到涉事烟店受到处罚的报道,这意味着那些向未成年人售烟者,再次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当然,调查者具备执法资格,其“发现”当然不能直接用来作为涉烟店的违法证据。

但是,和所有的举报一样,将此作为一条线索,当无问题。由此我想,我们完全可以通过有奖举报等方式,激励更多热心公益事业的市民参与到监督中来。此举既是对相对不足的执法力量弥补,也是最有说服力的控烟宣传。

控住未成年人买烟、吸烟,绝非一日之功,“良法”更须“善治”。相关部门应加大处罚力度,对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者,按规定对其进行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营业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从源头上制止未成年人吸烟。以惩戒的严肃性,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

我以为,体现“史上最严”控烟法令的执行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要看有多少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让未成年人无处买烟,虽然不是对未成年人控烟的全部,但至少是源头控制的重要环节。只有抓住了这个环节,将的规定落到实处,“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规定,才不会成为墙上挂着的“纸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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