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实名登记咋就这么难?

与妻子到武汉旅游的浙江嵊州游客陈某,不愿意实名登记与快递员李师傅发生冲突,一拳打得快递员眼角流血。日前,武汉警方介绍,陈某因此被拘留,回家的行程至少要推迟10天。(8月19日《楚天都市报》)

作为国家行业标准,快递实名制,于2016年6月1日就已正式施行。《标准》,快递员李师傅按照《标准》的规定,要求用户实名登记,是坚持原则,这个“真”较得好。而陈某非但不配合,还挥拳打伤了快递员。被警方行政拘留,是其咎由自取;若李师傅伤情在轻伤以上,陈某或将被追究刑责。

事件处理不难,但要纠正类似暴力拒绝实名登记的行为,则实非易事。实际上,事件中的陈某完全可以避免这场“不快”。比如,他换一家快递公司,哪怕只是换了同一家快递公司的分点公司,随便“造”一个名字,即能如愿寄件,根本用不着实名。

此前,就有媒体爆料多地快递乱象,其中寄件人以“奇葩名”登记,便堪称“一景”:什么“靖王妃”、“皇阿玛”、“赵默笙老公”、“有故事的小仙女”、“哲学小公举”、“光头强”等“奇葩名”,被寄件人填进快递面单,并被顺利收寄。本该依规出现的实名,每每缺席。这一次,武汉快递员要求寄件人实名登记反被打,是对法规的又一次嘲讽。

个中原因,一方面是寄件人担心泄露隐私;一方面,快递公司怕影响效率,并不主动要求实名登记。而后者是主因。快递公司以登记的随意性和无原则的灵活性,抵销执行规定的严肃性。比如,有记者曾致电某快递公司询问实名登记问题,得到的回复竟是,寄到一般地方,无须实名;寄到被其认为的“重点区域”时才需要实名。这样一来,国家《标准》成了“橡皮泥”。

而奇怪的是,“奇葩名”常有,但涉事快递公司却鲜有被追责的。要说快递实名登记难,这恐怕也是原因之一。

同一项国家快递新政,在不同城市、不同快递公司甚至同一公司的不同分点公司,执行的尺度大相径庭,这必然打破寄递环境的公平性,助长拒绝实名登记行为。那些习惯于不配合的寄件人,对于实名要求,甚至会莫名其妙地产生权利被随意设限的错觉。于是,稍不如意便勃然大怒,对快递员恶语相向,施以拳脚。来自浙江的陈某,在武汉上演这场暴力拒绝实名,其“怒”或许正在于此。

由此看,治理快递乱象,当然需要引导规范寄件人自觉配合快递员落实实名登记等相关规定。而更关键的还在于按照快递业行业规范和相关法规制度,严格约束快递业的收寄行为。不给落实“实名制”留下任何“弹性”空间。谁违规,就重罚谁,令其在受罚的“割肉”之痛中“长记性”。

同时,还须推进“隐私面单”等快递新型管理手段的创新,在保护收寄件人隐私和提高快递公司效率之间,找到最佳结合点,切实让“实名制”实至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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