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回应:“避晒式”停车属违法行为!

随着各地频发高温预警,不少人出门前就已经要“捏一把汗”

无论是走路或者开车,都想着往遮阴的地方里钻。

最近网上流传一件事,杭州萧山一小伙在网上发帖

“路上能堵,这样的人“功不可没”。

大家都热,你连等个红灯都要在阴凉的地方吗?”

关于这种避晒式停车,网友们看法不一
赞同派表示小小一段距离并没有多大影响
而反对派认为即便一小段距离也会影响红绿灯路口的通行效率

赞同派

网友@君子哥的小迷弟:前面是红灯,停这里跟停前面有区别吗?影响你了还是怎么你了?有必要这样?

网友@完美邂逅:从拍摄角度看是另外一个车道,根本和他没有关系。明显楼主是哗众取宠发帖,这么热的天能躲一下也好,嫉妒别人能躲。

网友@农夫333拳:还有9秒刹车灯明显暗了,开上去时间还不够吗?

反对派

网友@琪哥:为什么要设置红灯待行区?还不是为了绿灯的时候多过点车,都像这样不是浪费大家时间?

网友@贾玲萧山分玲:降低通行率,有些红绿灯时间短,个个都这样等红灯,一个红灯过一辆车吧。

网友@笑笑丹:晒个1分钟不到,也不至于黑,讨厌这样的,关键起步有些还慢。

网友@沙漠里的一粒沙:有没有想过要是人人都这样,能排队到后面那个红绿灯。

杭州交警表示,这种“避晒式”停车等待,影响他人车辆停放位置,大大降低路口的通行效率。另外,还往往将非机动车“驱逐”至机动车道上通行,增加道路通行的安全隐患。若导致后方来车误判车辆行驶轨迹,还将增加交通事故发生几率
对此,杭州交警提醒到,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50元罚款。第二款规定,如因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并且造成交通事故的,处200元罚款
在其他地方,也对相关行为作出回应或解释。
甘肃:

根据《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依次有序通过,不得停滞、缓行妨碍后方车辆正常通行。
所以,“避晒式”停车已属于违法行为。
广东:
如若驾驶员遇到停止信号灯没有依次停车,而是因躲避太阳照射故意保持过大距离,可以认定为在路段上临时停车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

结语

从国家交通安全法到地方交通安全条例皆表示,这种“避晒式”停车方式属于违规临时停放,将视情况而作出相应惩罚。
小享看来,即便没有相关规定,也不应该作出违规停车行为,若后车未能准确判断而出现紧急避让,一旦发生事故,那么违规车主也逃脱不了责任。如果后车不小心追尾了,若是小车轻碰还好,如果是刹不住的大车...
遵纪守法,为人为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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