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神之河魁戌
河魁 戌
土神,春分後日躔降婁,二月將。
河魁即天魁,斗魁第一星抵於戌,故名。建卯之月,萬物皆生根本,以類聚合。魁者,聚之義也。
河魁神,古之獄吏也。
辛寄其上,火墓其下,天空之象。音商,數五,味甘,星奎,婁。禽狼、狗、豺。宮白羊,分野魯分徐州,屬犬,位西北方。
所主詐欺、印綬,及奴婢逃亡。若發用,舊事重新之象。又主虛耗、失錢物、帶眾。
類為天鬥魁,又為天羅、計都、兵神、厭神(作元武)、地戶。
為監司(加月建)、都轄(加太歲)、官長(作雀加日辰)、司直、善人、長者、僧道、獵人、小童、奴僕、屠惡、強盜(作虎克辰)、兵士(戌加申、申加戌)、舅翁、妹、貧丐(作元空)。
為命門、膀胱、足腿(加年命,主足病)。
為城廓、寺觀、岡嶺、牢獄(作勾陳更的)、窯冶(作蛇加巳午)、虛堂、僕室、土物、墳墓(作虎發用)、牆塤(甲日加寅)。
為朝服、印綬(作雀)、鞋履、軍器、杻枷(作元武臨刑)、剱仗、城鐘、鐵鋤、鏟、槍、鎖鑰、碓磨、瓦器、石(作勾陳加申酉)、數珠。
為五榖、田、絲。
為姓魏、王、魯、徐、婁、倪,凡土傍、足偏之類。
天魁印綬(乘常)吏(乘雀主訟)都官(乘龍為官),壘土高墳(壬、癸日乘虎)集眾攢、(魁主眾,乘勾陳,主集)。德合(乘六合)奴婢(乘武為奴,乘陰為婢)兼長者(乘後利君子),犬豺狼畜(乘蛇厭,主狼犬怪)悉為歡(乘陰合,主婚姻事)。
注云:
河魁主印,太常主綬。若魁作太常,乃曰印綬。
雀為文書,雀入墓戌,凡言訟主其吏也。
青龍為都官,天魁為集眾,凡言官位,必有部轄之權。
魁凶神,虎兇將,若壬癸日占,天乙逆治,魁作虎克日,名曰「壘土之煞」,病者必死。
勾陳為土星,天魁為集眾,此二神將並臨,即主攢集會眾之事。
六合卯與戌合,又是支前五辰之合,故曰:「德合」。
元武奴,太陰婢,二將若臨戌上,謂之陰空同位,奴婢主不良,非逃即盜。
六丙日天后臨戌,乃是官星,利君子,故曰:「長者利見大人」。
螣蛇臨戌,主犬、豺、狼、怪。春占有三等,辰、戌、丑、未日為天狗煞,戊日為月厭煞,甲、乙、寅、卯日為天喜,三者須各詳之。又戊、己、辰、戌、丑、未日戌,蛇多,主怪事。
若甲、乙、寅、卯日,戌乘吉將,主婚姻、產喜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