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钩沉】长阳古县衙变迁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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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9日,长阳粮食局(粮食商业城)东侧。(向家舟摄)
初冬时节,寒意渐重,可长阳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粮食局片)丝毫没有受到天气的影响。北邻龙舟大道的一栋两层楼房已经拆除,另一栋四层老式居民楼正在拆除中;项目部办公室内,有关部门和其他待拆楼栋房屋业主还在就拆迁补偿事宜进行磋商。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这处长阳明清时期县衙旧址,又将呈现新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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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9日,长阳粮食商业城内(向家舟摄)
县衙,是封建社会一县司法、行政机关的办公场所(建筑)。长阳建县始于西汉初期,始名“佷山”,县城在今都镇湾、鸭子口两乡镇的清江沿岸,随时代播迁,具体地点不一;隋唐之际,佷山改名“长阳”后,县城东迁龙舟坪,县名及城址相沿至今,但县城风貌仍因时代不同而各异。因此,在2000多年间,长阳县衙经过了多次变迁。因代远年湮、文献无征,明代以前的长阳县衙详情已不可考。可考者,惟明清衙署,五百余年未易址。
据地方旧志记载,明清民国时期的长阳县城范围,大体相当,东起今龙舟大道与黄龙路交汇处,俗称“东门口”;西至今桂花园路与老街交汇处,俗称“西门口”;北依今黄龙岗;南临清江(明代前期县城南界跨江延伸至江南)。洪武(1368—1398)初年,长阳县丞曹元善在长阳县城中心(即今粮食局处)创修县衙。县衙建筑坐北朝南,前邻大街,东近儒学,西近城隍庙及公馆(正统年间知县杨琮创建)。至景泰年间(1450—1457),因年久失修,衙署倾圮,知县台鼎(安徽当涂人)于原址对县衙进行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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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嘉靖年间时的长阳县城及县衙(图片来自嘉靖《荆州府志》)
明正德(1505—1521)年间,知县赵祥(浙江兰溪人,贡生)、彭球(福建莆田人,举人),先后重修县衙。重修后的县衙,有正厅三间、后堂三间、幕厅一间、东西六房(即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六间、戒石亭一座、仪门三间、正门二间、架阁库一间。衙内按功能,划分为知县衙、典史衙及监房(即监狱)三大区域。这一建筑格局,一直延续到明末,其间衙署也未进行大修大改。有明一代,常年在县衙内办公的官员,除知县外,主要还有典史(1人)、六房司吏(2人)及典吏(6人)、铺长(1人)、承发典吏(1人)等官员。清代入驻县衙官员,与明代略同。
明代中后期时,县衙前的街道名曰“大街”,衙后街道名曰“仁厚街”(赵祥开筑),是明代长阳县城两条主街。县衙正门左右(东西),分别建有旌善亭及申明亭(均为彭球创建),二亭旁,分别是承流坊与宣化坊两座牌坊。县衙前方清江边的渡口称为“县前渡”(清代易名“县河渡”),是明清民国时期长阳通往渔洋关(清乾隆元年前属长阳)及澧州石门县的要津。
明崇祯十七年(1644),即明朝灭亡之年,容美宣抚司属下水浕安抚使司土官唐镇邦趁乱,率蛮兵攻陷县城;其后,李自成、张献忠等农民起义军部队又先后滋扰长阳。至此,县衙与县城一同沦为丘墟。清代顺治年间,由于长阳县内战乱频仍,五任知县均驻夷陵州城遥领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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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长阳县志》中的《县署图》
康熙三年(1664),长阳战事初平,局势趋于稳定,新任长阳知县樊维翰(河北藁城人,供事)“单骑至县”。因驻邑视事所需,樊修复城墙,“始构舍于县〔署〕旧址”“披荆斩棘,结草为庐”。由于县内经济凋敝,加上随后被卷入“三藩之乱”,县衙从此维持了多年为“草屋”的状况。后来,由于条件好转,县衙房舍逐渐被改为瓦屋,至康熙三十年左右,长阳县衙初步恢复为“头门—仪门—大堂—二堂”的总体建筑格局。黄应魁(奉天人,荫生)为知县时(康熙二十八年署),题大堂额为“双桂堂”。康熙三十六年(1697),知县朱登俊于二堂东侧再建瓦屋五楹,西侧空地作为花园,筑“环翠亭”于上,亭旁浚池养鱼,与民同乐。康熙末、雍正初,知县徐又达(江南金坛人,捐贡)、李恂(山西人,捐贡),先后对县衙进行了小规模修理。
乾隆十七年(1752),知县李拔(四川犍为人,进士)对县衙进行较大规模修理,奠定有清一代长阳县衙的建筑格局。据李拔本人主修的乾隆《长阳县志》记载,他在县衙大门前竖立左右二牌坊,以其题额文字,左为“佷山古地坊”,右称“彝水名疆坊”。当时县衙内的建筑:进大门后,是仪门;再进,为大堂,李增修暖阁(榜曰“天理国法人情”)于内;又进为宅门;再进为二堂,李额其堂为“寅畏堂”;二堂堂东为“上房”(李题额“家政肃严”),堂西为“斑娱堂”,二房屋为李拔孝亲(当时李将父母迎养于长阳)场所;二堂西侧开有小门通往花园,花园中有曲径池水,李将原环翠亭更名为“后乐亭”,并新建“百寿亭”于前,还在花园空地处垒石为假山,栽植“青林翠竹”于旁。李拔于假山上,还题刻了“臣心如水”及“半潭秋水一房山”的文字。李拔所缔造的县衙建筑格局及景观,一直延续至清末。这期间,仅经历了三次修复,即:乾隆五十三年大水,衙内数处建筑坍塌,知县杨于果(甘肃秦安人,进士)详请修复;嘉庆三年,二堂东偏房毁于火,知县李维本(甘肃人,拔贡)捐廉修复;道光二十二年,知县杨嘉运(涿州人,监生)捐廉修复二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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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长阳县志》中的《县署图》
值得一提的是,清代长阳县衙内,题写有众多楹联,作者均为长阳历史上著名廉吏,联语文字大多体现了作者爱民勤政的执政思想,是长阳廉政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今仍有借鉴意义。其中,大门、仪门、大堂暖阁、二堂、上房、斑娱堂、后乐亭等处联,为李拔所题;大堂处联,为其前任张荣伦(湖南衡阳县人,进士,乾隆七年至九年任)题。大门联云:“法重如山,纵狡黠难移铁案;心清似水,愿僚属共饮廉泉”。仪门联云:“当轻徭薄赋之朝,耕鑿无惊,万姓群歌帝德;值宽文解纲之代,桁杨不迫,千秋永戴皇仁。”大堂联云:“既受朝廷五斗米,当思殿陛间自联背指,何妨折腰;若贪百姓一文钱,不怕堂阶下如见肺肝,漫说强项。”暖阁联云:“权一邑之纪纲,宽则民慢,猛则民残,惟是慈严并用,庶百圻封同登寿域;作兆民之父母,困须我养,蒙须我教,务在立达兼施,俾万家童叟共乐春台。”二堂联云:“想当年志大言高,谓学欲匡时功欲济世,敢或忘此襟期;念兹地土瘠民贫,惟勤以补拙俭以养廉,庶无惭于夙夜。”上房联云:“家国同源,家齐而后国治;忠孝一理,忠君即是孝亲。”斑娱堂联云:“椿萱并茂蒙天佑,定省时亲尽子心。”堂西有小门,由曲径绕池而下为百寿亭,知县李拔篆额。后乐亭,有联云:新筑翼然凌碧水,画轩洞若靦青山。又刻记于壁,联云:“体敬事后食之心,量而后出,量而后入,须知报称匪易;推保赤诚求之念,饥犹已饥,溺犹已溺,敢云抚字维艰。”
明清两朝,有不少官员、文人写作了关于长阳县衙的诗文,限于篇幅,在此不赘录。与县衙有关的人和故事,笔者将在今后有关长阳古城的文字中展开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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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9日,粮食局地块临龙舟大道一侧(向家舟摄)
宣统辛亥(1911年)冬武昌起义后,宜昌司令唐牺支派员来长阳,更换民国知事印,委任清知县严天骏(云南玉溪人,举人)为民国首任长阳知事,仍就清县衙办公。从民国元年(1912)元月至民国十八年(1929)六月,清代长阳县衙作为民国长阳县政府驻所长达17年之久,其间有20任长阳县知事(县长)先后在此办公。
民国十八年六月,共产党员陈泽南、向泉三等为反抗国民党反动派暴行、发动武装起义,率领人民自卫团攻陷县城。恰好正在此时,旧县衙建筑突然被火烧毁,随之焚毁的还有保存其中的大量清代至民国初期长阳官方档案文卷。衙署焚毁的真实原因,因缺乏详细而令人信服的调查结论,随着时间的推移,再难得知。尽管民国二十五年《长阳县志稿》中,将县衙焚毁的责任完全推给人民自卫团,但鉴于此志书出自国民党长阳县政府之手,也许是栽赃诬陷之语,故而不可偏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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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二十八年绘制的长阳县城街市图中,标记有“公共体育场”
由于县衙被毁严重,不再适合办公,有关方面又无心无力在原地重建办公场所,民国二十二年(1933),长阳县政府迁至城隍庙(约今长阳歌舞剧团一带)内办公。其后,县衙原址被推平,改建为“公共体育场”。据现年90岁的居民何世培老人回忆:当时,民众称其为“大操场”。每逢政府举行大型集会或是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包括体育活动),这座“操场”就派上了用场。1949年以后,这里被作为粮食部门用地,先后建起了县粮食局(包括城关粮管所、粮食仓库)办公及业务、住宿用房。笔者小时,正逢粮食“凭票计划供应”后期,常随父母到这里排队购买粮食。上世纪90年代中期,这里的大部分土地上,又建起了以经营百货、服装为主的商业市场,人们称之为“粮食商业城”,对繁荣市场经济、丰富人民物质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
长阳古县衙遗址上即将呈现的新变化,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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