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渡之后,鄂州控扼着长江中游地域范围内的军权和财权

南渡之后,鄂州控扼着长江中游地域范围内的军权和财权

宋代的汉阳军与鄂州在行政体制上本来是平级的,只不过其品级稍低一点。 但在具体的行政运作中,它们之间并不能保持一种分庭抗礼的平级关系。

两个单位的行政力实在是太悬殊了。南渡之后,鄂州的军事地位异常崇隆,当时人普遍认为:“荆襄之势,以鄂者为腹心。”因而南宋政府对鄂州十分重视,镇以帅府,宿以重兵。据《建类以来朝野杂记》所载,乾道二年(1166年)鄂州都统司有兵49 000人,后增至59 000人,当时跟它在数量上处于同一级别的只有建康、镇江、兴州三地。陆游在《人蜀记》中记载鄂州的“大军教习水战”,除了“大舰七百艘,皆长二三十丈,上设城壁楼橹”,还有“观者数万人”,从而得出了“实天下之壮观也"的评论。

军事只是一个方面,在南北对峙的情境下,尽管它是压倒一切的首要方面。更其主要的是鄂州地处江湖之会,交通位置十分优越,这使它不仅成为“七萃营屯之所聚”,而且还成为“六道财计之所总”。绍兴二年 (1132年),荆湖北路转运司移治鄂州;绍兴六年,新设立的湖广总领所又驻在鄂州,总领湖南北、广东西、江西、京西六路财赋,应办鄂州、江陵、襄阳、江州驻扎大军四处及十九州县分屯兵。毫不夸张地说,它控扼着长江中游甚至更大地域范围内的军权和财权。在这样一个强邻面前,汉阳军实在是显得有点可怜。

军事方面,汉阳不折不扣地只是充当着鄂州的一个桥头堡的角色,尽 管当时人还不敢梦想有朝一日会出现沟通天堑的跨江大桥。绍兴三十年叶义问在奏对中已经表明了汉阳与鄂州的军事隶属关系:“鄂精田师中,则安复、信阳、汉阳之所隶也。而时过近半世纪的开禧北伐,黄斡更是以其亲身经历为其间的关系作了生动说明:丙寅(1206年)、丁卵(1207年)之事翰适在武昌,亲见其事,武昌官民日夜望汉阳之烽火以为安否。

由此黄斡认为:

汉阳为郡虽小国寡民,然实吴蜀往来之冲,武昌唇齿之国,无汉阳则武昌亦不能以自立矣。

平情而论,末句所言不无夸大。但作者是汉阳的地方官,可以理解。我们只需记取汉阳与鄂州之为唇齿关系就尽够了。

尽管在军事上有着这样-种地位,不可谓不重要,可是汉阳军“兵籍单弱”,兼之“财赋窘乏”,黄斡觉得这个州级单位“反不若江南之一小县”。具体的情形,黄氏在封公文式的信件中作了相当形象化的说明:

其为郡最小,事权最轻。郡无城郭,郭内之民仅干家;有兵二百人,人月给米五斗,多者一石,朝来暮去,若客旅之视传舍。郭外沿江之民几二千家,皆浮居草屋,视水之进退以为去住,夏则迁于城之南,冬则移于城之北,若鸿雁之去来。每岁二税所入不及中州大邑之一都,官吏请俸仅及中州三之一。驺从不备,往往徒行,以是仕者惮来,阙员殆半。如此何以为国?

这实在是非常好的地方行政史的资料。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汉阳军从民政到军政、财政乃至政府组织四个方面的大致情形。既经地方长官如此描写,这显然是当时地方官“事权”的荤荤大者。怪不得黄氏在列举这些方面之后痛下结论道:

由是武昌视之若属邑然。

在此要提醒的是,这一局面的形成显然非朝夕可以为功。因为行政运作是由行政法规、具体情形再加上行政惯例等诸多复杂因素折冲权衡的结果,具有非常强大的惯性。正是基于这一考虑,在说明汉阳军的行政状况时敢于仅仅援引黄斡的文献。由此已可以概见汉阳在南宋鄂州实力扩张过程中大致不差的经常性的状态。

“若属邑然”,这是汉阳向鄂州靠拢、两个毗邻单岸城市向共同组成一个更大城市发展的先兆。因为从中国的历史事实来看,每个较大规模的城市都是由一县或数县共同管理的;而绝无分属若干中层政区的例证。这绝不可能是偶然的现象。汉阳与鄂州在行政上由中层政区之间的距离-变而至于类似同一中层政区下县与县之间的距离,可以说已经朝着它们之间的体化迈出了坚实而重要的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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