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房住不炒”!“十四五”期间海南这样健全多层次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月15日消息(记者 汪慧 实习生 徐小琦)1月15日,海南“十三五”建设发展辉煌成就系列之第五场新闻发布会在海口召开,发布会详细介绍了海南坚定不移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逐步降低经济对房地产依赖,确保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相关情况。在答记者问环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霍巨燃、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副局长兰双萱介绍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Q:省委“十四五”规划提出健全多层次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切实解决好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基本住房需求,请问如何贯彻落实?
A:十四五期间,海南将深入贯彻“房住不炒”定位要求,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巩固房地产调控成果,继续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结合海南实际,逐步完善与自贸港发展相适应的住房体系,通过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住房、市场化商品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等,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妥善解决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住房问题。通过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对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大学生等住房困难群体合理轮候保障;全面推开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解决无房或住房困难的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以及基层教育卫生人员住房问题;适度发展市场化商品住房,满足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改善性住房需求;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积极盘活存量房源,有效增加租赁住房市场供应,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元化的住房租赁需求,推动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下一步,将继续压实市县主体责任,实行一城一策,合理制定住房发展规划,有序推进各类住房建设,在全省人民住有所居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居住条件,提升老百姓获得感和幸福感。
Q:海南税务部门在优化房地产交易的税收服务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A:为优化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海南税务部门一方面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纳税人可以直接通过“海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理一手房和二手房税款申报缴纳业务,不必再到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实现了足不出户办理申报纳税,极大降低了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对于需要进行线下办理的纳税人,通过与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等单位共享房屋网签备案等房地产交易信息,实现了房屋交易“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大大精简压缩了办理手续的资料、流程和时间。下一步,还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进一步扩大房地产交易线上业务办理范围,实现支付宝、微信缴纳税费,提高房地产交易办理质效,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
Q:房地产行业管理是一项需要多部门协作的工作,请问海南税务部门采取了哪些举措来强化部门协作,共同加强房地产行业管理?
A:2015年《海南省税收保障条例》出台后,进一步促进了政府部门协同治税、社会主体共同治税的体制机制建设。根据《条例》规定,海南税务部门通过强化部门协作,实现了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单位之间涉税信息的交换和共享,同时按照“先税后证”等征管措施,有效管控了房地产税收管理的关键环节,避免了税收流失。此外,积极配合住建厅等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的落地落实。
Q:海南安居型商品住房社会关注热度很高,目前建设进展情况如何,“十四五”规划是如何考虑的?
A:安居型商品住房是海南住房体系中的重中之重,主要向符合条件的本地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供应。2020年首先在需求较大、住房价格较高、住房问题较突出的海口、三亚、儋州、五指山、定安、陵水等6个市县开展试点建设,同时,通过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的方式实施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住房专项保障计划。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两项工作,省政府多次召开调度会部署推进。省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市县政府落实主体责任,以超常规的举措落实项目规划、土地出让、建设审批等工作,全省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加快推进。截至2020年底,已完成14宗937.52亩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用地出让,10个项目已开工,共9756套住房,这距离2020年4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仅过去8个月时间。从目前情况看,全省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普遍选址在交通便捷、生活便利和配套设施比较完善的区域,项目大多由实力较强的大型开发企业负责建设,且实行现房销售和全装修,除了价格优势外,其建筑品质也将不低于市场化商品住房。
目前,省住建厅正在指导市县编制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将结合本地人口增长、引进人才规模、新增就业人数、住房存量等情况,合理确定安居型商品住房等各类住房的结构、需求及各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充分满足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的住房需求。下一步将及时总结试点建设经验,全面推开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在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方面探索自贸港建设的经验做法,服务自贸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