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贼好躲家贼难防,80年上海大丰果品商店2.5重大抢劫案侦破始末

参考资料:群众出版社,公安部三局编《刑事侦察案例选编3》P110~P114页

老照片,大丰果品商店(有点糊,凑合着看吧)

1980年2月5日4时左右,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值班室的电话铃急促地响了起来,值班民警拎起电话,电话那头报案人自称是南京东路大丰果品商店(前身是上海第一食品商店门市部,20世纪60年代初期,改组为上海市供销合作社门市部,并更名为大丰果品商店,90年代初又改名为大丰土特产食品商店,东临河南中路,西临山东路,是个有五开间门面的店堂,经营各类水果、土特产食品,是包括本厂长在内的一大批80后上海人的童年向往之地)经理,声称刚接到在店里值夜班的女工的报告,有2个坏人深夜闯入店里,将2名值夜班的女工手脚捆绑塞嘴后撬开财会室出纳和会计的办公桌以及1只银箱,总共劫走现金1200元,全国粮票2000多斤。

老照片,一边接电话报警一边做记录的民警

接到报案后,黄浦分局极为重视,出现场的刑侦技侦人员由分局长亲自带领进行现场勘查。

据勘查和职工的介绍,大丰果品商店的店堂前门锁起来的时候是反锁的,边门上除了门锁外还有插销作为“双保险”,即便从外面用钥匙也无法将门打开。

另外,除了厕所通往阁楼方向的上半截外其余所有窗户都安装着防盗铁栅。经检查,所有门窗和门锁插销均完好无损,没有任何被撬动的痕迹。店内物品除了财会室内有被翻动的痕迹外其余地方物品都没有被移动的迹象;被搬动和锯开的银箱重达100多斤,箱门锁被锯子锯落在地,箱盖已经被拆散,地上留着一根锯条,银箱表面留下少量的深蓝色油漆和铁屑。

年关将近时食品商店的年货柜台永远是人头熙熙攘攘

根据果品商店经理的介绍,全店当时一共有干部职工119名,2月4日18时停止营业后,包括经理本人在内的24名干部职工在殿堂内加班包装年货,至20时30分,加班的职工陆续下班离去,留下了年轻女工周某(27岁)和缪某(21岁)值夜班(原本还有1名女工夜班,但当天她突发高烧请了病假没来上班)。经理则在店堂内进行安全检查并将店堂前后门全部上锁后在9时左右下班回家。而周某和缪某又将边门上锁并插上插销,将内仓的腰门也上了反插销,然后去楼上值班室睡觉。

在老师傅的带教下学习包装技术的副食品商店女售货员

根据周某和缪某2人的陈述:大约深夜2时左右,缪某在睡梦中被人卡扼喉咙而惊醒,随即挣扎喊叫惊醒了周某,周某睡眼朦胧地隐约看见1个人影,正打算呼喊时也被另一个人制住。接着,周、缪2人就被捆绑手脚塞住嘴巴,2名歹徒对她们进行了侵犯后用棉被将她们盖在床上并威胁她们说“不许响~否则(叫你们)吃刀子!”

说罢歹徒就出了值班室,周、缪2人接着听到外面有锯东西的声音,大约1小时后2名歹徒回到值班室对她们说“我们走了,现在不准报告,明早你们随便报告好了,否则要吃刀子!”

至3时45分左右,周某和缪某见许久没有动静,认为歹徒已经走远,遂挣脱开绳索起床查看,发现一只银箱已经掉落在楼梯右侧堆放商品的通道内,门已经被撬开,财会办公室里的两张办公桌也被撬开,大量现金和粮票被劫走,立即打电话向经理报告(不得不说当时大多数的女工们还真是把自己当做单位的主人),经理接报后于4时左右报警。

根据周某和缪某对歹徒的描述:2名歹徒都是男性,头戴“罗宋帽”,帽子一直拉到嘴巴处,只留着2只眼睛,周围又很黑,根本看不清长相。

根据现场初步勘查和人员方位,警方初步怀疑是商店的内部职工作案。理由是整个店堂全部是内部反锁,犯罪分子进入店内的唯一办法是由内部人员在20时30分之前将人放进店内,预先埋伏在厕所间小阁楼上,等待至深夜作案;财会室内只有会计和出纳的办公桌抽屉被撬,另外一张行政用办公桌则完好无损,显然罪犯熟悉现场情况;现场遗留的钢锯锯条以及捆绑周某和缪某的3根各长70公分的白纱绳表明此次犯罪行动有计划、有预谋,且特地选择在由女同志值班的时间段(每月1日至10日),刻意避开了男同志值夜班的时间段(每月11日至月底)。之所以准备3根绳子,推测原因是原本预备对付的是3名值班女工,没想到其中1人当天突然病假。

老照片,副食品商店女售货员

因此,警方将工作重点放在大丰果品商店男性内部职工和职工家属身上,在果品商店党支部的支持配合下对店里所有男性职工反复排查并发动职工和家属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经1日的排查总共排出20多名可以对象,随即对他们逐人进行查对,最终将怀疑集中在青工陈友国身上。

几名参加了2月4日加班的果品店职工提供的线索最为重要:

职工殷承成反映:当晚19时候,早就已经下班的陈友国在店门口敲门要求开门,说要进来看电视,可是进店没几分钟就说电视不好看,就又走了。

职工严东高反映:当晚19时左右他就坐在值班室外间用牛皮纸包香瓜子的三角包,亲眼看到陈友国上楼打开了电视机,他听声音好像是(南斯拉夫电影)《桥》(该电影于1977年由北京电影制片厂引进拷贝并译制后在国内上映,一时间风靡全国,其主题曲《啊!朋友》更是脍炙人口,当时是个人都能哼哼上一段)的台词。但是不久陈友国就说电视没什么好看就下楼去了。

《啊!朋友》中文歌词

女职工胡锦秀反映:4月2日加班到19时的时候,之前已经下班的陈友国又返回店里,当时她正在洗手,陈友国碰到她时对她说“我明天不来学习,要去接哥哥。”胡锦秀知道陈友国的哥哥是远洋轮海员,难得回一趟家,陈友国去接也是人之常情,没往心里去。但经警方向陈友国的父母核实,陈友国的哥哥最近并没有回过家,更别说陈友国去接他哥哥了,根本就没有这回事。

财务邓宝莲、会计刘莉俊2人反映:她们是2月4日当晚19时整下的班,从后门走出时,看到扬州饭店门口不远处站着1个脸瘦瘦的、戴眼镜的男青年正不断向这里张望,看上去已经站了一段时间。当时她们急着回家吃饭带娃,也没有多加留意就走了。

根据以上反映的情况,警方认为陈友国有重大嫌疑,但是如果他是2名作案人之一的话,即便蒙面伪装,周某和缪某也该能认得出来,至少声音能听得出来,但是为何周、缪2人在最初的问询中对此只字不提呢?于是警方派专人再度问询周某和缪某,反复对她们做思想工作,要求她们把2月5日凌晨案发当时看到、听到的情况事无巨细尽量回忆。

一开始,2人还顾虑重重,但经过反复劝导,周某才反映:当天出事后,缪曾经对她讲:扼我喉咙的人好像是陈友国,因为这人手上有很浓重的烟味——陈友国是店里有名的“烟枪”,烟瘾极大。周认为缪说得很有道理,但又认为陈友国好像没有这么大的胆子(还敢对她们进行侮辱),若是贸然向警察反映上去了,万一反映错了,今后同事之间就不好相处了。警方认为这个情况很重要,遂又对2人继续做思想工作,最终周、缪2人一致认为:2名歹徒中的1名从走路姿态到声音语调都很像陈友国。

老照片,身穿72式警服的民警

随即,黄浦分局成立2.4重大抢劫案专案组,对陈友国以及其社会关系展开大规模排查,以期尽快掌握其犯罪证据。

经排查,时年24岁的陈友国家住在南京东路146弄41号,离工作单位——大丰果品商店不远,溜达着就能上下班。曾经因为对女青年有流氓行为以及聚众斗殴被公安机关拘留过,和父母关系紧张,经常赌气不回家住而住在同幢房子内的发小——时年24岁的黄浦塑料厂男青工陆亚萍家里(陆独自居住),陆亚萍脸孔较瘦,戴一副秀郎架眼镜,也曾经因流氓罪被公安机关处理过,与邓宝莲和刘莉俊反映的在扬州饭店门口的可疑男青年特征相貌高度一致。因此专案组怀疑2名歹徒很可能就是陈友国和陆亚萍。因此,经市局批准,由分局刑侦科派专人对陈友国和陆亚萍2人进行全面布控,加强侦察,进一步搜集坐实证据。

老照片,正在群众家登机户口的派出所民警,视觉金陵

无巧不成书,陆亚萍家的隔壁邻居是黄浦公安分局龙门路派出所的民警,在得知本案和陆亚萍有关后,该民警向专案组反映了一个重要情况:2月3日那天陆亚萍以做木工活为由借走了他的一把钢锯,2月5日上午归还。专案组取得了这把钢锯进行技术鉴定,发现钢锯已经换上了全新的锯条,但在锯弓的两端提取到了微量的油漆碎屑,和银箱上的蓝色油漆属同款油漆。

另外,通过对陆亚萍的调查发现:陆亚萍的父亲有贪污单位公家的木材和钻头的行为,其中部分赃物木材就存放在陆亚萍处,随即专案组在2月7日传唤陆亚萍,从他父亲贪污公家财物并在他家窝藏赃物为切入点,一举突破了陆亚萍的心理防线,迫使陆亚萍交代了伙同陈友国结伙抢劫的罪行。

根据陆亚萍交代,他当时想弄一笔快钱去买录音机和时髦的服饰方便勾搭小姑娘,因此向陈友国提出此事,陈友国就建议撬大丰果品商店内的银箱。2人策划一番后,挑选由女职工值夜班的2月4日,由陆亚萍携带钢锯、白纱绳和罗宋帽在位于大丰果品商店后门的扬州饭店附近等候,陈友国于19时左右开后门放陆亚萍进店,随后陆就预伏在厕所间的阁楼上。而陈友国则回家睡觉至2月5日1时左右又返回果品商店,由陆亚萍在店内开边门将陈友国放进店内,随后2人套上罗宋帽前往值班室制服值夜班的周某和缪某并实施了抢劫。

根据陆亚萍的交代,警方在申请了搜查令后于当晚突击搜查了陈友国和陆亚萍家,在当场抓获陈友国的同时还缴获了2000余斤全国粮票、500余元赃款以及新式日制三洋收录机1台(陆亚萍交代收录机是他在2月5日用赃款买的)。陈友国到案后见陆亚萍已经全部撂了,心想自己也扛不下去,十分配合地将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三洋收录机

至此,大丰果品商店2.5重大抢劫案在不到3天的时间内被迅速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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