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无缘带量采购的药品,如何活下去?

 专栏作者/山东风轻

一个医药江湖的研究者。研究什么?当然是被研究了......

四五年前,业内普遍流传这样一句戏言:集中采购,中标是死,不是标也是死。潜台词是:中了标,价格下降,量没看到;没有中标,原有的存量市场即逐渐被瓜分殆尽。

于是乎:一入招标深似海,从此江湖是路人。

现在来看,此话无疑太过偏激。毕竟,结合近六七年以来的药品集中采购走向来看,原来的7号文与70号文,仍然有很多的政策精髓值得肯定。

无论是从合理制定药品采购范围、细化药品分类采购措施、坚持双信封招标制度、改进医院药款结算管理还是完善药品供应配送管理等诸多方面,现在的国家及地方医疗保障局仍然从大方向上继承、沿袭7号文及70号文的优良传统,并在此基础上以突破口的形式,拎住带量采购这个主要环节,将药品集中采购深入推进到底。

如今,新形势预示着新变化,新发展。国家五批六轮带量采购即在眼前,今年到明年,中成药及胰岛素专项采购即将拉开序幕。

带量采购的模式越来越清晰,不久前,旗帜网刊发一篇《构建医药价格治理新格局》的主题文章,对新形势下的药品带量采购进行了明确的阐述:

——对普适性较强的品种按统一规则集中采购

——对特征性较强的品种探索专项集中采购

——对适应症和功能主治相似的品种探索合并集中采购

——对供求关系变化较大的探索分阶段议价采购

按照上述思路,目前过评及视同过评、竞争较为充分、能够快速形成市场覆盖、临床替代、患者需要的化药,无疑属于普适性较强的品种。四批五轮至今,国家带量采购的规则虽然一直在修补,但整体思路相对完整、规范。

胰岛素及生物类似药,具有自身的价值属性,则属于特征性较强的品种,此类品种,大概率会在四批五轮国采方案基础上进行优化。

中成药则属于适应症和功能主治相似的品种范围。《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明确提出,“供求关系和市场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的,可通过竞价、议价、谈判、询价等方式,产生中选企业、中选价格、约定采购量和采购协议期“。

此类品种,更多的是一些带量采购续约的品种,此类品种价格的变动会引发供求关系变化;而供求关系的变化又反过来引起价格波动。为了保持一种市场弹性,更多的是为了保持市场稳定,此类产品将探索分阶段议价采购。

排除了带量采购品种之外,其它的非带量采购品种,仍然会以自己的方式找寻生存的空间。

大体分为以下四种方式:

1、直接挂网或限价挂网。

目前各地普遍采用的是限价挂网方式,在锁定限价的前提下,允许医疗机构在线上进行议价。还有部分地方采用直接挂网的方式,在参考相关价格的基础上,由医疗机构与企业进行议价。

2、常规价格联动。

此类联动,排除了带量采购品种及标的,单纯的就是以价格联动价格,形成新一轮省级入围的低价。

3、备案采购。

主要是针对部分供应不正常的药品以及医疗机构的确有临床需求的药品,还有一部分是创新药品。

4、集团采购。

鼓励医疗机构以隶属关系、区域合作、医联体等形式开展医院集团采购(GPO),发挥批量采购优势,实现量价挂钩,以降低采购成本。但实际上,目前国内大部分的集团采购并没有真正形成带量采购,仍然是以杀价为最终目标。

非带量采购的药品,其实相对来说,市场生存空间已经相当有限。在有限的空间内,相关企业要思考如何破局?

既不能突破地方带量采购的入场红线,还要实现持续快速增长,既要最大化的维护好现有价格体系还要最大可能的争取量价结合,这一系列综合因素的背后,考量的其实是企业的综合实力与市场定力,更是检验企业市场长期规划的一个标准。

哪怕现在没有进入带量采购,相关企业仍然要做最好的打算与最坏的准备,把问题考虑更加周全才是上策。

文章声明:
思齐俱乐部是医药人学习分享社区,为医药个人学习赋能。作者观点和案例仅供学习方法使用,不代表商业公司真实情况。
本文版权归思齐俱乐部(member_siqi)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引用。
END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