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说,薛兆丰和“知识产权”
奇葩说是我追了5季的一档辩论节目,赛制改革后,目前尚未完结的第五季更是给了我新的惊喜。这一季的两位新导师居然是“李诞”和“薛兆丰”,更神奇的是,这种诡异的组合居然能产生如此微妙的化学反思,让人一点都不觉得尴尬。
ps:奇葩说是一档辩论节目,李诞是脱口秀主持人,薛兆丰之前是“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的学者,现已从北大离职。
薛兆丰老师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位学者,既有大学问,又有小调皮。今天写这篇文章,是因为薛老师在《奇葩说》的最新一期节目中,讲了知识产权的问题,又勾起了我一直未完成的思绪。
“知识产权”是我在学习经济学的过程中,困扰我最多的一个问题。你如果看过我之前写的《“我不是药神”的三个思考层级》那一篇文章,就会知道我对于“知识产权是否应该存在”这个问题,是有疑问的。到今天为止,我并没有把握认为自己想清楚了知识产权的问题,先把一些思考的碎片拿出来讨论一下。
知识到底有没有产权?
知识产权这个词我们从小就一直听,一直说,太习惯了反而很少有机会思考这个词本身,其实你仔细想一下,会发现“知识产权”是个挺诡异的东西。
相比于我们日常接触比较多的产权来说,知识产权有一个巨大的不同,学名叫“非排他性”。意思是说,正常的产权都有一个最最基本的特质,就是“我有你就没有,你有我就没有”,这叫“排他性”,注意这个特质是客观上的,不是法理上的。一个茶杯是你的,那它就不可能是我的,一个茶杯就是一堆原子,组成这个茶杯的这一堆特定的原子的组合,在全宇宙就只有一份。换句话说,正常的产权,它不可能即是一个人的,又是任何人的。
而知识产权,它不是占有特定的某一堆原子,而是限制世界上所有原子的排列组合及运动方式。我发明了一种机器,申请了专利。只要你使用跟我一样的机器,你就要向我付费,否则你就侵犯了我的产权。哪怕构成你的机器的每一个零件、每一寸钢铁,每一粒原子的产权都非常明确是你的,但只要你的原子,排列组合成了跟我的专利非常相似的样子,你就要向我付费。这个逻辑链条是不是有点奇怪呢?
世界上几乎所有类型的产权,都是具有“排他性”的,唯独知识产权除外,如果世界上存在一种非同寻常的权利,那么它必须要有非同寻常的理由才可以。
在这个问题上,薛老师给出的理由,是“效率”。薛老师在节目中有一段很长的论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视频),大致的意思如下:现场有100位观众,如果现在我告诉你,100米之外有一块金子,谁先跑过去捡到就是谁的,你会不会去跑呢?你肯定会。但是如果我告诉你,在这100个人里,有一个是短跑冠军博尔特,你还跑吗?你肯定就不跑了,因为没必要白费力气。所以知识产权的意义,在于减少不必要的竞争,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接下来薛老师又举了一个现实的例子,现在的大型药厂,研发出一款新药,需要耗费的成本是20亿美金+20年,如果不给他专利期让他卖高价,那这个药就不会被生产出来,所以知识产权是必要的。
下面重点来了,这个说法有道理吗?
这个问题在我学习经济学的过程中,像个幽灵一下纠缠我好久了。我至少有三个问题无法说服自己。
第一:以效率的视角来决定产权的归属,这样做有效率吗?
第二:一个药生产不出来,是经济学该解决的问题吗?
第三:没有知识产权,真的就生产不出来吗?
先说第一个问题:以效率的视角来决定产权的归属,这样做有效率吗?
从本源上说,法律是为了使社会运行更有效率,这一点我是同意的。但问题是,以什么东西为基石来制定法律,才会更有效率呢?我认为要以尽可能简单的东西为基石。有形的和有限的东西,很容易界定产权;无形的和无限的东西,很难界定产权。知识产权就是一种典型的“无形且无限”的东西。无形很好理解,什么是无限呢?反过来想就很简单——你所拥有的任何正常的资产,包括茶杯,包括房子,甚至包括生命,它不可能被无限多的人夺走无限次,而知识产权则不同。
如果我拥有三项专利,分别是“剪刀、锤子、布”,那么我的这份所谓的“产权”,理论上可以在随时随地,受到全体人类的,永无止境的“侵犯”。感觉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了吗?可能有人会说,剪刀、锤子、布这种基础的东西,是没有知识产权的,有知识产权的通常都是技术含量很高的新发明。可是剪刀、锤子、布这三样东西刚刚被发明出来的时候,难道不是人类文明最顶级的黑科技吗?
人们从效率的角度出发,制定了知识产权这项制度,结果发现,什么是“知识产权”,说不清楚。越先进、越高级、越复杂的东西,越说不清楚。一个相似的情况是,人们为了想象中的正义,制定了反垄断这项制度,结果发现,什么是“垄断”,也说不清楚。司法实践中有两种官司,特别容易打出“旷日持久”的效果,一种是反垄断的案件,一种是知识产权的案件。
人们希望通过设立知识产权制度,减少竞争带来的资源耗散,但结果只是把资源耗散的环节,从研究所转移到了法庭。
所以我认为,从效率的角度出发,更加不应该试图通过“立法保护知识产权”来减少竞争,以避免资源的耗散。要通过竞争来减少竞争,市场竞争是残酷的,而残酷这件事本身,恰恰能最有效地控制竞争的烈度。
接下来聊聊第二个问题:一个药研发不出来,是经济学该解决的问题吗?
在节目中,薛老师其实总共讲了三个案例,我上面只提到了两个,另一个就放在这一段简单说一下。薛老师讲的另一个案例,大意是说海底有一搜沉船,船里面有很多珠宝,各种势力都想去进行打捞。然后有一个专业的大型捕捞公司,就去向政府申请一项禁令,他们跟政府说:“希望你们禁止其他公司去打捞这艘沉船里的东西,只允许我们一家做”。政府说“凭什么呀?”,大型捕捞公司说:“因为我们的技术是最好的,并且最清楚沉船的具体位置,如果允许所有人去打捞,最终的结果就是,打捞所消耗的成本,会超过海底那些珠宝的总价值”。政府觉得有道理,于是给按照这家公司的意思,发布了禁令。
我听完这个故事总觉得不太对劲。
第一,政府为什么要确保“打捞的总收益高于打捞的总成本”呢?这是政府该考虑的事情吗?经济学不是一直强调政府应该仅仅做好裁判,“保护私有产权,鼓励自由交易”就行了吗?为什么到了这个案例中,却不再批评,反而赞许这种“父爱如山”的政府行为了呢?
第二,其他的捕捞公司,他们规模小,技术差,没搞清沉船的精确位置,这些事他们自己不知道吗?如果他们不知道,让他们在竞争中亏损,然后被淘汰,或者吃一堑长一智,变成更有竞争力的公司,这不才是市场经济的一贯态度吗?
第三,如果大家都去打捞,则打捞的总成本会大于沉船里珠宝的价值——这种说法靠谱吗?政府有能力判断那家大型捕捞公司是否在说谎吗?
这个捕捞的案例本身没有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但有很多内部的逻辑我觉得是相通的。讲完捕捞公司之后,薛老师接下来就谈到了制药公司的案例。
薛老师说,现在医药公司研发一款新药,需要的成本是“20亿美金+20年”,如果没有专利保护,这个药根本不会被生产出来。这个结论对不对,我们放到下一个章节去说,我更想问的一个问题是——这个药为什么非得生产出来不可呢?
薛老师在他的课程中反复强调过一个观点,经济学可以让你“看见看不见的东西,想到没有发生的事”,我深以为然。在涉及到知识产权的问题时,我觉得这个道理依然是有效的。一个耗资20亿美元的药,如果没有被生产出来,世界上是凭空减少了一种药物吗?肯定不是的,20美元如果不用来研发新药,那就一定会用在别的地方。少了一款新药,世界上可能会多出一条公路,或者多出20亿个口罩,或者多出几百所学校,其实没人能告诉我们,哪种结果会造福更多的人。
再说说第三个问题:没有知识产权,真的就生产不出来吗?
还是谈药的事,如果没有知识产权,制药公司有没有办法通过研发新药赚到钱呢?我倾向于是有的。
第一:制药这件事,是有先发优势和原创优势的。制药公司把药研发出来之后,被别的公司仿制出来需要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制药公司可以直接享受到垄断利润,不需要法律保护。当新药被人仿制出来之后,其实很多人还是更愿意选择非仿制品的。如果一款药原本是“辉瑞制药”研发的,那么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你是不是更愿意用辉瑞自己生产的药呢?
第二:有一个特别笨的办法,制药公司可以自己开药店,或者现在遍地都是连锁药店,制药公司可以收购他们或者跟他们合作,然后让患者直接在药店服药或注射,不许把药带走。这个是听别人说的,不知道可不可行。对患者来说这是非常不方便的,而且对于制药公司来说,保密性也不是很好。如果取消了知识产权保护,我想这顶多会是情急之下的过渡方案,不太可能长期保持这种状态。
第三:仿制药品的办法,是通过已经成形的药品样本,逆向推导出药的原料和配方。这个怎么破?金庸其实教过我们。还记得《倚天屠龙记》里,有一种毒药叫“七虫七花膏”吗?这种毒药的牛逼之处,就在于它是用七种毒虫和七种毒草混合调配而成的,你必须得知道是哪几种虫和哪几种草,同时还得知道每一种虫和草之间的比例,才能解毒。其实类似的技术在制药行业已经出现了,专门用来防止逆向分析的。如果知识产权的法律被废除,相信“反逆向”的技术会突飞猛进,甚至成为一个独立的产业,专门为原创研发者服务。或许技术进步带来的问题,可以堂堂正正地通过技术进步来解决,而不是“有困难,找政府”。
以上三条都是已经存在的选项,其实只要在自由竞争的环境下,我相信制药这么大的利益一定能激发出更有创意的办法。历史上无数次,人们认为市场会在这样那样的地方失灵,最终的结果是,自由竞争中人们所展现出的精妙智慧,总是远远超出那些“顶层设计者”的预期。公海上的灯塔是可以收费的,养花的人和养蜜蜂的人,是可以互相收费的,你能想出来是怎么收的吗?经济学真的是一门有趣的学问。
我的职业是做投资,订阅号中那些讲投资的文章,我基本上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能确定我说的就是对的。但经济学方面,我只是初窥门径,今天写的内容,你信也好,不信也好,说不定未来随着知识的更新,我自己就推翻了。但是我希望你至少可以陪我一起思考一下这些问题,至少不要想当然地认为,那些我们从小听到大的道理就是没问题的。
最近留一个更底层的问题给你,我正是由这个问题开始,才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合理性产生怀疑的——如果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人类还追求更健康的身体和更长久的寿命吗?如果追求,那么在没有知识产权的世界中,这一切会如何进行呢?
作者:北京木愚投资总经理,刘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