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音门:古城突围记(厦门城建百年   二)

怀音门:古城突围记

图 1:西门位置图(《图说厦门》)

厦门古城西门,名号“怀音门”。《诗经》的《匪风》篇有云:“谁之西归,怀之好音”。怀音门外,有地名“鳌岗”,有庙号“朝天宫”,有坟叫“傅厝墓”。清末民初的《厦门市镇歌》有一段很奇特的说法:

当时姓傅超江伊,

为做风水消疫气。

开有八河共七池,

早有拔落河池死。

不时共伊块庚系,

陪人命案难得是。

想来算去无计智,

献归中府去料理。

傅氏风水早活穴,

被江夏侯伊作孽。

早时墓头对城门,

提督兵甲尽穿黄。

有时提督出城门,

相似蜂仔扶蜂王。

黄蜂出穴真成物,

如今龙脉已打断。

城门改移从西门……[1]

大意说有个叫傅超江的,为消疫气和做风水,开了八条河和七口池。有人因此落水溺亡,苦主便纠缠不断。傅家被迫无奈,只好将河池送给官府。傅家的风水,其实在周德兴造城时就被下了套。有此冤家孽债,城内提督府的兵士要穿黄衣黄甲辟邪。提督出门,也要兵丁左护右拥。如今城池龙脉已断,只好改从西门出入。

这一节说唱,显然将厦门籍的御史大夫并提督操江的傅镇硬拉上关系,说法自属不经。令人生疑的还有“城门改移从西门”一句,就不知有何凭据。

厦门古城的正门在南门,有“衙口街”将它与提督署相连。衙口街长不及百米,却宽有10余米,其宽度在旧厦门排名第一。与之相比,怀音门内外的街巷,就只能算偏街僻巷了。时至今天,还有些巷陌留存。西门内有墙顶巷、大埕巷、西庵巷,西门外有傅厝巷、月眉池巷、顶井巷。

墙顶巷:北起新华路,南至古城西路。长×宽(米):521.2×6.2。巷恰在附近墙顶之上,故名。旧时俗称关帝庙巷、榕树巷、十八层崎、城内砖仔埕。

大埕巷:中华街道内,西庵巷与墙顶巷间。长×宽:77×2.7。巷内原有大埕,故名。旧称顶大埕。

傅厝巷:北起大同路,南至思明东路。长×宽:76.4×4.3。明御史大夫傅珙墓在此,俗称傅厝墓,巷因名。

月眉池巷:南起思明东路,北至第七市场。长×宽:30.8×2.1。为原月眉池填成,故名。[2]

图 2:今日墙顶巷

西门内还有西庵巷,在“新华路至墙顶巷。原有西庵宫。巷因宫名”[3]。西庵宫,也是有历史的宫庙,“在西门内,祀天后、吴真人”。[4]晚清时节,西庵宫以扶鸾占卜著名。王步蟾也有诗曰:

西庵宫里惯扶鸾,

竞说希夷此降坛。

高卧华山醒也未,

嫁名何苦托陈抟。

[原注]西庵宫在西城内,有扶鸾者集焉。[5]

西门之外还有顶井巷,“原称井仔巷,所在地势高于下井巷,故名。旧时俗称雨伞王、公正门”[6]。

因为“西庵宫”和“公正门”的缘故,民国路(今新华路)西段也叫“西庵宫街”,思明东路也叫“公正门脚”。

图 3:今日顶井巷

民国14年(1925年),厦门市政机构变化,负责工程审议和筹款的“市政会”不变,而负责执行的市政局,由“市政督办公署”取代。关于市政督办公署的领导机构,说法有二。

其一:

夫市政督办公署,成立于民国十四年六月,附设海军警备司令部内。督办陈培锟、林国赓,会办周醒南,总务股主任刘乃尧,工程师王季烈,设计股主任傅孙辉,路线股主任郭敬村,监工股主任杨人鉴,堤工办事处工程师彭禹谟,工程员郭涟清等九人。绘图陈歌镐等四人,总务兼会计刘乃尧,以及文牍庶务监工员等数十人也。[7]

其二:

去年省方加委前厦门道尹陈培锟为厦门市政督办。所谓官督商办是也。去冬陈设督办公署于商会,海军复加委周醒南为会办。[8]

尽管说法不同,但此时的督办公署有海军方面的支持是确定的。市政督办公署上马后,第一项的工作就是拆墙,500多年历史的古城城垣被拆卸,用于填埋甕菜河和内海滩。怀音门大概毁于此时。继而是筑路,从海军司令部(即提督署)前开始,经西门、甕菜河,至浮屿角修筑一条反“之”字形的马路,与1921年筑成的开元路连接。这条马路,也就是后来的民国路(今新华路)西段、思明东路和思明北路。这三段马路的情形分别为:

民国路:长度790呎,宽度52呎。自司令部口至西门口,原名西庵宫街。

思明东路:长度1250呎,5宽度52呎。由甕菜河之东经霞溪仔街出月湄池、傅厝墓至西门口。

思明北路:长度1430呎,宽度62呎。由甕菜河之北经关仔内街出后海墘,接内海滩。[9]

马路的长度折成公制,民国路约240.8米,思明东路约381米,思明北路约435.9米。

三段并不长的道路,却建得费时费钱。民国路,1926年4月3日起建,1927年9月7日完工;思明东路,1926年5月3日起建,1927年9月7日完工;思明北路,1927年7月1日起建,1928年6月18日完工。而且工程用费昂贵:

民国路:工程费0.58万元,收买地价1万余元。

思明东路:工程程费1.03万元,收买地价3.77万元。

思明北路:工程费5.41万元,收买地价7.58万元。

三段马路的收支比较,民国路应垫500余元,思明东路应垫13000元,思明北路应垫72000余元。[10]但最大的阻力,还是来自拆迁户,尤其是各国的籍民。1926年的《申报》报道:

最近市政会又决定建筑城内由警备司令部前经西门至甕菜河之马路。已测定路线,于(1月)24日招工投标承筑。沿线民房,其应拆让者,中多隶籍台湾之日本籍民。乞援于日领。日领乃向交涉署出抗议,凡马路经过线中之日本籍民民屋业,应由日领派员会同市政局到地测勘后,再行议价收买,地价须得售主之同意,不得以市政局自定之价强买。此举实至窒市政之进行,现正在交涉中。又第三段马路及甕菜河马路均在着手建筑中。唯关于收买沿马路线民房事,每多外国籍民出而阻扰。除上述日领提请会勘议价收买外,甕菜河尚有一荷兰籍之大地主赵氏,出而抗议市政局用其房业,提起诉讼。荷兰驻厦代理领事,亦出而代之交涉。但市政局则以其为外籍,否认其业权,现亦在相持中也。[11]

征地拆迁,聚焦各方利益,自然尘嚣扰扰:

甕菜河地多荷兰籍民王朝栋之业。王故后,其妻王谢氏与孀媳王赵氏争产不决。王谢氏曾以该地无偿捐与臧致平时之官产厅,王赵氏亦出而否认之。市政会成立,即根据王谢氏捐地案收用该河附近旷地,王赵氏又起抗议。前月因是曾一度引起与荷兰之国际交涉。据最近消息,市政会已与王谢氏议妥,以甕菜河及沿岸归之市政会,为建马路之用。而以附近之田地河业归王谢氏管业。议定后,市政督办署于旧历岁杪已通知附河之木柴厂从速移徙。各木商以营业与地点及运输关系,多不愿放弃其原有厂地,群请保存于王谢氏。王谢氏乃再请督办署为酌留河地二三成。市政会以阻碍马路工程,未允其请。唯此河及旷地,王赵氏正设法请荷兰领事再提交涉,恐纠纷尚多也。[12]

与甕菜河相邻的米升巷等地,也不轻松:

至米升巷之民业收用案,于前月由市政会董事会勘定估价收买。以其地房屋多属业主自佃,市政会乃派审计、工程二股股员,会同工程师到场,偕同业主估勘,于春节前竣事。已向市政会具报,督办署亦于春节后发通知书于应收用各屋之业主,令其三日内以屋契缴市政会,听候处理。但依限携契请验者寥寥,而呈请缓拆者则甚众。此外甕菜河之桂洲寺,原为公产,近又日籍商四宜洋行郑有利出谓系渠所买私业,呈由日领署向市政会提出交涉。[13]

此时的市政公署有官方撑腰,做事说话全都硬气起来:

马路线内甕菜河、洲仔等,原为公产。当市政会收用时,日籍民郑有义谓为其置业,抗不令拆,并经日本领事向市政会提出抗议。现日领既放弃与市政督办之协议,市政会乃于(6月)29日派工程员偕同警备司令部拨派之陆战队20名,到洲仔寺,强制拆除。郑有义虽请日警部到场察视阻止,至则为武装陆队所制止,不得近。[14]

图 4:民国路旧照(《厦门名胜摄影大观》)

1926年3月15日和20日,日本领事连续二次向华方提出书面交涉,事涉衙口街籍民黄传甲和西庵宫籍民庄焰山的房产屋居。3月28日市政督办署就日人的抗议,合并发表声明。其要曰:

衙口街门牌48号、49号厝屋,前清光绪三十四年美舰到厦时始行建筑,有官厅公文可证。后充作五营(前清保营)公产。嗣以谢中府心田有功厦门,将该屋充为谢中府祀业,逐年由外委(前清武官)吴南屏支办祭祀费用。迨民国12年闽军踞厦,设立官产局,认该屋为官产。吴南屏顿起恐慌,伪造契据缴验,被官产局扣留,由谢中府之子谢文彬领回。契据尚在,召核立明。近吴南屏又再伪造契据,串通黄传甲讹诈。则该籍民所缴日本领事署契据,万不足凭,本会认为绝对无效。夫业主权既无充分证明,则黄传甲之滥诉与日本领事之管理,均属违约违法。本会若不彻底抗议,则官产尚又任籍民侵占,民产何堪设想?

西庵宫拆卸工事进行已久,(庄家)28号之左右邻26号及27号,均经遵限拆卸,独此28号抗不照办。彼此墙壁相连,市街行人,危险万分。若任其挨延墙壁一圮,死伤行人,日本领事或该籍民能负责任否?且庄焰山自己家屋玩延,又复阻挡邻近,欲其互相效尤。本会为职责所在,实难曲予迁就。况日本领事前此要求暂且缓办,业经本会答复在案,乃稽延两月,日领事并无相当答复,徒以未经协定等语,为要挟地步,本会认为有损国权,违反条约,故不得已按章执行,以免阻碍,准情酌理,实无不合。

抑更有言者,米升巷日本籍民汪子成门牌58号、59号、60号,与霞溪仔街周永亭门牌73号等厝屋,均在收买之列,迄未缴契,无从给价。又西庵宫门牌38号(即台湾公会)延不拆卸,又甕菜河洲仔郑有利、陈镜山等,混占桂洲寺等,本会拟请督办公署另备最后通知书,分别发给,再延定当强制执行。[15]

此后,军警配合强拆的模式,成为了常态。

自16日起,由市政会派工程员偕同警备司令部拨派之陆战队,至城河马路线内强制拆除抗不遵让之民屋。……马路线内甕菜河、洲仔等,原为公产,当市政会收用时,日籍民郑有义谓为其置业,抗不令拆,并经日本领事向市政会提出抗议。现日领既放弃与市政督办之协议,市政会乃于29日派工程员偕同警备司令部拨派之陆战队20名,到洲仔寺,强制拆除。郑有义虽请日警部到场察视阻止,至则为武装陆队所制止,不得近。据台湾人消息,日警部有请日领提出交涉之说。[16]

市政会铣(16日)起,偕军警强迫拆卸城河马路线内民屋,有法日籍民林、卢二姓向各该领事请提交涉。[17]

图 5:思明东路旧照(《厦门名胜摄影大观》)

马路的开筑,带动了楼屋的建设。到1929年,三段马路两旁的楼屋已具有如此规模:

民国路:该街两旁各铺房已翻筑起盖二层者十分之八,市面现象顿形热闹。

思明东路:霞溪仔至甕菜河两旁多已盖筑三层楼屋,月湄池至傅厝墓,只有数家起盖。

思明北路:甕菜河首段两旁多已起盖,顿形热闹。[18]

道路的改造,改变了城区的面貌:

厦门的新市政,除街道以外当推房屋的改造。改造的主因有二:

(1)因当局改筑街道,凡新街所经过的房屋概以法令拆毁,所以有些房屋不得不重新建造;

(2)房主看到市政有勃兴的现象,就乘改建之时再加以改良,希望以后多得租金,以便增加进款。

从前的店屋,普通都是两层楼房,住屋都是平房,以砖瓦木料建成,窗户细小,光线暗淡。民房窗户更是狭隘,凡房屋四围都不开窗,据说若临外开窗,家内财气,就有外溢之虞,所以全家的窗户从向自家的天井开着,光线欠充足,空气欠流通。近年来南洋的富侨往往投巨资于房产业,因此厦门有许多近代式的高楼,建筑比较坚固,设备比较适合卫生。厦门市内不仅是商业建筑,改换一新,即住宅区域,也有改良。[19]


[1]《改良厦门市镇歌》,《台湾宗教资料汇编》第2辑第2册,第91页。

[2]《厦门市地名志(2010)》,福建省地图出版社2010年版,页码依次分别为566、555、557、574页。

[3]《厦门市地名志》,福建省地图出版社2001年版,第265页。

[4]  道光《厦门志》卷2 分域略 第51页。

[5]  王步蟾:《鹭门杂咏》。

[6]《厦门市地名志(2010)》,第637页。

[7]《厦门工商业大观》第三章市政,第二节 往昔市政之措施。

[8]  蜀生:《厦门市政积极进行》,《申报》1926年2月3日。

[9]《厦门指南》厦门既成马路一览表,第二篇,第9页。

[10]  见周贤育《厦市工程概况》,《厦门中山医院计划书》附录,第2-3页,1929年5月版。

[11]  蜀生:《厦门市政积极进行》,《申报》1926年2月3日。

[12]  蜀生:《厦门市政之进行》,《申报》1926年3月2日。

[13]  同注(8)。

[14]  蜀声:《厦门市政积极进行》,《申报》1926年7月4日。

[15]  蜀声:《厦门市政会为拆屋事驳复日领》,《申报》1926年4月4日。

[16]  同注(10)。

[17]《申报》1926年6月18日

[18]  周贤育:《厦市工程概况》,《厦门中山医院计划书》附录,第2-3页

[19]  陈达《南洋华侨与闽粤社会》,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1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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