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擅自在外执业定期考核将不合格:只要还是单位人 不可能真正多点执业
卢梭说:人生而自由,却又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医生追求的多点执业甚至自由执业,也是如此。
近日,甘肃省卫健委就给医生多点执业上了一道紧箍咒,未备案就多点执业,将被视为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3~6个月;再次考核不合格,收回执业证书。
根据甘肃卫健委新发布的《关于印发甘肃省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简称《通知》),医师的下列14项行为,将被定性为考核不合格。其中之一就包括,擅自在主要执业机构或备案执业机构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医师,将被视为考核不合格。14项行为具体如下:
1、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者;
2、擅自在主要执业机构或备案执业机构以外机构执业;
3、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
4、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5、索要患者或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6、索要或者收受各类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
8、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械促销;
9、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控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10、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接者个人隐私有关信息、资料;
11、疾病预防机构的医师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12、考核周期内,医德考评结果一次以上医德较差;
1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14、违反《执业医师法》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据悉,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将被责令暂停执业活动3~6个月,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再次考核不合格者,由医师注册管理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这些年,国家鼓励多点执业的力度越来愈大。但是,无论力度几何,医生的一切诊疗行为都必须有契约,受监管,也就是必须备案。
2017年3月,国家卫计委重磅发布《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标志着医生区域注册制度正式推向全国。该政策放宽了对多点执业的限制,放开了跨区域多点执业注册,极大方便了医生群体。同时规定,拟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只需要备案,医师变更注册信息实行网上办理。
2018年6月,国家卫健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确医生一次注册在整个省/县域内有效,申请多点执业在网上就可进行。这意味着,医师多点执业实行备案,不再需要第一执业机构同意。但是,医师多点执业,备案是必须的,不依法备案就是非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