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趣史 70.大扎撒
成吉思汗颁布了大扎撒.
扎撒,原指贵族、可汗的言论、命令。后来就指法令、法规。
还在1203年,铁木真战胜克烈部之后,就曾召集大会订立扎撒。但是不要忘了,当时的蒙古人,还没有文字,这个扎撒,只能以口相传。
比如有个当官的想黑你,正好碰到你开车超速。便把你抓起来:“根据扎撒,超速行驶要抽你五十鞭子。”
“不对,我记得只要抽五鞭子。”
“你记得清还是我记得清?反正我今天要抽你五十鞭子,来人呀!”
这就相当麻烦了。
感谢维吾尔族老乡塔塔统阿,为蒙古人创立了文字,1206年,他的弟子失吉忽秃忽接到成吉思汗的命令,担任断事官,并开始编制蒙古族的第一部成文法--《扎撒大典》。
由于这部大典已经失传,我们只能从鸡零狗碎的地方看到一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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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当时的习惯,大汗的言论、命令就是法律,所以,这部大扎撒首先就是成吉思汗语录。
成吉思汗教导我们说
要勤劳勇敢——“居民在平时应像牛犊般地驯顺,战时投入战斗应像扑向野禽的饿鹰。”
要家庭和睦——“妇女在其丈夫出去打猎或作战时,应当把家里安排得井井有条”(管的可够宽的)
要不忘历史——“(贵族子弟)将穿戴织金衣,吃鲜美肥食,骑乘骏马,拥抱美貌的妻子,但他们不说:'这[一切]都是由我们的父兄得来的',他们将忘掉我们和这个伟大的日子!”
要亲疏有别——认识可汗的人,要交可汗亲自处理,从轻发落;不认识可汗的人,一旦违反号令,则要立即典刑。
要给我面子——“如果我的宗族中有人违背了扎撒,在未经与全体长幼兄弟们商议前,不得戕害他的生命。”
这些,体现了帝王的特权,维护了贵族的地位,我们都可以理解。但是下面一些内容,出自草原上古老的习俗,就很不可思议了。
例如:
不许洗涤衣物,因为洗后晾晒天将发怒,引起雷击——所以说身上臭嘛!
不能说吃食是不洁的,什么东西都应该吃——不挑食,是个好习惯!
吃饭噎着了拉出去枪毙——暴汗!
严禁潜水——回帖是道德的,铁木真大汗八百年前就预见了!
严禁跨越火、桌子、碗碟——卫生嘛!
父亲死后,儿子有权决定其庶母的命运,除生母外,爱咋咋地——可以充分发挥想象力。
成吉思汗还颁布了一条关于商业的扎撒——来往客商,一律发给凭照,而贵重的的货物,应连同物主一起遣送给成吉思汗——有好东西,你得先想着我。
蒙古草原虽已统一,但您光靠游牧、狩猎是满足不了人们的生活需要。所以,成吉思汗非常重视商业,没办法,谁让咱穿的、用的都难以自己呢。
在这个时期谁最会做生意呢?阿拉伯人,东到大西洋,西到太平洋,北到北冰洋,南到印度洋,阿拉伯人的足迹可以说遍及欧亚大陆。
当然,当时南宋的商业也很发达,但是由于北方被金国占着,想做生意过不去呀!成吉思汗这时候,还没接触到多少汉族人,因此,他对前来贸易的阿拉伯商人特别重视。
为了促进西方各国与蒙古的商业往来,成吉思汗在商人来往的大道上设置了守卫(哈刺赤),并特地颁布了这条札撒。
当时,有三个商人带着各种货物,包括织金料子、棉织品向蒙古进发。当他们到达蒙古边境时,守卫商道的哈剌赤看中了他们的货物,带他们去见成吉思汗。
成吉思汗:“你们这些东西,什么价呀?”
这帮土包子,见过什么?狠宰!
一个名叫巴勒乞黑的商人索性把价格提高二十倍,开口道:“三个金巴里失。”
无奸不商,不仅是指中国的商人。
我靠,你当我没见过丝织品?成吉思汗怒目一睁:“把这个奸商关起来,货物没收!”
然后,他笑眯眯地问另外两个商人:“你们的货是什么价格呢?”
到底是出来混的,两个商人齐声道:“我们是专门来献给大汗,谈什么钱呀!”
真给我面子!
谁给我面子,我给谁金子.
成吉思汗很高兴,每匹织金料子付给了一个金巴里失,每匹棉织品付给一个银巴里失。他们的同伴巴勒乞黑也被放回,货物也以同样的价钱收购,并予以种种安慰。为了对他们表示更大的尊敬,在纯白色的毡帐里接待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