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创造价值系列文章(一)| 福建省国有企业刑事合规风险观察

为研究福建省内国有企业面临的刑事合规风险现状,笔者以“国有企业”及“国企”为关键词,在“威科先行”“Alpha”等司法判例搜索平台上对福建省内刑事司法案例进行检索,共检索得出103篇司法裁判文书(下称“样本案例”)。以此作为分析样本,对国企经营管理过程中常见的刑事合规风险进行分析总结,以期国有企业做好刑事合规,降低和避免刑事风险,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一、案件数量时间分布情况

根据检索结果,2011年至2020年期间,十年间福建省刑事案件数量分别为4件、0件、1件、25件、9件、28件、15件、11件、6件、4件,分布情况见下图。

从上图看出,近年来福建省国有企业刑事案件逐年递减,但减幅略有下降。根据2011年至2020年期间折线规律来看,刑事案件数量在时间上有很强的周期性。鉴于此,国有企业刑事合规问题不能由于案件数量持续减少而掉以轻心,该问题仍应是企业重点关注并预防的问题。

二、案件罪名及犯罪行为分析

为分析福建省国有企业及其员工涉刑案件的罪名与犯罪行为的分布情况,笔者将检索得到的案例作如下分类。

(一)国有企业涉刑的犯罪行为及数量分析

笔者将样本案例中涉及单位犯罪的案例整理如下:

可以看出,在福建省国有企业作为犯罪主体较为少见,但并非不存在因涉刑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全球化的日益加深,企业合规尤其是国有企业合规问题更是引人关注。从上述案例犯罪行为上看,国有企业涉及的单位犯罪主要是,国有企业基于单位内部的主要负责人在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整体性的意志,而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因此,如何将单位内部人员的行为与单位行为进行切割,如何从单位内部治理结构和运营方式的角度建立必要的合规制度及合规机制,以上问题均是未来国有企业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纳入考量的重要课题。

(二)国有企业员工涉刑的犯罪行为及数量分析

笔者将样本案例中涉及国有企业员工犯罪的案例整理如下:

备注:样本案例中若存在数罪并罚或多个主体触犯不同罪名情况,均导致相关罪名增加一件案例。

从上述国有企业员工触犯罪名及施行犯罪行为的分布情况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其一,从总体上来看,国企员工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触犯最多的前三个罪名分别为受贿罪、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其中受贿罪的占比数量超过样本案例数量的一半以上,为51.2%。

其二,从涉及的刑法章节来看,涉及的章节最多的是贪污贿赂犯罪,包括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以上罪名占样本案例89.3%,是国有企业员工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最常触犯一类罪名。

其三,国企员工除触犯贪污贿赂犯罪以外,可能触犯的刑事法律风险范围还包括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扰乱市场秩序罪、侵犯财产罪等,因此从涉及的广度来看,国有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触犯的刑法风险范围较为广泛,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

由上可知,在国有企业的刑事合规管理过程中,尤其要关注贪污贿赂犯相关犯罪的刑事风险,建立强有力的防范单位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的体制和机制。同时,在单位内部日常监管过程中也不能忽略单位员工失职、滥用职权等刑事合规风险,只有构建全面的刑事合规体系才能防范单位的刑事风险。

(三)国有企业及其员工涉刑数量分析

根据上表可知,样本案例中国有企业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主要以个人犯罪的形式,国有企业本身较少因刑事犯罪受到处罚。

三、涉案国企工作人员特征分析

(一)涉案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性别分布情况分析

样本案例中触犯刑事犯罪的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共计131名,因刑事犯罪受到处罚的男性员工明显高于女性员工。

(二)涉案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年龄分布情况分析

从上表可知,样本案例中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因触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时,其年龄主要集中于40岁至60岁的年龄段,共占总人数的66.4%。从一般职场晋升规律来看,该阶段的国企工作人员大多在单位内部任中层领导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务,国企员工在掌握一定单位职权后未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是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主要刑事风险。因此,国有企业在构建其刑事合规体系时应尤为注意对中层干部及以上领导职权的规范。

(三)涉案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职务分布情况分析

根据上表特征,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其一,样本案例中单位主要负责人触犯刑事犯罪的概率最高为41.2%,其次是一般员工25.2%,再次是单位核心部门负责人为19.8%。可以看出,所有的犯罪人中,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部门负责人的触犯刑法占比高达61%,国有企业及其部门负责人的职权规制是刑事合规制度建立的重点。

其二,从样本案例中看,国有企业中一般员工触犯刑事犯罪的人员占全部人数的25.2%,因此,除国有企业及其部门负责人的职权规制外,一般员工的权利行使管控是国有企业合规制度建立过程中不可忽略的问题,亦是刑事合规制度规制的重点。

其三,除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外,刑事风险高发人群为为企业财务人员、单位核心业务人员等,合规制度应以该类单位人员的规制为重点。

四、案件案发环节分析

(一)单位犯罪的案发环节分析

(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犯罪案发环节分析

备注:样本案例中若存在数罪并罚或多个主体触犯不同罪名情况,均导致相关罪名增加一件案例。

从上表归纳内容可知,国有企业刑事犯罪高发的前三个环节在于财务管理、建设项目工程管理以及单位日常生产经营,分别占24.4%、23.5%、19.3%。因此,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尤为注重以上三个环节的刑事合规管控。同时,从总体上看国有企业存在刑事风险的环节分布较为广泛,几乎涵盖国有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因此,国有企业的刑事合规制度应以“重点突出、整体防范”作为指导,建立全面的合规体系。

五、案件刑罚适用特征分析

有上表可知,样本案例中因触犯刑事犯罪被施以刑罚的案件中,极少情况下犯罪人被免除刑事处罚。犯罪人一般被施以有期徒刑,其中犯罪人被处以6个月至5年刑罚的人数占比最高,为69.7%。因此,国企工作人员因触犯刑法一般会被施以较重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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