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辨清繁简学文言
204.辨清繁简学文言
作者:gkgushiwen
我们知道,在简化字推行之前,汉语的书写采用的是繁体字,也称真笔字。说到这两个概念,不能不提到这几年前流行的简繁字之争。
据报道,前几年不断有人大代表提议恢复繁体字,得到了一部分人的呼应。反对简体字的一些人认为简体字割裂了历史文化传统,破坏了汉字以形表意的构形特点。
并举例说:
将凤简化为鳳,“鳥”变作又,看不出鸟的形象了。
将電简化为电,由于雨字头的省略,雷电的直观形象丢了。
婦简化作妇,妇女持帚的形象也看不出来了。
又如“豐”被简化作丰,表示豆(古代食器)中盛有成串的美玉,喻指祭品丰富众多,而丰已看不出祭祀丰厚的意义了。
雙被简化为双,就无法表现出手(又)握双鸟(雔,念chóu )的形象了。
我很理解这些人对于传统文化的尊重和热爱,因为小学(即文字学)是传统国粹,贯穿了六书原则,蕴含了古人的智慧,许慎在说文解字序中说:盖文字者,经艺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识古。故曰本立而道生,知天下之至啧而不可乱也。
如今好多海外华人地区还在使用繁体字。这都是不争的事实。但我们也要看到,汉字的确存在着难写难读的特点,况且简化字已经推行六十多年了,已为年轻一代所接受,特别是在中小学教学全部采用简体字教学。
对繁体字的消亡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因为一方面在古代汉语研究领域,尤其是古文字研究及古代典籍整理中对繁体字的熟悉和掌握是一项基本技能。大学中文系古代汉语教材使用的就是繁体字,不懂繁体字就没法上好这门课。同时,在书画界也对繁体字有着很好的继承作用。
在我看来,繁简之争完全可以搁置不论,该用繁则用繁,该用简则用简。将二者对立起来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事实上,在古代也是有简体字的,虽然不被官方公开承认,但因为简便易写一直在老百姓中使用。汉字实际上有正体、俗体之分,正体用于儒家经典之中,带有官方规定性质。俗体用于百姓日常生活,常以简体的形式出现,当然,正体俗体也不是截然分开的,俗体在某种情况下会进入正体的行列。
1.宝本是寶的简化字,古代玉写作王,因此此宝原作 , 最早出现在汉代的中山王印上。而宝最早出现在唐代敦煌变文写本中。
2.笔本是筆的简化字,“笔”最早见于北齐的隽敬碑和房周陀墓志。
3.边是邊的简化字,最早出现在元抄本《京本通俗小说》和元刊本《古今杂剧三十种》等书中。(笔者按:以上三例见《简化字溯源》(语文出版社)49页。)
我所担心的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电脑和手机已与人们的生活密不可分。而人们在这些电子媒介上打字,很多都是采用拼音输入法。人们的书写能力正在日益下降,常常会出现提笔忘字的现象。
有电视报道称,某小学校门前的小店信封卖不出去,记者调查发现,有小学生称不知道信封怎么写,他们平时不通过写信的方式传递信息,因为有微博、QQ、短信、微信等多种交流方式,都比写信方便快捷。
其实,在国外也不例外,2013年6月27日,一份在德国的全欧发行量最大的报纸《图片报》,采用了完全手写体的头版,并打出大字标题“警告,手写体正在死亡”,这绝非危言耸听,对汉语而言也是如此。据2009年《人民日报》的一则报道:××××大学分校的一年级本科生首次汉字书写测试结果公布,2100多名学生中有320多人被评为不及格,约占15%。
既然古代典籍是用繁体字写成的,而我们教学又采用的是新中国成立后推行的简化字,因此就存在一个繁简转化的过程。
在汉字简化方案中,存在着一种同音借用的现象,就是说如果甲字与乙字读音相同,而乙字笔画繁多,就用甲字作为乙字的简体字。如:韆—千,齣—出,醜—丑。
事实上,同音的简化字与繁体字并不是一对一的情况,这两个字(或几个字)在意义上是根本不相同的。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有一个简体字对应一个或两个,甚至三个繁体字的,因此在使用这个简体字时,有必要搞清它对应的是哪个繁体,进而才能确切的掌握其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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