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诚的时代该结束了,预售制和公摊面积都应该取消!

李嘉诚真的很聪明,率先提出了公摊面积的说法,最终让他赚到了难以想象的财富!

可是公摊面积的背后,却是无数个为此买单的普通老百姓。明明房产证上100平米的房子,可是实际使用面积只有70平米,这跟“抢”有什么区别?

令人惊讶的是,公摊面积的说法只有中国存在,其他国家的购房面积全都是按照实际使用面积来的。由此可见,我国的买房人为此多花了多少冤枉钱?

除了公摊面积之外,预售制也同样是让买房人痛苦的罪魁祸首之一。

近日,就有代表建议取消预售制度和公摊面积,因为这对于买房人来说非常不公平。

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公摊面积和预售制对我国房地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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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是一种非常聪明的营销手法

李嘉诚之所以在过去的几十年里长时间占据香港首富的位置,一定有他的过人之处。

其中,公摊面积不过是他人生智慧的“冰山一角”而已。当然,也有人认为公摊面积不是李嘉诚首提的,但是可以确定的是李嘉诚是最早使用公摊面积的开发商之一。

如果站在商人的角度来看,公摊面积是一项“伟大的发明”,简直是可以载入商业的史册的。

为什么说公摊面积如此“伟大”?因为它充分利用了人性的弱点,让人们没有拒绝的理由。

之所以公摊面积的诞生,还得从它的历史说起。早在上世纪80年代的左右,香港的房价已经是让老百姓头疼的价位,很多家庭辛辛苦苦打工好多年也买不到一套房。为了让房子看起来很便宜,香港的开发商们就推出了公摊面积的说法。

虽然人们都知道商家不可能做亏本的买卖,但是人们就是愿意为此买账。假设一套100平的房子,公摊面积为30平米,那么实际使用面积也就是70平米。

假设房子未计入公摊面积的房价是1万元/平米,房屋总价为70万元。而使用了公摊面积的房子则可以对外宣传,房价低至8000元/平米,而实际上老百姓为同样面积大小的房子支付了80万元的总价。搞到最后,买房人还多付了10万元的价格。可笑的是,人们还因此会感觉房价便宜。

我国大陆是从1995年12月1日起,开始出台法律法规来规范房屋公摊面积。

开发商们为什么这么喜欢公摊面积的销售方法?

除了可以让房价看起来较低之外,还可以多卖钱。按照规定,房屋的公摊面积包括了: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等等。

换句话说,小区里只要能看到砖头的地方,几乎都有每户人家公摊的影子。更为重要的是,这些面积很多都是犄角旮旯,根本不好计量测算,开发商则可以利用这些漏洞,多报一些公摊面积,买房人没有任何办法。

2

预售制同样是房产界的毒瘤

除了公摊面积之外,预售制的杀伤力恐怕更大。

也正是因为预售制的存在造就了一个又一个房地产开发商上演了“6个锅盖盖7口锅” 的把戏,玩得好的开发商,赚得盆满钵满。玩不好的开发商最终就造成了一个又一个的烂尾楼。

其实,房产的预售制也是国内的一大特色,在开发商的房子还是图片的时候就开始销售。购买新房的人通常要等上三年左右才可以拿到房子。

而就是在购房人等着交房的这三年内存在着太多的不确定性。比如说:开发商资金链断了、房产质量不合格、房价大涨等等,到了最后,全是购房人买单。

就拿人们购买的期房来说,购房人会跟售楼的人签订合同,如有一方违约,需要赔付三倍的违约金。

可是曾有段时间,我国的房价快速上涨,开发商在即将交房的时候要求购房人额外交钱,如果不交的话,房子就不卖给他们了。

可能有人会疑问:“如果不卖的话,开发商不是要赔违约金吗?”

放心,开发商赔得起。在制定合同的时候,开发商的条约都是偏向于自己的,即使到时候需要赔违约金,也就是几万块钱而已。可是跟房子涨价的几十万相比,这点违约金不叫事儿。

大部分人无奈之下只能乖乖补交房款,否则去别的地方买也是这个价格,这没地方说理。

跟涨价比起来,烂尾楼是更让人崩溃的事情。近日,“老干妈”陶华碧的大儿子在云南昆明就造出了烂尾楼,让一些买了房子的人久久不能入住,百万购房款打了水漂。

也有一些业主为了不让自己的心血打水漂,硬是在没有水、没有电、没有燃气的情况下住进了烂尾楼,说出来都是泪啊!

也许,真的是时候取消公摊面积和预售制了。虽然老百姓不能因此占到便宜,但是不至于让人们的心血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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