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会计:@打工人:国家退钱啦!3月正式开始!

国家通知好消息,3月1日起,个人综合所得税正式开始“多退少补” 啦!准备好银行卡收钱啦。

今天跟着立信会计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人需要办?具体怎么操作?下方攻略为你一一解答。

一、为期四个月

2月9日国家税务局发布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相关纳税人需要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20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二、退费范围

依据税法规定,本次汇算包含了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位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去基本的60000元以及申请的专项附加扣除,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依据相关税法规定,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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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需要办理
符合下列情形的纳税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年度汇算:

1、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可享受这些税前扣除:

1、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2、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纳税人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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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渠道及操作步骤

--办理渠道
1、可选择高效、快捷的网上办税
2、不方便网上办理的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操作步骤
符合办理的纳税人可以通过下面三种方式自主选择办理方式。

1、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自己在应用平台上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找到【我要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2020年度】,3月1日开启办理渠道可自行申报办理。

3月1日2020年度汇算正式开始!

2、不想自己操作或者不知道怎么办理的,可以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代为办理或者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要在2021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

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2020年退税已经开始了,全民发钱。

文章转自:CPA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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