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0元国库券背后的血案,1990年87次列车4.5杀人碎尸案侦破始末

参考资料:群众出版社,《刑侦案例选编——上海铁路公安局专辑》P69~P76页

90年代上海站(新客站)全景俯瞰

90年代的上海市站前广场

1990年4月5日5时48分,一列旅客列车由上海铁路局上海机务段(上局沪段)的ND2型内燃机车的牵引下缓缓驶入位于上海市闸北区的特等车站——上海站,该列车是从合肥开来的(上海铁路局管内)87次旅客列车。列车到站后,隶属于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分局合肥客运段某包乘组的列车员们打开车门组织乘客下车,下车的乘客背着或者拎着各自的大包小包在上海站的到达广播的指引下往车站出口地道涌去,本务机车摘钩而去,留下客车车底等待返程(87次旅客列车车底属于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分局合肥车辆段),趁着这个档口,组织完乘客乘降的包乘组列车员们开始清扫客车车底的卫生。

90年代的列车员和乘警装束

清扫工作进行到6时左右,负责清扫的列车员在原87次旅客列车车底的6号硬座车厢(YZ22-37746)113和114号座位上方的行李架上发现了一只草绿色帆布旅行包;在6号和7号硬座车厢的连接处发现了一只塑料编织袋。两只包/袋都无人认领,还散发出阵阵腐肉才会发出的腥臭味。列车员没有胆子自行开包,因此叫来了乘警(87次列车的乘警队隶属于蚌埠铁路公安处)。乘警来到现场后将两只包/袋集中在一起打开,结果让在场的人倒吸一口凉气——两只包/袋内躺着的居然是数段已经被肢解的人体残肢。

女列车员吓得尖叫起来,乘警则立即用对讲机通知站台上的上海站派出所执勤民警,立即通过上海站派出所向上海铁路公安局和蚌埠铁路公安处报告情况。

ND2型内燃机车

蚌埠铁路公安处在6时20分接报后,立即抽调刑侦科和技侦科的精干警力搭乘旅客列车赶往上海参与现场勘查和案件调查工作。

在蚌埠铁路公安处的同志们到来之前,上海铁路公安局的刑侦技侦人员在时任上海铁路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的带领下于6时40分赶到现场进行先期勘查和相关人员的查访工作。

现场勘查结果如下:1号包为草绿色帆布旅行袋,长55厘米、包身上有“上海”字样和大楼图案,包内装有人体髋关节至膝盖关节部位的大腿部分2截,肩关节至手掌处的手臂部分3截,膝关节至脚掌处的小腿部分2截(脚上还穿着一双蓝层带底尼龙袜);包内还垫着一张1988年12月25日5~8版的《解放日报》。2号包为“双鲸”牌塑料编织袋,长50厘米,包内装有2截用塑料薄膜袋包裹的从胸部截断的人体躯干;另有天津产的“蓝天”牌牙膏盒1只,武汉产“方圆”牌纯涤纶线盒1个,宿州市民政福利线厂产的涤纶线盒1个;长70厘米、宽59厘米的紫色、白色和黄色三色相间的土布1块,棕色棉三角短裤1条。包内没有发现头颅。

90年代的蓝天牌牙膏

现场勘查结束后,现场发现的尸块被送往上海铁路公安局进行尸检:尸检发现,尸块没有明显的外部特征,皮肤触感光洁,手上没有老茧,躯干胸口有胸毛,大腿上有稀疏的黑色毛发;尸块截面上附有刨花和煤屑;躯干腹部解剖发现胃部内有400克的米饭、肉丝、韭菜和笋等食物的混合物(被证实不是87次列车餐车上供应的菜色);尸块总重量为50.5千克。

根据尸检证实:所有尸块都系同1个人的人体组织、缺头颅;死者血型为B型;年龄约在35~38岁之间,身高1.7米左右;死亡时间在20小时内,根据胃内留下的食物消化程度显示这一餐饭是在3小时左右之前食用的,推算具体死亡时间在4月4日9时至23时之间;从肢体创面看分尸工具至少有2种,其一为单刃刀(依据是某块尸块断面处发现了一片金属碎块,疑似为刀刃的一部分),其二为砍物用的锐器、比如斧子。

工作中的铁路公安法医,照片人物为杭州铁路公安处法医孙海洋

当蚌埠铁路公安处的同志们抵达上海后,上海铁路公安局和蚌埠铁路公安处的刑侦技侦人员在4月5日晚召开案情分析会,对案情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同时决定成立4.5杀人碎尸案专案组,由上海铁路公安局局长助理担任组长、蚌埠铁路公安处刑侦副处长为副组长,具体案件办理由上海铁路公安局刑侦科科长全权负责。总共抽调40余名精干警力组成访问、调查、布网排查、技术和材料5个小组投入到案件的侦破之中。

身穿89式警服进行现场勘察的民警

专案组经过案情分析后认为:

这是一起性质恶劣的特大杀人碎尸案;抛尸地点应该在蚌埠站(位于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的一等车站)或合肥站(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的一等车站);死者应该不是农村人员或从事重体力劳动的人员、城市、城镇人员的可能性较大,死者应该是居住在蚌埠、合肥或是外地来蚌埠或合肥的人员;尸块上没有明显的搏斗伤痕,应该是在完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杀害的,推测死者生前和罪犯是熟人。

装尸块的塑料编织袋内同时出现两种不同产地的缝纫机线盒,说明死者或者罪犯家中较大可能有从事缝纫职业的人员;从尸块的重量看,有较大可能是2人以上作案,不过不排除身强力壮的1人作案的可能性;尸块断切口创面上沾染的刨花和煤屑说明杀人分尸的第一现场应该在具有刨花、煤屑等物的单独居室,且第一现场离抛尸地点不远;推测案犯系蚌埠或合肥本地人,有单独居住条件。

90年代民警出警的画面

根据案情分析,专案组确定如下工作方向:

1、查找尸源,查明死者身份。

2、对4月4日晚合肥、蚌埠站和87次旅客列车的铁路职工及身处在案发车厢的部分乘客作进一步访问,以确定抛尸上车的时间点。

3、向安徽省公安厅、合肥市公安局和蚌埠市公安局通报案情、印发协查通报,查找死者头颅及杀人分尸的第一现场。

4、在蚌埠、合肥两地严密排查具有作案条件的嫌疑人。

身穿89式警服的男女民警

4月7日15时,蚌埠市空压机厂工人钱跃忠来到蚌埠市公安局报案,称其胞兄钱锡忠于4月4日14时30分左右骑着自行车离开位于蚌埠市胜利西路66号4单元7号的住所,前往蚌埠市证券交易市场做生意,但却至今未归。平素钱锡忠不管外出走多远,只要在蚌埠市内,都会按时回家吃晚饭和睡觉。

根据钱跃忠提供的钱锡忠基本情况:钱锡忠时年38岁,无业、未婚、身高1.73米,初中文化,毕业后在蚌埠空压机厂干了8年的集体工,留职停薪后又开始做倒卖旧自行车和国库券生意。其人性格孤僻、平素言语不多、不喜欢和他人结交,并且固执认死理,精于算计、斤斤计较,非常容易和他人发生矛盾。

钱跃忠另外反映:当钱家人在寻找钱锡忠的过程中曾经听到一个外号叫“余胖子”的人说,事先有人约钱锡忠做一笔兑换9000元国库券的生意,钱锡忠在4月4日的外出就是为了做这笔生意。外出前,钱锡忠在家中吃了午饭,吃了竹笋炒肉、炒韭菜、蛋花汤和米饭。

由于钱跃忠提供的钱锡忠的情况和在87次列车上发现的尸块尸检结果有部分吻合之处,专案组当即派出技术人员赶往钱锡忠家,从其家中的大衣柜抽屉内的信封和一张发票上各提取了一枚指纹印,交技侦科对比发现这两枚指纹和尸体左手中指和右手食指的指纹完全吻合。

由此,尸块的尸源就此确定为钱锡忠。并且进一步确认凶犯的抛尸上车地点在蚌埠站,因此凶犯也可能是蚌埠本地人;包裹尸块的物品系凶犯个人所有;死者遇害原因可以排除仇杀、情杀,较大可能是谋财害命;凶手有极大可能是熟悉证券交易,并且和死者熟识的熟人。专案组随即调整部署,将力量集中在蚌埠市的范围,重点在蚌埠市区东部和东区的全部。重点工作方向为:严密控制证券交易市场,将排查对象重点圈定为倒卖票证的人员;对现在和过去从事倒卖证券的人员进行查访,尤其是查访4月4日与钱锡忠在交易市场接触过的倒卖人员的情况;派出5名特情人员打入交易市场明察暗访;重点查找钱家人提到的那个“余胖子”。

89式警服漫画

4月8日上午,“余胖子”被传唤到案,根据他的叙述:4月4日14时左右他看见钱锡忠在证券交易市场和2名妇女谈话,随后又跟1名“大个子”走了。专案组在4月8日傍晚传唤到2名和钱锡忠谈话的妇女,她们向专案组反映:4月4日14时左右,她们确实和钱锡忠在交易市场“谈生意”,后来一个“大个子”把钱叫走了。这个“大个子”她们在4日上午见过,当时这个“大个子”和1个“小个子”在一起,但是到了下午的时候“小个子”却没有出现。

专案组由此认为:“大个子”和“小个子”具有重大嫌疑。

4月9日上午,在2名妇女的指认下,专案组在证券交易市场将“小个子”抓获,经审讯,“小个子”真名叫张旗,根据他的交代:4月4日9时左右,他在证券交易市场遇到1个戴眼镜的男子,也就是“大个子”,“大个子”自称有9000元国库券和公债着急脱手,张旗手头没有足够的现钱,就把钱锡忠介绍给了“大个子”。钱和“大个子”谈好了价格,约定当天下午由钱锡忠带着现金来交易所成交,但后来他始终没有再见到这2个人。

1990年发行的5元面额的国库券

根据专案组的查证,张旗的供述属实,因此排除了“小个子”张旗的作案嫌疑,而将全部的嫌疑集中到了最后和钱锡忠在一起的“大个子”身上。

在随后的查访工作中,蚌埠车辆段职工向专案组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4月4日深夜,他在蚌埠站的3号站台上看到一个拎着两个包、戴着眼镜的“大个子”登上了87次旅客列车。其特征和专案组掌握的“大个子”特征相似。

直到4月14日,专案组在合肥、安庆、六安、梧桐等地布置警力明察暗访,在蚌埠市内的4区3县作了全面布控,总共发了750份协查通报,查访相关人员77人,筛查嫌疑人46人,最终在4月14日11时在蚌埠市证券交易市场发现了戴着一副墨镜、正准备离开的“大个子”,乔装打扮的侦察员立即以兑换国库券为名将他拦住,带回局里审查。

“大个子”真名宋勇,时年33岁,家住蚌埠市国府街29号,原是蚌埠酒精厂工人,曾经因伪造货币被蚌埠市公安局劳教和劳改各1次。

在接受审讯的时候,宋勇神色慌张,说话顾左右而言他,多次试图强行逃脱。专案组据此对宋勇进行刑事拘留,并在4月14日下午对宋勇的住处进行突击搜查,一进屋就发现屋内陆板上、墙面上和桌椅表面沾有大量的血迹,地面上还有没有擦净的带血的鞋印,部分墙面有重新粉刷过的痕迹,室内还发现了刨花和煤屑等物。

在宋勇家的写字台内总共发现了现金、国库券和公债劵,价值总计18900元。部分的票面上有血迹。在宋勇家提取到的所有血迹送检,鉴定结果为B型血,与死者钱锡忠的血型一致。另外,在宋勇的住处还搜出了青灰色夹克衫一件、咖啡色晴条纹化纤长裤一条,开司米上衣一件,绿色自行车坐垫一个和新拆下的浅棕色毛线一堆(这些东西经钱锡忠家人辨认确认都是钱锡忠在4月4日外出时所穿戴之物)。另外还在宋勇住处搜出重达6磅的铁榔头一把、菜刀一把(菜刀上有明显磨过的痕迹,刀刃上有两块缺口)、斧头一把,上面沾有血迹和毛发,经鉴定,菜刀刀刃的金属材质和在尸块上发现的金属碎片材质属于同一材质整体。据此可以认定榔头、菜刀和斧头都是杀人和碎尸的作案工具,宋勇的住处可以认定为杀害钱锡忠的第一犯罪现场。

在经过30多个小时的车轮战式的突审后(这种审讯方式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封建王朝的刑部对这种审讯方式有官方命名——熬审),宋勇的心理防线最终崩溃,在专案组摆出的大量证据面前供述了其为了谋财害命,残忍杀害钱锡忠的全部犯罪事实。

1990年4月4日9时左右,宋勇在蚌埠市证券交易市场遇到张旗,声称有9000元国库券和公债劵要脱手,且要得很急。但是张旗因为手头没有那么多的现金,便将宋勇介绍给了钱锡忠,而钱和宋2人也不是陌生人,因为在之前2人曾经一起倒卖过自行车。2人很快谈好了成交价格,随即约好当天下午由钱锡忠带着钱到交易市场见面,然后一起去宋勇的住处一手交钱一手交劵。

26寸金狮牌男式自行车

18时左右,宋勇来到交易市场,此时钱锡忠正好与2名妇女交谈,宋勇遂上前与钱锡忠打招呼,随即钱锡忠骑着他的26寸金狮牌自行车跟随着宋勇的自行车来到宋勇的住处——国府街29号。进屋后,宋勇取出了7200元国库券和1800元的公债劵,要求按照上午谈好的价格成交。而斤斤计较、精于算计的老毛病发作的钱锡忠则突然变卦,要求国库券的价格再往下压一成,这让宋勇勃然大怒,2人随即发生了激烈的争吵。钱锡忠最后表示不谈了,收拾东西就要走。宋勇便表示同意按照钱提出的最新价格成交。

但趁着钱锡忠洋洋得意地数着国库券时,已经动了杀机的宋勇抄起放在椅子旁的铁榔头对着钱锡忠的头部猛砸了一榔头。猝不及防地挨了一榔头的钱锡忠一手捂着出血的头部一手奋起反抗,宋勇随即又朝钱锡忠头部砸了第二下,并将钱按倒在桌子旁的地上。

“救命——救命啊——”

疼痛难忍的钱锡忠此时大声呼救,宋勇唯恐钱锡忠的呼救把人招来,当即用双手掐住钱的颈部,但是钱锡忠一口咬住宋勇的左手中指,并将中指咬伤;彻底红了眼睛的宋勇当即左手扼住钱锡忠的颈部,右手从小方桌上抄起一把菜刀一刀将钱锡忠的喉管割断,接着对着钱的脖子右侧猛砍两刀,直接将钱的头颅整个砍下,就此将钱锡忠杀害。

杀人后,宋勇先将钱锡忠的头颅放入一只黄泥盆中,用一只铝制锅盖盖上,随后用拖把和水管冲洗了喷溅到地面、墙面和桌椅边上的血迹,随后宋勇脱下了身上的血衣,换上了他父亲的铁路制服(其父为退休铁路职工),将血衣泡在水盆里。继而脱掉死者的夹克外套,从衣袋内掏出了8150元现金放入抽屉内,将死者的26寸“金狮”自行车推进大门放在过道上,便锁上房门,若无其事地去父母家吃晚饭。

20时左右,宋勇从父母处拿了一只陈旧的草绿色帆布旅行袋,又从蚌埠站对面的商店花5元买了1只中号塑料编织袋。回到住处后,宋勇将无头的身躯的衣裤扒下,只留下一条棕色棉三角短裤和1双蓝底带花袜子在身上。随后用菜刀和斧子将尸身分解成8截,其中2截大腿、2截小腿和2截手臂塞进铺了一张解放日报的绿色帆布旅行袋中;2截躯干部位用透明塑料袋包好,套上一只蛇皮袋后一并装入新买的红白格相间的塑料编织袋,在上面盖上了牙膏、缝纫机线盒和1块紫、白、黄条形相间颜色的土布。

蚌埠站老站房

22时左右,宋勇将2只装着尸块的包/袋用自行车载着推行到小南门道口进入蚌埠站3号站台(因为他穿着铁路制服,因此一路畅通无阻),准备将它们抛上停在6道的一趟空的客车车底上,但因为当时车上有列车员在清扫而作罢;23时20分,当87次旅客列车进入蚌埠站3站台5道停车后,宋勇提着2只装尸块包/袋从6号车厢登车,将草绿色帆布包放在靠车厢运行前端的113、114号座位上方的行李架上,把红、白格塑料旅行袋放在117号座位下方,随即下车返回家中若无其事地睡觉。

90年代的铁路制服(冬季)

90年代铁路制服(春秋)

4月5日8时宋勇起床后,将钱锡忠的头颅从黄泥盆中拎出,用斧子将头颅的面部砍下后,把两部分头颅一并硬塞进家中的一只坛子中(直径28厘米、高32厘米、坛口直径22厘米),随后在坛子内塞进数块断砖,最后将死者的血衣和袜子、手套等衣物一起塞进了坛子里,用一块剪好的编织袋片封住坛口,塞进了一只红、白、蓝相间的塑料编织袋内后放到了自行车车架上。在当天16时左右骑车到了蚌埠淮河公路大桥,从桥中段东侧将坛子抛入到淮河中。

蚌埠淮河公路大桥

根据宋勇的交代,专案组组织人员在4月16日将沉在淮河蚌埠公路大桥段河道底部的、装着死者头颅的坛子打捞上岸,经检验确认是钱锡忠的头颅。

至此,这起惨绝人寰的4.5杀人碎尸案在经过11日的紧张侦办后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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