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子君:锦衣卫(长篇武侠小说连载之三百一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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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程子君

第六十六章  棋逢对手(七)

乌力罕等人的确不会如此轻易地就相信沈云,微微一笑,道:“二位如此说也我们也就放心了。”
陆无霜道:“你们想问的我都问完了,那么接下来,苏妃到底去了什么地方?”这已经是陆无霜第二次询问这个事情。
乌力罕苦笑道:“我们真的不知道,的确有人放下佛骨舍利之后,便带走了苏妃。”
陆无霜道:“说句不好听的话,苏妃也不过是你二王爷的一个妃子,佛骨舍利却是佛门之宝,二者岂可同日而语?”
天目这时呵呵一笑,问道:“杜少侠,若是用佛骨舍利来和你交换陆姑娘,你可答应?”
沈云笑道:“在我眼中,她就是至宝,别说什么佛骨舍利,传国玉玺我都不可能答应。”
传国玉玺,是秦代丞相李斯奉始皇帝之命,用和氏璧镌刻而成,为中国历代正统皇帝的证凭。其方圆四寸,上纽交五龙,正面刻有李斯所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篆字,以作为“皇权天授、正统合法”之信物。
秦之后,历代帝王皆以得此玺为符应,奉若奇珍,国之重器也。得之则象征其“受命于天”,失之则表现其“气数已尽”。凡登大位而无此玺者,则被讥为“白版皇帝”,显得底气不足而为世人所轻蔑。历代欲谋帝王之位者你争我夺,致使该传国玺屡易其主,辗转于神州赤县凡两千余年,忽隐忽现,不知所踪。
当然,沈云这是打个比方,如此证明而已。
陆无霜脸上露出一丝娇羞的笑容。
天目哈哈一笑,道:“还是年轻好啊,看着你们的样子,老头子都恨不得年轻几十岁,正如杜少侠所言,陆姑娘是你的至宝,别说区区佛骨舍利,就算是传国玉玺都不会换,那么说不定在劫走苏妃的人心里同样也有如此的想法!”
这话一出,哈尔姆脸上不由多了几分尴尬之色,自己把苏妃弃之如草,而别人却把苏妃当成人生至宝,甚至不惜用佛骨舍利来交换,目的就是不让自己等人追究而已。天目这招以彼之矛攻彼之盾用得实在漂亮,直接让陆无霜自己推翻了自己怀疑,如此一来你总不能说你在沈云的眼中是至宝,不可交换,苏妃在别人的眼中就不是了吧。
为了表达自己的不满,她看了看哈尔姆,这意思也就非常明了,在别人眼中苏妃是宝,怎么在你眼中你就如草一样?
哈尔姆连忙避开了陆无霜的目光,道:“明朝使臣将至,他们抵达定会来拜见苏妃,你觉得本王会让苏妃此刻出现什么意外?即便大王妃,要是没本王点头,她也不敢对苏妃怎么样。”
陆无霜脸色顿时一冷,问道:“那平日这大王妃如此欺负她,难道是你点头了?她好歹也是一国的公主,你不疼惜也就罢了,还任由大王妃欺负她,大的来说你可是堂堂王爷,如此宏伟的宫殿之中居然容不小一个小小的女子,小的方面来说你是苏妃的丈夫,看到自己夫人被自己另外的夫人欺负你居然无动于衷,你这好歹也是一个家庭,你也是一家之主,居然都没想过要阻止,而是任由大王妃为之!”
哈尔姆脸色阴沉得厉害,怒道:“住口!”若是一般人,此刻定然被吓得畏畏缩缩的。哈尔姆也有生气的理由,他还是堂堂的王爷,现在居然被沈云如此的数落,还当着一个草原上一个最有声望之人。陆无霜此举做法,就好像在拔虎须一样。
陆无霜光靠吓唬那可是不行的,面对几乎爆发的哈尔姆,陆无霜不惧,反而问道:“本姑娘可又说错?你当草芥的人在别人眼中却如珍宝,居然甘愿用如此至宝来换,这让你这做丈夫的,难道不觉得汗颜?”
哈尔姆怒道:“那好,本王就将此人抓回来,我倒要看看,他到底是何方神圣?”
陆无霜冷笑道:“那好啊,要是此人被你抓回来了,那么你们之间的交易也就作废,这佛骨舍利本姑娘也会亲自把它带回中原武林!”
哈尔姆腾的一下站了起来,怒道:“你敢!”
陆无霜面无表情,道:“为何不敢?”目光看向天目,道:“即便这位老人家再次若要阻止,不如试试看!”
两人之间此刻就好像放着一个巨大的火药桶,只需要一点点的火星,立刻就可以把这火药引爆!现在两人谁也没打算想让的意思。
天目微微一笑,摆摆手,道:“好了,好了,你们两人也别斗气了。有话好好说,是吧!”陆无霜冷哼一声,却也不在多言,哈尔姆也轻哼一声,要不是刀圣的话,说不定今天还真打起来了。
见双方都平静下来,天目这才道:“不如这样,老夫也就当这个中间人,把苏妃劫走之人定是对她钟爱之人,那么二王爷也不如干脆就成人之美,不在去追究此事,至于明朝使臣前来拜苏妃的话,就说身染恶疾去世了吧,不过既然是王爷的妃子,又是明朝的公主,还请以公主和王妃的规格下葬,如何?”
天目的地位超然,他平日都不喜欢和各大势力相接触,今日能调解,已经非常难能可贵的。哈尔姆点点头,道:“这个可以!”
天目再次看向了陆无霜,却对着沈云道:“那么杜少侠,此物既然已经被带回了兀良哈,若失主前来寻也就罢了,此刻还请二位不要插手!”他是所以问沈云而不是问陆无霜,也怕陆无霜此刻正在气头上,要是她在拒绝的话,此事也就闹得有几分难堪。
沈云点点头,道:“这当然没问题,我们也不愿意多生事端!”说罢,他看向了陆无霜。
陆无霜点头道:“都听你的!”今天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苏妃若是以王妃和公主的规格下葬,那么从此以后,这兀良哈也就在没有了苏妃此人,而明朝也不会有了她这个公主,这公主为了大明客死异乡,到时候这使臣把消息带回去,朝廷那边说定还会追个封号之类的,那么对于她的父亲说不定还有不少的奖励,如此一来也就除去了苏妃的心病。对于苏妃而言,这已经是个不错的结局,自己两人的目的已经达到。
见两人都没有任何的意见,天目哈哈一笑,起身道:“小姑娘,还有小伙子,走,陪老夫喝酒去!”
哈尔姆道:“您老人家要喝酒的话,我这里酒多得是。”
天目摆摆手,道:“老夫知道你这酒多,可是喝起来不自在,改天再说!”
当天下午,这哈尔姆这边突然召集了不少的医生,通宵达旦的会诊,第二天一早,就宣布苏妃身染恶疾,不幸去世,然后将以王妃的规格下葬。
当然,陆无霜和刀圣一战那可是没办法隐藏,很快就传遍了整个红罗山,当然,在传的过程之中也增加了一些修辞,说这陆无霜和苏妃一见如故,情同姐妹,得知苏妃病重之后前去探望,不过发生了误会,恰好遇到了云游的刀圣,刀圣见她功夫不错,两人大战了上千回合,最后陆无霜一招之差落败。这个消息一出,顿时引起巨大的波澜,刀圣可是在他们眼中那是圣人一般的存在,一个年轻女子居然能和他过上千招才以一招落败,她功夫是多厉害?
此事自然而言也就传到了国师的耳朵里面,听到之后他气得差点晕倒在地上,原本还期待陆无霜去大闹一场,然后最好彼此两败俱伤,哪知道这突然冒出来了一个刀圣,不仅仅自己目的没达到,而且在他调解之下,陆无霜和哈尔姆两人居然和好如此,而且已经消失的苏妃居然以死讯来蒙混过关,还以王妃的规格下葬,那可是给足的面子,也就是意味着哈尔姆绝对不会在派人追击他们。陆无霜和刀圣一战此刻已经传遍了整个红罗山,这她不仅仅没有在和哈尔姆的对峙之中又任何的损伤,反而现在人气大涨,即便她是汉人。可是崇拜强者的兀良哈并不在乎她是什么人,更何况她是一个女子,居然能和刀圣不分上下。自己挑拨离间的办法居然以如此的方式失败,国师心里充满了不安。
在这些谣言开始传遍整个红罗山的时候,沈云和陆无霜第二天依旧陪着天目喝酒,天目的酒量不错,喝了不少之后脸上依旧已经变得红彤彤的,把酒杯砰的往桌子上面一放,道:“都说自古英雄出少年,没想到你年纪轻轻,居然能有如此的造诣,假以时日,超越我这老头子也不过轻而易举的事情。要是我的徒弟能有你们这种,老夫也就放心了!”
沈云笑道:“你老人家可是刀圣,这弟子遍天下,难道就没有一个弟子让你满意的?嗯,乌力罕好像也是你的弟子吧?”
天目毫不客气的瘪瘪嘴,道:“的确是,这点没错,不过王公贵族就是王公贵族,牵绊他们的事情实在太多,他们根本不可能如练武之人一般,静心下来练武,乌力罕已经算是不错的弟子,可是他的武功还差很远。”
去天目那里学武功,是很多贵族子弟就去如镀金一样,就好像发钱去贵族学校,至于能不能学成那是另外一回事,这些贵族子弟前来,目的也就是所谓的名声。现在刀圣所在的地方已经成了圣地,圣地要继续保持低位,那当然需要无数在草原之上有地位之人和他们有关系,比如说弟子。无论什么时候,无论在什么地方,他们若对师门不敬,那就是大逆不道,到时候会引来天下无数人唾弃。把那些贵族子弟收入自己师门,并不是要把他们调教成高手,只不过是一种自保手段而已。
沈云道:“谁的武功不是一点点练上来的,又有什么好担心的?人活到你这个年纪,什么功名利禄早就看开了,那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有愁明日愁!”(未完待续)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作者简介

程子君,又名程双红,作家、编剧。笔名:程晓枫、程虫虫、梅映雪、梅虹影等,生于八十年代,河南省周口市人。金牛座男子,以通透为理想,以简单为目标,人生信条为“一切看透,更要相信美好”。诗歌、散文、小说等作品散见《河南日报》《芳草》《羊城晚报》《短小说》《精神文明报》《雪花》《现代家庭报》《扬子晚报》《青年作家》《人民日报》《长沙晚报》《吐鲁番》《青少年文学》《思维与智慧》《读者》《青年文摘》《青年博览》《报刊文摘》《37°女人》《小品文选刊》《传奇·传记文学选刊》《佛山文艺》等刊物,诗歌、散文、小说作品入选年度选本。著有长篇小说《雪花神剑》《血海浪花》《苍茫》《法医龙飞》《面包树上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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