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喜悦是透明的
总是会想到,就在某一个清晨,在一场茫茫大雪之后,会离开生活三十年的地方,乘车赶往某处。此去不是做短暂停留,而是把那里当作新一轮的故乡。临走的那一天,不需要很多人前来送行,就一个人,背着黑色的双肩包,穿厚底棉鞋,戴红色长围巾,独自踏上开往那座城市的列车。难以忍受分离之痛的女子,每一次出行都不想背后粘着送行人不舍的目光。
列车行驶在同样白茫茫的原野上,一忽儿,有低矮的民舍部落闪过,一忽儿,有栋栋高楼交错而过,然后,火车进入单行线,开往密林深处去,在某座山峦的深凹里,有个沿江修建的城市,我许是会在那里度过我的晚年。
所谓的故乡,不过是人这一生长久驻足的一个所在,在那里生活日久,身上便沾染了那里的味道,口音也随之发生变化,周围人众越来越熟悉,人的面目越来越相似,以至于随意走在哪个角落里,都会遇到类似亲人样的男男女女,相互打招呼,问候冷暖,彼此擦肩而过,也不会心里生出惋惜,下一刻还会遇到啊,因此相遇时只需淡淡一笑,就各自走开。
然而新的故乡不行。这里到处都是陌生人,每一张脸皮后面似乎都埋着冷漠和淡然。一个从远处到来的人,需要日日去揣摩那些面孔背后隐匿的语言,一点点挑选出温和的部分,拿回家去仔细打磨,下一次见面,才不会觉得生分。一个城市那么大,人口那么多,需要历时很久,才能在自己身上刻明这里的标记。
这个城市里的冬天将最为寒冷,大雪落后,要等到隔年春天才会彻底融化。近处的街道是白色的,封冻的江面是白色的,远山也是白色的,眼睛瞧到哪里都是簇簇的洁白。在这里生活的人,不得不用大红色、深紫色、藏青色、黝黑色包裹好自己,在白色里突兀出自己,然后才能各具特色的生活下去。那个提前来到这里的孩子早已被光阴一寸一寸带大,他的眉目越来越清朗,目光越来越柔和,时光同样打磨了他性格里的倔强和任性,一点点将他的基因分离在这片土地上,然后,他会有自己的子嗣一代代传承开去,绵延无休,生生世世。
我将从一个叫做故乡的地方奔赴这里,在这个孩童的身边扎下营盘,看着他发出的枝杈渐次蓬勃,不断延伸。我会在某个上午时分,去集市上选他爱吃的蔬菜鲜肉,回去后在厨房里一点点切碎、搅匀,在灶台上或猛火或恒温加工成午餐,然后等他携妻带子地回来,要一屋子的笑声很快将耳廓灌满,一束束阳光爬上窗台,一株杜鹃花灿烂地开着花朵,一小盏隔夜茶温吞吞地发酵。
那时候,我会接到远方来信,全部出自同一个男子的手笔,他会絮絮叨叨地讲述别后的生活:早上用什么煮了粥,中午加了什么菜品,下午时候在门口遇到了谁,准备午后浅睡多久,会写什么样的文字,沏什么样的暖胃茶,黄昏时候会和谁下一盘棋,夜晚到来会如何给自己安眠......他反反复复地讲述,想将分别后的日常全部告诉我。他必将知道,一个女子离开故乡之后,会特别想念那里,会迫切地知道那里正在发生的一切,即使,等她再次回来,故乡即使变成新一轮的异乡,也不会觉得别扭。
将这些书信一封封开启,一封封原样封存,找一个契合严实的物件,仔细珍藏,许岁月的尘灰慢慢从缝隙处侵入,许光阴里的光偷偷探访。我想在很久很久以后,我老至暮年,还可以在那座城市的江边放一把摇椅,整日整日地摇啊摇,然后在阳光正好的时刻,拿出这些信件,透过老花镜的镜片,看到我的故乡,看到我的喜悦,看到那里的日出日落,然后,看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