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人的天性和欲望,始终经受着魔鬼的诱惑
弗洛伊德认为,潜意识的组成,不仅有被抑制的个人记忆,还有身为人类这个物种无法摆脱的本能和欲望。
个人记忆,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的第一个核心。从唯心的角度来说,人的“生命”远远短于人的物理时间。这个物理时间,只不过是每个人向死而生的过程,当人们拥有记忆并在其中回味和深思的时候,就会将这个时间的过程延长,最终升华至“向死而在”的、关于生命存在的价值。
一个没有记忆的人,无论其经历过什么,都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记忆对人如此重要,当人仔细回忆并去思考经历之时,才会意识到这一点,就像笛卡尔说的“我思故我在”。
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动物,每个人自出生就生活于无处不在的社会规则中。社会规则推崇稳定和理性,因为这样才能实现所有人的利益最大化。 然而,这套规则是极其理想化的状态,就像希腊哲学家构想出来的“理想国”——乌托邦,在他们的构想中,人人都是理智的、有道德的,既能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又不会去伤害他人。 一代又一代的哲学家和社会学家都期待能培育出理性和智慧于一身的公民,建造一个和谐又欣欣向荣的人类社会。
可是,人类远没有这么简单。人的本能里,有比其他任何动物都强烈的疯狂、混乱、暴力、矛盾与冲突。这个关于人本能的天性和欲望,便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的第二个核心。
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结果来看,人总是被原始本能驱动着,它是一种“人的天性”,也是生命力量的源泉,你无法否定和根除它,因为,那意味着生命本身的终结;这股原始天性,让人永远无法成为“理性与道德”的主人,却沦为“天性”的奴隶——人常常做一些莫名其妙的、明明知道错误却又克制不了而非得去做的事。这些明知故犯、走向歧途的动力,便是人的欲望,就像丛林猛兽一样,对食物、交配、领地的欲望,最终导致自己破坏社会规则,削弱自我约束的能力——自律心。
哪怕看起来“最正常”的人,都有“想做不正常人”的秘密渴望。 你可能是一个教授,却想去舞厅跳钢管舞;你可能是一个乖乖女,却羡慕那些在大街上裸奔的人;你可能是一个事业有成的企业家,却在偷偷策划一场欲罢不能的私奔;你可能躺在老公身边,却又幻想着另一个英俊男子…… 总之,你做不了杀人放火的事,却也会通过私奔、逃离、耍酒疯、尖叫、性幻想……来偏离一点正常的轨道,实现那些莫名的冲动。
人,并非总是愿意活得“正确”“积极”“崇高”,有时也会出现渴望活得“错误”“堕落”和“肮脏”这样的念头。有时候,人常常会伤害自己,也伤害别人,尽管知道这不对,却从禁忌中得到快感或情绪宣泄的通道——这一切,都是与理性及道德相背离的。
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地下室手记》中借一个疯子的口说:一个人可能会故意做出对自己有害、却又希望自己去做的蠢事,即:有权做哪怕最蠢的事,找到宣泄的出口,而不是束缚自己的手脚。 他还说:理性的思维能力,只是我整个生命本能的区区二十分之一,理性知道什么呢? 理性仅仅知道它已经知道的东西。可是人的天性却在整个无限生命本能中起作用,天性中所有的一切,有意识和无意识,哪怕它在胡作非为,但它毕竟活着。
这个“疯子”应该代表了每个人内心中放纵的欲望。这也解释了人类层出不穷的战争和暴戾,贪婪与奢靡。为了体验到活着的存在感,人们不惜释放邪恶和暴力;而那些能煽动群众的战争鼓吹者,无非是利用了每个人无意识的、却又充斥暴戾的欲望。
在人类构建的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依赖着他们认同的社会规则和伦理道德这个目标中。然而,正因为大家对目标的认同,有时在大众的群情激昂之中,便会削弱个人道德律下的行为意识,丧失自我的责任感,降低个人自我约束的能力,逐步使自己的行为淹没在群体激情之中,这种叫做去个性化(或称庸众行为)。在这类群体中,会容易出现一种现象:群体中的各个成员觉得责任应由大家承担,个人不必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法不责众的心理),也不关心行为的后果,所以天性中隐藏的疯狂、冲动的欲望开始爆发出来,以致发生丧失道德、破坏社会规则的行为。
理智的人,很早就发现了人有“疯狂”和“冲动”的天性,他们称之为“魔鬼的诱惑”,并严厉地告诫自己和他人,千万不要中了魔鬼的圈套,千万不要做出愚蠢或不体面的事情来,人应当有“浮士德”那样面对欲望的觉悟。
然而,越是严防死守、如临大敌,却越显示了本能欲望的强大和自己的恐慌。理智一碰到疯狂就跳得远远的,这也使得理智根本不了解它的对手。理智处于被动的防御状态,和一个看不见的魔鬼做周旋。
弗洛伊德却站在医生和学者的角度,用一种冷静、超脱俗念的态度,直视人类欲望的深渊。 这是无与伦比的洞察力和魄力。那只被无数人避之不及的“魔鬼”,因为弗洛伊德的平视,终于渐渐显露它的轮廓与五官。它依然让人害怕,但不再是由于一无所知而导致的漫无边际的恐惧。如果我们仰望星空,会被那浩瀚的黑暗、微弱却美丽的星光所震撼,那是我们所知甚少的领域。 我们的大脑和心灵也是这样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