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清单:阿联酋要求强制保有IACS船级的船旗国
2019年1月04更新
自2019年1月1日起,阿联酋要求在其所列国家注册的船舶必须在国际船级社或Tasneef(阿联酋船级社)入级。最新的第15号通函显示所列国家的数目有所减少。
该规定适用于在阿联酋港口或在阿联酋专属经济区内停泊或进行加油作业的船舶。
必须符合阿联酋规定的船旗国如下:
阿尔巴尼亚
伯利兹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北韩)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汤加
刚果
赤道几内亚
摩尔多瓦共和国
阿联酋联邦运输管理局(UAE FTA)2018年第15号通函的链接如下:
http://www.nepia.com/media/971335/FTA-Circular-No-15-2018-Updated-list-of-Compulsory-Class-for-Foreign-Fla.pdf
(请将链接复制到浏览器中查看)
相比之前的通函,阿联酋移除了对库克群岛、柬埔寨、乔治亚州、塞拉利昂、瓦努阿图、马尔代夫、毛里求斯、帕劳、洪都拉斯、哥斯达黎加、加纳、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圣基茨和尼维斯、玻利维亚、多哥、坦桑尼亚、科摩罗的船舶的强制规定。
(来源:北英保赔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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