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重达300多斤的福王朱常洵,真的被李自成煮成肉汤了吗?

历史上的福王朱常洵是让万历皇帝头疼的一位,万历皇帝不理朝政的原因或多或少都与这位十分喜爱的皇子有些关系,若非大臣们的百般阻挠,想必福王还是有可能继承大统的。
而见于野史中的“福禄酒”让这位大明亲王成为了千古笑柄谈资,一方面体现了李自成的残暴不仁,一方面体现了福王的昏庸,但目前的文献正史中,还证明不了这一说法,根据正史的记载,福王死于义军不假,但被做成肉汤则是子虚乌有。

肉汤之说

朱常洵是万历皇帝的第三子,备受万历皇帝喜爱,还曾一度要立朱常洵为储君,但大臣反对声音比较大,碍于舆论压力,此事也就作罢了。但这场万历年间的“国本之争”让皇帝和内阁两败俱伤,皇帝即憋屈又气愤,干脆就不理朝政了;
而内阁首辅四人(申时行、王家屏、赵志皋、王锡爵)被逼出阁,一百多中央和地方官员被罢官、解职或者发配处理。后来郑皇贵妃涉嫌谋换太子朱常洛一案,福王受牵连,但万历仍旧没有处理福王,只是令其就藩,如此惩罚还在郑皇贵妃的操作下没有落实,可见万历对于朱常洵的宠爱。
到崇祯帝时,朱常洵算是老一辈最受宠的亲王了,因此也备受朝廷尊敬。养尊处优的朱常洵自然也就整日享乐,根本不关心国家时事。而此时长江以北的农民起义已经一波接一波,河南等地的大旱、蝗灾致使民不聊生,人相残食的现象已经层出不穷。而在民间都传言“先帝耗天下之财以肥福王,洛阳富于皇宫”。
“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灼王血,杂鹿醢尝之,名曰福禄酒”——《荒书》
大顺军攻进城后,福王被活捉,朱常洵跪爬在李自成面前,乞求饶命。李自成斥朱常洵:“汝为亲王,富甲天下。当如此饥荒,不肯发分毫帑藏赈济百姓,汝奴才也”!然后下令痛打福王四十大板,再斩首示众。并将朱常洵躯体剔去毛发,拔掉指甲,与一头鹿放在一个锅里炖成了肉汤,摆酒开宴,名叫“福禄酒会”。

圹志所载

“大明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贼数万攻陷府城……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慷慨激烈,与城俱亡。”——《大明福忠王圹志》
明福王朱常洵圹志是在1924年出土于孟津县麻屯乡庙槐村,是由朱常洵之子朱由崧所篆,篆名为“大明福忠王圹志”。此撰文明确说明了朱常洵当年组织死士抗敌的英勇事迹,将朱常洵的形象一下提升为大明忠烈,因为此篆为朱常洵之子所为,因此客观性也不敢恭维。

明史追溯

“越数日,贼大至,攻城。常洵出千金募勇士,缒而出,用矛入贼营,贼稍却。夜半,绍禹亲军从城上呼贼相笑语,挥刀杀守堞者,烧城楼,开北门纳贼。常洵缒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贼迹而执之,遂遇害。”——《明史》
根据《明史》的记载,朱常洵确实组织了千余勇士抗敌,在面对农民军入城的危急时刻,作为大明亲王的朱常洵做出抗击的举动也是应当的,毕竟洛阳还是他的藩地,城破之日,王位也就不保,与其等死,不如拼死一搏。而在福王殉国之后,他的两个侍从向反兵恳求道“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无所恨”,也就是朱常洵的仆人向李自成乞求还给他们朱常洵的尸体以便安葬,而《明史》记录的结果就是简简单单五个字“贼义而许之”
说明大顺军还是将朱常洵的尸体还给了这两个侍从,这里也很好理解,毕竟朱常洵是一方藩王,大顺军夺得了富于皇宫的洛阳城,没有理由再吃了这个不曾谋面的藩王,无仇无怨的朱常洵被明军援兵说成是安于享受也不管士兵死活的人,这无疑是在“帮助”大顺军,至于组织千余人反抗也只是樯橹之末,没什么意义。因此客观来讲,既然没什么深仇大恨,也没必要吃了福王。

笔者论述

“闯将围河南府,福王募死士,斩获颇多……闯贼迹福王所在,执之……王见自成,色怖乞生……贼置酒大会,脔王为俎,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尸王城下,承奉二人乞葬王而就死,自成许之。敛王于西关,遂自尽于侧。”——《流寇志》
有一种记载我认为最客观,那就是彭孙贻所著的《流寇志》,福王朱常洵招募死士抵御了李自成的进攻,并且“斩获颇多”,这是引起李自成愤怒的原因。而李自成的恶名是传闻于天下的,福王养尊处优之躯,又怎能抵挡的住恶民的皮肉之苦,因此乞生的可能性是有的。
而在灾荒之年,食人都是迫不得已而为之的,并非人肉有多美味,因此李自成也不会炖了整个福王而坏了得之不易的鹿肉。在愤怒之下又见到大明亲王这一幅摇首乞怜的姿态,气不打一处来的李自成便下令割掉朱常洵的一块肉,剁碎了与鹿肉拌作了下酒菜,随后将朱常洵处死(也许不用处死也痛死了)。然后由朱常洵的两位侍从太监向李自成要回了福王尸体并安葬。
综合上述,福王朱常洵之死于大顺军是为史实,但肉汤之说也许是农民军为了给明朝廷制造压力而宣传舆论,实际上并没发生。福禄酒会是农民军的庆功宴,而福王的那一块肉就是庆功宴上对于征服洛阳的最高荣誉。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