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玛莎拉蒂频熄火经销商被判退130万赔390万 车子出现什么问题可以主张退一赔三?

重庆车主游女士花130万元购买的玛莎拉蒂轿车多次出现无法点火、天窗漏水、爬坡无力、突然熄火等故障。在多次要求经销商重庆爱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退车或换车无果后,游女士将其告上法院,要求退一赔三

6月27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认定:经销商构成欺诈,判决经销商退还购车款130万元,并按退一赔三原则,赔偿390万元。

2014年4月3日,游女士向重庆爱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13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玛莎拉蒂轿车。

游女士告诉记者,提车后第三天下雨,当她坐上驾驶室时,突然发现天窗正滴答滴答漏水。

刚把漏水的问题解决好,可没过几天,游女士又发现驾驶室玻璃窗漏风,高速路上行驶时尤其明显。另外,右前门无法正常打开,经检查发现是玻璃严重错位所致。

新车接二连三出故障,游女士心都凉了,于是提出换车。但重庆爱尚公司的李经理却说,这些都是小毛病,修一下就好了,未答应换车的请求。

2015年春节前的一天上午,游女士驾车途中,车子突然熄火停在马路上,引起交通堵塞,重新点火才将车启动。当行驶到一处斜坡时,明显爬坡乏力,只好将车停在路边等待救援。

不断出问题,不断维修,继而又出现新的问题。游女士告诉记者,她多次要求退车或换车,都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尤女士只好将重庆爱尚公司起诉到法院。

法庭上,重庆爱尚公司辩称,《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标注的“改装车”并非大家通常所理解的改装车,而是作为平行进口车的美规车进入中国境内的过户改装。这辆玛莎拉蒂车的改装项目为将英文标识改为中文标识,将中控仪表汉化,将转向灯颜色由银色改为琥珀色,上述整改都是经过我国出入境检疫部门认可的整改。

重庆爱尚公司还称,货物进口证明书证明这辆玛莎拉蒂车从意大利经美国通达公司,于2014年4月14日办理完进口手续,起运点为意大利,载明该车的产地为意大利。因此,公司在销售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行为。

消费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呢?为什么本案游女士会得到退一赔三的支持?

嘉宾:云南大格律师事务所主任 耿学联律师

耿学联律师:我们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在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时候,消费者就可以主张退一赔三。经营者在这种情况之下,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损失,增加的份额就是俗称的退一赔三,也就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俗称退一赔三。

方弘:其实,退一赔三的事例在我们平常生活中也不少见。但是,130万的车本身就很贵,如果是退130万又赔偿390万,应该说对商家的违法的成本,惩罚力度就相当的大。新买的车频繁出现问题,我相信很多车主都会遇到这种情况,为什么本案就构成欺诈了?

耿学联律师:法院判决认定了爱尚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就欺诈行为怎么会构成欺诈呢?事实上,我想从概念上的欺诈来解读。欺诈就是经营者对消费者一种不诚信的行为。甚至在签订合同或者是履行合同的时候,把一些经营者的信息,经营商品的真实信息,故意对消费者做了虚假的陈述甚至是隐瞒。那么就有可能构成欺诈。具体的情形就是在签订合同的过程当中,有可能形成欺诈行为。

本案当中的这辆车子涉及它的产地以及是否是改装车这两种情形。

首先,游女士和商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如果商家明知这个车子原产地不是意大利,但是,商家告诉消费者车子原产地是意大利。商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知道这辆车是改装的,但是,它向消费者保证是原装车。如果是这样,商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会构成欺诈。这是一种情形。

其次,商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不知道以上两种情形,它没有故意欺骗或隐瞒消费者的行为存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商家向消费者表示要提供原产地为意大利的原装车,原本是这样打算的。但是,等消费者来履行合同的时候,它提供的车子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如果商家已经知道提供的车辆不符合合同要求,但是商家为了按照合同规定交付车辆,消费者认为车子跟合同的要求是一致的,那么商家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过程当中都有可能构成欺诈。

根据本案新闻报道的具体情况,法院认为商家在原产地和改装车的问题上,这两个行为存在欺诈。

方弘:我们就来看看商家对这两个问题的辩解。关于原产地的问题,商家说这辆车其实就是从意大利运过来的,只不过它是经过了美国的一家公司,然后运到中国。这个解释好像也可以说得通。怎么来看经销商的辩解呢?

耿学联律师:我觉得这个辩解分两点来说。

先说车辆原产地的问题。因为现在没有看到判决书,只有新闻报道,当事双方关于原产地的问题各执一词。双方都说自己有证据,双方的证据看上去都有一定的道理,这就要结合哪一方的证据能够有效证明这辆车到底是来自意大利还是美国。    这要结合证据,由证据来说话。

其次,爱尚公司说整改是经过我国出入境检疫部门认可的,这个观点我是不认同的。既然公司提供的是原装车,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需要整改,那么整改之前都应当将需要整改的情形告诉给消费者。我认为整改的行为不管得到哪里认可,都是爱尚公司也就是经营者跟行政管理机关之间的关系。而对消费者是属于隐瞒整改的事实。

另外,不管是经过哪里认可的整改,如果改装之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于消费者来说这都是不能认可、不能接受的事实。

方弘:对于改装车和原产地的问题,法院认为商家存在欺诈。我们大家就会有个问题:游女士买的高价的新车出现这么多问题,没有办法点火、突然熄火、爬坡无力等等。我相信有些车主也会遇到新买的车出现故障的问题,我们会发现游女士主张赔偿的理由跟刚才所说的突然熄火等不同,这些都不是认定欺诈最关键的,也就是不是退一赔三的重点。而重点则在于这个车是不是改装车,这辆车它的原产地是不是意大利,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个区别呢?

耿学联律师:第一、根据我们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时候,有欺诈行为的情况下,才适用退一赔三的法则。也就是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过程,是否存在着欺诈行为,才决定了是否能够依据这一规定主张权益。

第二、我们大多数人肯定都理解不了,机动车行驶过程当中会突然熄火,这个安全隐患肯定是非常大。所以,大家通常会认为重点是放在安全隐患这个角度来考虑索赔。大家会认为提供给自己的商品或者是服务不符合安全要求,产品质量是存在问题的。这个时候应该对商家从重处罚。但问题是,如果是从产品质量考虑的话,我们就要考虑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作为经营者一方是否明知?如果经营者的不明知,那就只是一个产品质量问题。这就涉及合同履行时,商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承担的应当是违约责任或产品质量责任。而如果是欺诈,就构成故意欺骗、隐瞒消费者。这就加大了对不诚信的经营者的惩罚力度。这也是立法本意,经营者欺诈消费者,就要加大惩罚力度。

方弘:游女士的代理律师陈晔律师介绍本案的价值在于,率先在全国以产地和改装问题认定了消费欺诈,在消费领域起到了一个很好的社会导向意义。”从全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案例看,这是全全国首例平行进口车产地欺诈被退一罚三的判决。怎么看这份判决书?

耿学联律师: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看到本案完整的判决书。所以,对判决书的内容怎么判断,我暂时不能发表全面的意见。

就法院的判决结果来看,如果法院认为爱尚公司确实是有欺诈行为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判决书应该说是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对经营者的不良行为、不诚信经营、甚至是故意隐瞒、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依法作出了判决那么我对法院勇于作出这样的判决,点赞!

方弘:我看这个新闻的评论,有网友说,在我们国家,有几件事,老百姓的维权比较难。比如说买车、买房等等。车如果是买到手里,出现问题,什么情况下车主可以主张退一赔三呢?

耿学联律师:在车辆买卖的过程当中的主要会涉及到:

一、改装车。

二、二手车,把旧车当新车卖。

三、事故车。将事故车维修后当新车卖

总之,通常会发生发现买的新车是改装车、二手车、事故车的,那么商家就存在欺诈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就可以主张退一赔三。当然,不仅仅是以上这三种情形,建议所有的听众朋友以及网友,不管商家是什么行为,关键要看商家有没有故意欺骗或者隐瞒消费者的欺诈行为,只要欺骗或者隐瞒消费者的行为存在,就可以考虑主张退一赔三。

方弘:大家几乎每天都在消费,那么了解什么是欺诈?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这个特别重要。如果你还没有办法把法律运用到实践,那么你在发现问题的时候,可以去咨询律师,了解一下自己的情况到底是否属于欺诈。因为个案的情况都不一样。

这个案件也警示我们广大的商家,要诚信经营。

否则在这个案件当中390万块钱的罚款、赔偿,其实对很多商家来说都是非常严厉的。违法成本高了,商家的诚实信用的经营就有规制了。咱们消费者也树立起这样一个维权的意识,发现自己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如果构成欺诈,就可以主张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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