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暨执法工作交流会召开

10月25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暨执法工作交流会,厅党组书记、厅长邓立佳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全省生态环境部门要对标“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要求,保持定力、加大马力、全面发力,加快催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化学变化”,以最大的决心、下最大的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姚斌主持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宇总结全省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成效,部署“十四五”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我省于2018年启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目前各级综合执法机构的班子配备、人员划转、机构挂牌、“三定”印发、体制调整全部到位,改革任务总体完成。全省副县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由改革前的7个增加到14个,138个执法机构中有95个实行“局队合一”模式,9家执法机构由事业单位转为参公单位;全省执法队伍总数为2359人,执法职务职数新增115个,执法人员编制增加475个,实现了编制、机构、职数三个增加;一线执法人员1504人,占比63.76%;全省执法队伍人数占生态环境系统总人数的1/3以上。

2019年以来,全省执法案件总数为7385宗,罚款金额4.9亿元;按日计罚案件4宗,限产停产案件90宗,查封扣押案件592宗,行政拘留案件610宗,环境污染犯罪案115宗。

2020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全省共查处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159起,罚款1543.5万元,移送公安违法犯罪线索53起;查处涉自动监控环境违法案件37件,罚款380.63万元。

全省通过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4356次,发现问题472个,执法部门通过电话、网络、现场帮扶及其他方式服务清单内企业次数1.48万次。

针对当前综合执法改革还存在的执法下沉力度不够、监管执法力度不够、基层执法能力不足等问题,邓立佳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必须强化监管执法、强化监管执法必须实现执法力量下沉、执法力量下沉必须转变分局的职能职责、转变职能职责必须全面提升分局执法能力等五个方面提出要求。

他指出,企业既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战场。要压实企业治污责任、守法责任和社会责任,督促企业切实加大污染治理投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严格落实环评批复要求、减少污染排放、加强污染治理、做好生态恢复;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严密监控,让企业的违法行为无处遁形。要严格监管,及时发现、纠正、整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要严厉打击,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零懈怠、零缺位,做到露头就打。

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处于环境监管执法的第一线,直接面对各个管理对象、各种矛盾纠纷、各类突出问题。要将执法力量向一线倾斜,让市县两级真正成为生态环境执法的核心力量。要完善综合执法机制,把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资源向现场执法集中,最大程度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制度红利。要形成综合执法格局,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执法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两法衔接”,查处一批生态环境领域大案要案,持续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要解决好统一监管问题,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要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要解决各部门职责分工问题,牢固树立“监管者”的概念,“后退一步、站高一层”。要解决好全过程监管问题,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邓立佳要求,要提高站位,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生态环境执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把加强监管执法转化为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面加强和改进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工作。要保持定力,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消极厌战、退缩畏难情绪,充分做好打持久战、攻坚战和大战、硬战的准备,绝不能掉以轻心或放松标准,做到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要主动作为,实现监管执法由被动查处向主动出击转变,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违法行为,积极思考、主动谋划,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措施。要激励担当,制定容错的正面清单与纠错的对策清单,切实保护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执法人员。

邓立佳强调,要加强党的建设,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做到执法业务开展到哪里,党建工作就延伸到哪里。要提高能力素质,坚持“全员、全年、全过程”大练兵,形成教、学、练、战“四位一体”练兵模式,不断提升队伍执法能力。要加强人员力量,进一步优化执法人员结构和层次,加强培养基层执法一线中青年干部,依法为执法人员做好职业保障。要补齐装备短板,尽快实现全省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标识、统一执法制式服装,尽快全面完成执法人员的统一着装工作,基本配齐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执法工具箱等装备。要加强监测保障,执法部门要与省驻市州监测机构应建立常态化协商机制,加强事前沟通、事中配合、事后会商,切实做到监测数据“真、准、全”,执法监管“稳、准、狠”,更好为环境管理服务。要改进工作作风,打造作风过硬的生态环保铁军,杜绝人情执法,斩断利益链条,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提升执法形象和公信力。

姚斌表示,各市州要以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稳步推进“局队合一”工作模式,大力加强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优化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部门设置,推动人财物等资源向县(市、区)分局倾斜。各县(市、区)分局要紧紧围绕行政执法核心职能,“后退一步、站高一层”,系统解决执法力量薄弱和属地职责不清的矛盾,真正实现县(市、区)分局中心工作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切实发挥好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执法核心力量的作用,推动执法改革红利全面释放。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把严的主基调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制度有力执行、有效落实,不断压实地方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黄宇表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要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大局,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促进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提质增效。继续保持严的主基调,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对主观恶意违法问题严惩重罚,把严的主基调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加快配备执法车辆、配齐执法装备,做好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工作;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升非现场执法能力。不断优化方式提升效能,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体系,不断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内部监督机制,科学统筹行政执法资源,持续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大力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执法,全面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讲政治,练就硬作风,严守纪律规矩。

长沙市等9个市州、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在会上作典型交流发言,介绍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或执法工作经验做法。

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市州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分管改革、执法工作负责人,法制、人事、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分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编辑:陈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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