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书原创)大唐故事之一代诗杰之天妒英才(之五)
五
文人都有一个通病,就是性格比较牛,比较屌,藐视权贵,自觉清高。王勃也是如此。
在担任虢州参军后,照样的恃才傲物。那天,他带着调令来报到,面见垂直领导,虢州折冲都尉崔辰之。
这位崔领导对王勃早有耳闻,心里念着“你以前那么牛逼,不还是成了我的下属?”很自觉的提高了自我身价,问王勃:“见到本领导,为啥还不下跪?”
王勃面无惧色,义正词严:“按照新修订的大唐法律,早就废除基层的跪拜礼了。我即便是跪,也只能跪给皇上。你想我给你下跪,是严重的不讲政治。信不信我马上发个微博给上面,曝光一下?”
崔辰之马上虚火了:“兄弟,开玩笑的,千万不要当真……那啥,秘书小王,板凳搭起,茶泡起……饭菜安排好……”
工作继续开展起走,表面上风平浪静。
一晃,就到了咸亨四年(公元673年),这一个深秋,晚饭刚吃完,门卫报告说,有一个叫做曹达的人来求助,就跪在门口,毛起哭,弄死不走,撵都撵不走。
这种情况还是少见。王勃决定面见一次:“说,你啥情况?”
问了半天,情况基本清楚了。这人是崔辰之府上的一名奴才,前几天因为母亲病重,一时情急就偷了主人的钱。结果遭发现了,现在下了通缉令,说是捉住打死。前来求王勃保命。
王勃简单考虑了一下,觉得不是啥大事情,钱也不多,半个月工资而已。他都计划好了,拿钱帮他还账,再给领导下个话,应该能够摆得平。然后把曹达留在客房里,暂时将就一晚。
鬼知道发生了什么。一大早,崔辰之就带了一队官兵过来,破门而入,果断把王勃拘起,理由是杀人。
他这才惊异地发现,不知道昨晚啥时候,这个曹达居然死在了客房,上吊那种,很恐怖。
“沃日!老子救人来着,咋成杀人了?!”王勃彻底懵逼,但瞬间还是想明白大概是啥情况,“狗日的,完全不谙还有这种害人方式……”
判官说:“我们现在假设你有罪,你少东扯西扯。如果你能够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你没有杀人,我就放了你。”
人是死王勃家里了,事发当晚,王勃也确实在家,并没有出去晃。人也是王勃留下的,还一起吃了晚饭。曹达上吊的绳子也是王勃家的……这特么时间、地点、人物,都构成了王勃杀人的证据链。至于杀人动机,法官说:“你自己心里清楚,老实交代!”
王勃仍旧抵死不承认杀人。法官最后说说:“动机无所谓了,不管大家信不信,反正我信。情节恶劣,事实清楚,判死罪,秋后处斩。”
大唐上元元年(公元674年),王勃锒铛入狱,等候处斩,时年25岁。
狗日的。世事难料啊!很多得到消息的人,立即毫不犹豫地把王勃的名字从通讯录中删除,就连他曾经给有些地方题写的字句,都被人消无声息的铲掉了。
站在铁窗下,望着高墙外四角的天空,王勃想:“难道这辈子就这么洗白了?”表示各种不服。
眼看处斩的时间临近,突然上边来了一个文件:皇帝开心,改国号为上元,大赦天下。
早在遥远的古代,就有了赦免制度。大凡皇帝开心,比如生日、儿子出生、结婚、改国号等,为了图个吉利,都会大赦天下,和“放生”差不多一个意思。
当然,这个“放生”也不是什么都可以放。放点鱼啊、泥鳅啊、鸟雀啊、乌龟啊,都能够理解。如果放蛇、放鳄鱼,则要被人痛骂了。
所有在“放生”的基础上,就有了一个“禁止放生”黑名单:十恶不赦。
这个黑名单,在北朝北齐时开始规范化,到了大唐,就已经正式把重罪十条列入法典。在此普及一下知识,具体内容是些啥捏?敲黑板,认真记一下:
一谋反,阴谋造反夺取皇帝饭碗。二谋大逆,谋化毁坏皇帝宗庙、祖墓或宫室等。三谋叛,暗中策划背叛朝廷。四恶逆,对直系和旁系亲属杀害或殴打。五不道,灭绝人性,违反封建伦理道德。六大不敬,不尊敬皇帝的言行。七不孝,对直系尊亲属的忤逆。八不睦,亲属间的谋杀、出卖、殴打或控告。九不义,违背仁义道德。十内乱,违反伦理纲常。
啊哈!王勃的“罪行”,不在“十恶不赦”之列。文件一下来,狱卒说:“你立即马上庚及马不停蹄早点走,老火得很,我们又能省一个人的饭……”
劫后余生的王勃,心魂未定。生活刚刚安定下来,那些删除通讯录的好友又加了回来,还主动联系他,让他继续出来,继续在仕途上搞事情:“你那么好的文采,不要浪费了,人还年轻,从基层做起,慢慢还是能混大的……”
王勃果断谢绝了:“别人做官越做越大,我特么做官越做越小,还差点丢命。这档子事情不要再提,说多了都是泪。”
遭蛇咬了后,这下彻底不敢想绳子了,想起都怕。从此王勃彻底断了对仕途的念想。
哎,他终究是大唐无法得到的优秀人才。
劫后余生之后,他最想做的事,就是漂洋过海去交趾(越南河内)探望被自己坑惨了的父亲。
没错,他老爸正是被他连累遭此流放,那时候的越南新马泰可不是什么旅游胜地,而是野兽纵横,巨蟒出没的荒蛮之处。也就是说,父亲是遭弄去“支边”了,这才是真正的实力坑爹!
此时,正在打点行囊的王勃,并不知道他即将迎来自己人生中真正的巅峰时刻。
哪种情况?你完全不能想象,是那种巅峰到光芒万丈,力透千古。
电脑自动录入,难免有误,欲知后事,下次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