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的面积,本来就是业主自己的

导语

开发商很多时候宣传的内容和实际的规划并不相符,虽然说是赠送给你地下室和小花园,但未必是赠送。

本文作者丨王佳红律师

    事件1    

最近有集团诉讼的业主咨询说:自己买了套商品房,开发商宣传的时候说购买一层的业主,同时可以赠送采光极好的地下室,还有小花园。

地下室有单独的楼梯,由业主单独使用;小花园,由业主私人专享。让业主感觉,自己花了高层的钱,但享受到的却是别墅的空间。

然而,收房的时候,开发商说了,地下室和小花园都得在收房以后慢慢建设了,大概在1年左右才能交付。

然后,1年过去了,地下室和花园也没有看到,现在开发商明确说了,啥都没有了,就给几万元赔偿。但业主在购买这个房子的时候,要比同楼其他楼层业主的房价高出几十万呢。看看,这就是开发商的伎俩!

    事件2    

我之前代理了通州某个小区的案件,开发商在宣传的时候说卖一套别墅,赠送一层地下室。

但是,业主收房的时候发现房屋质量问题特别差,委托律师维权,律师调查的时候发现这个别墅在政府规划中只有地上两层,根本没有地下。

而在开发商向业主交付房屋之前,这个房子必须要取得规划的验收,开发商才能交房。

规划验收的时候,法律规定要求规划部门要到房屋的现场去核实房屋的规划情况和实际情况必须一致,规划部门才能给予规划验收。

试着想一想,开发商是如何通过的规划验收呢?有可能是政府没有严格履行自己的监管职责,也可能是开发商采取的一定的方式规避了政府的检查。

我还代理了一个丰台小区集体维权的案件,开发商将整个小区地下的设备设施用房作为一层业主的下跃部分进行了出售,这和上面通州小区的情况一样。

所以,在实践中,开发商很多时候宣传的内容和实际的规划并不相符,虽然说是赠送给你地下室和小花园,但未必是赠送,因为你的房屋总价比别人还要高。

而且,若开发商是占用了小区业主共有的设备设施用房或者占用业主公共绿地而赠送给你,这其实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相当于把本来归你所有的东西赠送给了你。

  律师建议  

建议业主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遇到开发商赠送面积的时候,大家一定要注意这样几件事情:

第一,要求开发商提供小区的规划许可文件,以此来查证赠送的面积是否是真实存在的;

第二,要求开发商提供小区的面积测绘报告和平面图,以此来查证赠送的面积是否由业主进行了分摊,或者是否属于法律规定为业主共有的部位;

第三,要求开发商将赠送的房屋面积、位置、标准等在合同中写清楚,同时要求写明房屋的总价中已经考虑到了赠送部位的因素,若是开发商未能兑现,一定要写清楚违约责任。

排版编辑丨冯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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