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国会纵火案”目的名词解释】法西斯希特勒的卑劣伎俩
被大火焚毁的帝国国会大厦会议厅
1933年1月30日,德国总统兴登堡任命希特勒为总理。为了建立法西斯独裁统治,希特勒于2月发表了一个文告,宣称德国经济高涨的先决条件是制止共产主义对德国的渗透。同一天,兴登堡宣布解散国会,3月5日重新进行国会选举。这时德国共产党的势力也有很大增长,法西斯分子于是阴谋策划了骇人听闻的“国会纵火案”,并嫁祸于共产党以打击进步势力,为建立法西斯独裁政府铺平道路。
1933年2月27日晚,法西斯二号头目戈林指使一群纳粹冲锋队员点火焚烧了国会大厦。希特勒政府马上发表公告,反诬国会纵火是共产党干的,是共产党发动武装暴动的信号。接着以此为借口,在全国范围内肆无忌惮地迫害革命者。2月28日,根据希特勒政府的建议,兴登堡总统颁布紧急法令,停止对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其他自由权利的宪法保障。纳粹冲锋队立即出动,到处逮捕共产党员和进步人士,有1.8万名共产党员被捕,其中包括德国共产党主席台尔曼和保加利亚共产党领袖、国际工人运动著名活动家季米特洛夫。德国共产党被取缔,转入地下活动。9月22日,法西斯政府在莱比锡开庭审判纵火案。在法庭上,季米特洛夫面对长达235页并附有105个“证人材料”的起诉书毫不畏惧。他大义凛然,为共产主义革命荣誉和信仰声辩,把包括亲自出马的法西斯头目戈林、戈培尔在内的法西斯分子反诘得无辞以对,窘相毕露。季米特洛夫在莱比锡法庭上的英勇行为,鼓舞了人民反法西斯的斗志。在世界进步人士的抗议下,1934年2月27日,季米特洛夫被宣布无罪释放。他当天离开德国飞往苏联。
纳粹冲锋队焚烧国会大厦
然而,希特勒还是以“国会纵火案”为借口,加强法西斯统治,逐步建立起法西斯独裁体制。1933年3月23日,希特勒强迫国会通过了一项名为“消除人民和国家痛苦法”的所谓授权法,希特勒可以不受宪法约束,制订任何法律,从而使纳粹独裁统治完全合法化。1933年5月,希特勒下令解散一切工会,并逮捕了工会领导人,没收了工会的财产,接着成立了由法西斯头目把持的“德国劳工阵线”。6月,取缔社会民主党。7月,又取缔解散了一切资产阶级政党,宣布纳粹党为唯一合法的政党。为了加强法西斯统治,希特勒建立了一支由特务头子希姆莱主持的秘密警察队伍,肆意捕人、杀人,人民生命和财产毫无保障。与此同时,纳粹党徒又疯狂排挤犹太人。4月7日颁布文官法,规定政府中所有的非雅利安人官员以及公证员、教师和其他半官方的公务人员,都应予以辞退。接着冲锋队和党卫队对犹太人进行疯狂的迫害和屠杀。据估计,在希特勒掌权期间,大约有600万犹太人被杀害。1934年8月,兴登堡死后,希特勒自任国家元首兼总理,掌握了全部大权。希特勒挥舞沾满血污的手,在纳粹党代表大会上狂妄地宣称第三帝国为“千秋帝国”、“在今后一千年中,德国将没有其他革命”。
“国会纵火案”是希特勒及其党徒妄图消灭德国共产党以及其他进步势力而策划的一个大阴谋,是为在德国建立法西斯独裁体制而耍弄的卑劣伎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