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务部、民政部、农工商部——那些特别的清末部署

隋朝的三省六部制

自隋唐确立三省六部制以来,历经宋元的变迁,在明朝洪武年间,彻底演变为皇帝直属兵、刑、工、吏、户、礼六大部的中央政治体制。

清朝建立后,直接袭承了明朝的旧制,仍以六部为核心,只是在六部之上添加了南书房、军机处等类似明朝内阁的机构,辅助皇帝管理六部事宜。

然而这个传承了500多年的六部结构,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六变成了“十一”,1907年又变成了“十二”——这就是清末中央官制的重大改革。

清末外务部前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外务部

清末中央官制改革的源头和动力,主要是来自外国列强。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闭关锁国的大门被强行轰开,中国沦为了半封建半社会,列强纷纷涌入中国这片人口富足、市场宽阔的“新大陆”。

清政府不得不建立更加完善、稳固的外交机构,而洋务派也开始兴起,他们希望更多地学习西方、强大自身。种种诉求结合在一起,一个新的中央机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在1961年诞生了,署理一切外交和“洋务”,包括派驻使节、通商口岸、海防、关税、邮电、同文馆……

这个机构由王公大臣或者军机大臣兼管,地位超然。

辛丑条约

西历本年七月二十四日即中国六月初九日降旨,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按照诸国酌定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辛丑条约·第十二款》

直到1901年,根据辛丑条约,总理事务衙门改为外务部,结束了40年的使命。

新成立的外务部,位居六部之上,仍然延续了总理事务衙门的各项职责,下设和会、考工、榷算、庶务四司。

  1. 和会司负责使臣的觐见、盟约签订,以及各司的人事调动和升迁。
  2. 考工司负责铁路、矿产、电线、船政,以及聘用外籍顾问、招募工匠和洋务人才的公派留学。
  3. 榷算司负责海关关税的征收、国债发行、邮政,监管外务部人员外事访问时的开支。
  4. 庶务司负责海防、边界核定,以及传教士、外国游客的种种杂务。

1908年伍廷芳出使美国

而外务部除了在国内的管理官员外,还有大量的驻外使节。

头等出使大臣,正一品。陪同的有正三品参赞,正五品通译官。这套班底是按需临时设置,完成外事活动后头衔取消。

二等出使大臣,正二品,陪同的有从四品参赞。这是在外常驻使官,在英国、俄国、德国、日本、奥地利、意大利、荷兰、比利时等国各有派驻。

在海参崴、檀香山、神户、仁川等地派驻四品总领事,归各国的二等出使大臣管辖。

清末的警察机构

民政部

光绪三十年开始设巡警部,设有警政、警法、警保、警学、警务五司,开始效仿外国的警察制度,在中国建设警察机构。

光绪三十二年,巡警部改为民政部,在警务巡查的业务之外,还增设了户籍管理、土地划分、卫生防疫等等杂务,设有民治、警政、疆里、营缮、卫生五司。

徐世昌(中)曾任巡警部第一任尚书

  1. 民治司负责全国的户籍管理。
  2. 警政司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和行政司法。
  3. 疆里司负责全国土地的划分,界定土地的公私性质。
  4. 营缮司负责陵寝的修建、道路的疏通,以及各种古迹文物的保护,既抢了原先工部的一些职责,又很像后世的文物局。
  5. 卫生司负责全国的卫生防疫工作,包括修建医院。

咸丰年间户部发放的五十两银票

度支部

度支部就是原先的户部——其实“度支”是古称,魏文帝时就开始设置度支尚书寺,隋朝六部中就有度支部。

度支部基本继承了原先户部的职责,根据新的经济形势加以改革,设有田赋、漕仓、税课、筦榷、通阜、库藏、廉俸、军饟、制用、会计十司。

明朝洪武年间就开始有鱼鳞图标定田亩

  1. 田赋司负责全国土地田产的税赋征收,以及八旗内府庄田地亩
  2. 漕仓司负责漕运和粮食的仓储,以及各地军粮的管理。
  3. 税课司负责国内商品货物流通的税收。
  4. 筦榷司负责盐税和赈灾粮的管理。
  5. 通阜司负责币制和造币矿藏的管理。
  6. 库藏司负责国库的管理。
  7. 廉俸司负责官俸和百官福利的发放。
  8. 军饟司负责军饷的开销。
  9. 制用司负责核查工程经费以及各类杂项开支。
  10. 会计司负责国用出纳,审计公债外款,编制收支报表。

大清银行的100元兑换券

除此之外,度支部还辖有清理财政处、大清银行和造币总厂,分别承担各省的财政监督、金融关口和货币制造等职责。

京师同文馆中的学习场景

学部

自洋务运动兴起以来,对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1961年总理事务衙门就建立了同文馆来培养外语人才和洋务人才。

此后各洋务派人士纷纷在地方建立各类学校,自然需要由中央机构来统一管理,这就有了光绪三十一年新建的学部。学部负责国家统一的教材编制、学校兴建和教学制度,设有总务、专门、普通、实业、会计五司。

学部的学务大臣在京师大学堂门口留影

  1. 总务司负责机要公文的发布、图书典籍的审核。
  2. 专门司负责大学、高等院校的管理,以及各种学科专业的设置。
  3. 普通司负责师范院校、中小学的管理,以及这些学校中学科的设置、学业的监督。
  4. 实业司负责工商类院校,同时调查各省的实业发展状况。
  5. 会计司负责整个学部的开支出纳、物资调用等杂务。

清末陆军部海军部大楼

陆军部

清末开始大力发展水师,起初在兵部设有海军衙门。甲午海战后,北洋水师全军覆没,海军衙门也随之撤销,光绪三十二年正式将兵部改为陆军部。光绪三十三年又新建了海军部,两部承担了原先兵部的所有职责。

陆军部的主管是陆军大臣,授武职正都统,副大臣为副都统,下设军衡、军乘、军计、军实、军制、军需、军学、军医、军法、军牧十司。

海军部的主管海军大臣,同样授正都统,下设军制、军政、军学、军枢、军储、军法、军医七司。

法部的第一任司法大臣——戴鸿慈

法部

法部即原来的刑部,仍然掌管国家的法治,监督大理院和京城、外省的刑狱案件,下设审录、制勘、编置、宥恤、举叙、典狱、会计、都事八个司。

  1. 审录司负责录入朝审案件,复核大理院和审判厅的刑狱案件判决,同时监管云南、贵州、广东、广西、察哈尔左翼的地方案件。
  2. 制勘司负责秋审(即死刑复核)和条令制定,监管四川、河南、陕西、甘肃、新疆、乌里雅苏台、科布多的地方案件。
  3. 编置司负责盗窃犯的减刑和发配,监管奉天、吉林、黑龙江、山东、山西、察哈尔右翼、绥远城、归化城的地方案件。
  4. 宥恤司负责恩典特赦和清理沉积案件,监管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的地方案件。
  5. 举叙司负责官员的功过记录,以及法官、律师、书记的招考。
  6. 典狱司负责牢狱的修建工程,并掌管习艺所(劳教机构)中犯人的名录。
  7. 会计司负责整个法部的财务,包括官方收取的罚款和诉讼费用。
  8. 都事司负责满汉等不同语种的翻译、起草奏章,并收发囚犯的公文。

清末香港市井景象

农工商部

随着国门的大开,列强的商业资本不断涌入,清政府不得不提升对经济的国家管控,在光绪二十九年成立了商部。光绪三十二年,直接将工部并入商部,组成农工商部。

农工商部的主管为农工商大臣,主管农工商的各项政令制定、扶植实业、改进民生,下设农务、工务、商务、庶务四司。

清末著名实业家张謇

  1. 农务司负责传统的农业、种植业和畜牧业,并管理全国的水利工程。
  2. 工务司负责制造业和手工业,并管理各省的矿藏开发。
  3. 商务司负责建立健康有序的商业环境,制定专利、保险等商业制度,完善商业诉讼法规。
  4. 庶务司负责农工商部的奏章和公文、财务、人事管理等杂务。

除了基本的四大司外,农工商部还有农事试验场、工艺局、劝工陈列所、化分矿质所、度量权衡局、商标局、商律馆等附属机构,专门吸收各类技术人才和工匠。

古代的邮传主要通过驿站实现

邮传部

邮传自明朝时,就属于兵部车驾司的一项重要职责,然而清末时邮传的技术以及发生重大改变,民用远远超出了军用,所以就出现了独立的邮传部。

邮传部主管为邮传大臣,掌管全国的交通政令、汽车舟船和电报通信,下设船政、路政、电政、邮政四司。

京张铁路已有百年历史

  1. 船政司负责通航法规、船厂建设和航线管理。
  2. 路政司负责公路、铁路的运行法规,以及铁路、公路的勘探规划。
  3. 电政司负责电报使用法规,以及官商电报管理、海陆的通信规划。
  4. 邮政司负责邮政法规、邮局的汇兑和万国邮政联盟的条约。

此外,邮传部还在各地的铁路分设管理机构,包括京汉路局、京奉路局、京张路局、沪宁路局、吉长路局、广九路局、张绥路局、萍株路局、正太路局、汴洛路局、道清路局。

五大臣出洋考察

结语

除了这些明显改换了名称和职责的部署外,还有从理藩院改成的理藩部,以及保留原名的吏部和礼部。这新的十多个部署,实际上是光绪帝为了推行君主立宪制度所做的准备,将原先的六部尚书改为各部大臣,很有英国政体的风格,也大多来自五大臣出洋考察的结果。

这些中央部署的重大改革,对民间资本的成长和活跃是有利的,推动了自由经济的发展。无奈这种改革本身是非常不彻底的,最后还是演变为慈禧集团加强集权统治的手段,反而因为大量新增机构给国民带来了巨大负担,只是清政府最后的一点挣扎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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