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医院
对乙酰氨基酚—看似温柔的杀手!
作者 河南省中医院药学部 马亚飞
一位27岁的经济管理学研究生,因“感冒、发热”,自行去药店购买了多种感冒药物,因体型“庞大”(自述体重约125 kg),加倍剂量服用药物,不但病情没有缓解,还出现腹泻、皮肤黄染、呼吸困难等症状,遂到医院就诊,经检查确诊为“因对乙酰氨基酚过量而导致的中毒性肌溶解并多脏器功能衰竭”,虽全力抢救依然未能挽救生命。对乙酰氨基酚是感冒药中最常见的成分,在规范使用的情况下,相对安全。但大剂量、长时间服用时,由于对乙酰氨基酚90%经肝脏代谢,会对肝脏产生严重的不可逆损伤。而该患者正是使用了多种含有对乙酰氨基酚退烧药,才酿成悲剧。
1、成人累计使用对乙酰氨基酚一次不应超过500 mg,两次用药间隔时间不宜低于6小时,每天不超过2000 mg。小于12岁的儿童按体重给药,每次相当于对乙酰氨基酚10~15 mg/kg。
2、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每4~6小时一次,24小时用量不超过4次量。
3、不论是大人还是儿童,退热治疗不应超过3天,镇痛给药不应超过10天。
4、如果是混悬液,用前要上下摇晃,使之混合均匀,使用产品包装中的量杯或容器量取相应的剂量。
5、几种感冒药同时使用时,注意含“氨”“酚”“氨酚”字样的药品,避免重复用药。
6、如果忘记服药,无需补服,下一次用药继续按常规剂量给药即可。
7、服用感冒药期间禁止饮酒。
1、洗胃及活性炭应用
洗胃可快速且直接减少药物的吸收。据统计,服用中毒剂量对乙酰氨基酚的患者,若能在6 h内给予洗胃处理,其肝损害发生率仅16%,而未经处理者,肝损害发生率为37%。
2、特异解毒药的应用
N-乙酰半胱氨酸(NAC)是对乙酰氨基酚中毒的特异解毒药。在患者服用对乙酰氨基酚后,血药浓度达到治疗线上时,应当立即应用NAC;如果不能及时测定血液中对乙酰氨基酚浓度,服用对乙酰氨基酚≥7.5 g(儿童≥150 mg/kg )者应在8 h内给予NAC治疗。NAC应尽早应用,12 h内给药疗效满意,超过24 h疗效较差。治疗中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直到用药16 h后对乙酰氨基酚血药浓度降到25 mg/L或以下。
3、中药应用
五味子、红景天(红景天苷)、乳蓟(水飞蓟素)均已被证实具有特异的机制保护肝脏免受对乙酰氨基酚的损害。
4、其他
乙酰胡椒乙胺,可降低对乙酰氨基酚所致小鼠血清转氨酶的升高,对造模中毒小鼠有明显的肝脏保护作用。
膳食抗氧化物,如黄酮类抗氧化物、甜菜碱或类胡萝卜素等,可通过消除肝脏代谢中的有毒化合物,从而保护肝脏免受对乙酰氨基酚的损伤。
编辑:韩 竞
上传:杨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