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nj亢乃坚【包容说】
knj亢乃坚 《包 容 说》
何者为容?容者,器皿,纳也;容者,体察,谅也。容者,亦可作不确定解。而包者,则常以假象公示。故,包容,乃对境示众而已,实属不得已而为之也。
倘若垃圾现前,存其乎?远其乎? 倘若大嘴和稀泥,以“君子雅量,包容便是”相挟,喜之否?奈之何?
触犯底线,使人格暴跌,令道德崩陷,岂能容之放肆?各行其路,互不相紊,却被鬼祟,混淆视听,误导无明,甚或断人慧命,岂能容其蛊惑?
是故,倘以包容为侥幸者,无异于道德绑架,依老卖乖,以幼挟善,岂有公理制约乎?
包容,体察以谅解,容纳以宽怀,涵养以心境,岂能滥用于市井?心法应善,对境酬缘,恶者远之而不可容,当慎养虎为患、引狼入室。
世间行走,已然尘劳;人生百年,且行释然。而心灵空间,超荷负重,谈何再以违缘充填?生劫易渡,情劫难断。唯以内心清净,自身纯洁,才能自渡觉他,不嗔周遭喧嚣,不涉李下瓜田,明了自性,觉悟境遇。须知百态,无非风情浸染,骚弄乖戾。所谓王婆卖瓜,总有蛆蝇起哄;所谓露水之欢,不过蜻蜓戏莲。
倘若包容失去底线,则如被搅浑了的水,需要时间静静的沉淀,才能恢复其本质。是故,包容的过程即是煎熬。而人的行为惯性和思维模式却难以改变,心之距离,亦难以度量。
是故,言能包容者,如同古代寡妇泄欲——没男人找茄子自慰。人,类别于心态,唯于阴差阳错之间得失怡然、是非恩怨之间动静从容,方为有道。
包容说录于此,犹恐词不达境,而世法万缘皆由心昭。然,事有本末,心有原则;物有品位,人有风格。事以规律,心以巧拙;物以类聚,人以戒和。事理守道,心行承德;物偿所值,人信其可。事不关己,心无纠葛;物归缘属,人不苟活。
倘若一定以包容衡量诸心,吾辈拙见:虽言人之初,性本善,而心浊以尘垢之烦劳,无非“四解”:一者,不是德不足,而是愚昧还未觉醒。二者,不是道不遂,而是心性还在迷失。三者,不是没有方圆,而是理事被错位。四者,不是没有规律,而是本末被倒置。
是故,所谓包容,因人之品行,对境而说。反之,即迷于“绑架”良心——包容无明,放纵有染。
善哉善哉。
作者 亢乃坚, 蒙古族人。笔名:伏燨、伏曦、原上草、蒙古包等。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至九十年代末,得到星云大师力荐,在台湾和香港多家报刊开辟有专栏。 参与编撰大型工具书《香港法律通编》、《澳门司法商务法律汇编》、《世界贸易组织多边协定全书》。 著有诗集、散文诗集,作品入选多种版本并获多种奖项。广西作家协会会员、广西法学会法学专家,民革党员,收藏家。藏品除当朝高端墨宝之外,古董珍玩多数是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程思远老先生的遗赠。 居士,师从台湾高雄市文殊讲堂慧律上人,法号净戒。 做人主张:德不配位,不与为谋。 作文主张:诗言有志,唯心品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