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人速看!12月1日起,公安将根据《舟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对未办理登记的狗主人进行处罚
养犬登记办理通告
自9月1日起,《舟山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全市范围内施行,我市制定了为期3个月的犬只准养登记过渡缓冲期。
如今,过渡期已满,六横公安分局将根据《条例》对未办理犬只准养登记的养犬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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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登记办理通告
自9月1日起,《舟山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全市范围内施行,我市制定了为期3个月的犬只准养登记过渡缓冲期。
如今,过渡期已满,六横公安分局将根据《条例》对未办理犬只准养登记的养犬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