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买房行不通了!新版征信将上线,时间是……

为了做低首付,离婚买房的道路可能走不通了!
来自央行公开信息,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计划于2020年1月14日17时至2020年1月19日8时进行系统升级。
根据大源按揭专家郑大源透露:这个系统升级时间,即在为新版征信系统上线做准备,新版征信要来。
与此同时,也有银行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接受了二代征信的培训。
这意味着,从去年上半年就开始风传的新版征信系统,可能真的要面世了。
其中新版征信中最受关注的是:作为共同借款人,双方征信可能都会体现负债
也就是说,未来,有购房记录的夫妻即便离婚了,作为共同借款人的一方即便名下无房,在征信上仍有贷款记录,离婚后无法享受首套首贷购房权利。
而从流出来的新版个人信用报告展示样板看,(七)相关还款责任信息中提到的“保证人”,可能就是共借人。
| 提前流出来的新版个人信用报告
再看旧版征信,有购房记录的夫妻双方共同还款,如果男方主贷,名下无房的女方征信不体现负债,离婚一年后,即可拥有首套首贷资格。
所以,多年来很多人钻政策空子,“想要做低首付,就离婚买房”,滋生了很多炒房行为。
举个例子,小明买房时,银行流水不够,可提供妻子小红的征信和流水给银行,夫妻两人共同借款,其中小明是主贷,小红为担保人。
如果是旧版征信的话,小红是不上征信的。
这样的话,小红和小明离婚后,名下无房的小红无房无贷记录,离婚一年后即可拥有首套购房资格,在广州限购政策下,首付可做到最低三成
如果新版征信要求双方都要上征信,那小红和小明即便离婚了,小红的征信都会显示有过房贷记录,这样在广州买房,首付最低要四成。
现在离婚还有用吗?
假若新版征信真的将借人纳入征信系统,那么你现在离婚,也赶不及了。
因为即便按照旧版征信,离婚也要满一年后,才能拥有首套首贷资格。
不过,对于已经离婚一年以上的网友,或可抓住旧政策的尾巴,立马行动,赶在新政实施前,把购房贷款等相关手续办妥。
共借人上征信,有什么影响?
这带来一个明显作用,离婚买房行不通后,可避免更多因真假离婚而产生的利益纠纷,利于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
另外,新版征信虽然尚未实施,细节也没出,但关于新政的一些细节值得关注。
比如说,如果夫妻双方是真离婚,作为“共同借款人”的一方就真的失去首套首贷的资格了吗?银行如何划定界限?
又比如说,历史数据会不会上传?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再看一个例子,一对夫妻已于5年、或者10年前离婚了,作为共同借款人的一方,在新版征信实施后购房,是不是就算有贷款记录?
再比如说,通过离婚做低首付的方法失效后,置换改善需求会减少吗,会给四房或以上的大户型带来冲击吗?“全款再抵押”的客户会不会增多?
你呢,针对新版征信中“作为共同借款人,双方征信可能都会体现负债”这一项,你怎么看?觉得新政合理吗?喜欢新版还是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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