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这位“霸道”司机被曝光!

近日

菏泽交警官方微信接到了一位网友的举报

称鲁R0****B车辆在点将台路违法变道

菏泽交警立即联动牡丹区交警了解情况后

迅速找到了这辆车牌号为鲁R0R**B的车主

并通知他到大队接受处理

后经民警的批评教育

驾驶员刘某也认识到了自己行为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

并表示以后一定遵规守法上路

民警对驾驶员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对驾驶员做出罚款100元的处罚

如果正常行驶的车辆刹车不及时

交通事故就很容易发生

你这种行为实在是给大家“添堵”啊

马路可不是“我觉得可以就可以”的地方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知识点:什么情况下车辆不允许掉头?

有禁止掉头标志的路口不能掉头

有禁止左转标志的路口不能掉头

车道有禁止掉头标线的路段不能掉头

道路中央标线是实线的路口不能掉头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路中央是“实线+虚线”,则虚线一侧的车辆是可以左转或掉头的。

以下路段不能掉头

高速、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除上述情况外,路口没有明确的禁止掉头、左转标志,可以掉头。而常常引发大家疑问的“黄色网格线”也是允许掉头的。个别特殊路口因交通流特殊,交警部门设置了特殊的标志、标线,则按照相应的标志、标线指示完成掉头操作。

看完小编的总结

怎样才能合法完成车辆掉头操作

大家明白了吗?

开车无小事,守法平安行

来源:菏泽交警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