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经常家暴我,我不想离婚,能否主张损害赔偿?
问:男方经常家暴我,我不想离婚,能否主张损害赔偿?
答:遭遇家暴,在婚内无法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能不能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存在争议。
肯定说,如北京高院的倾向性意见是可以按照《侵权责任法》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赔偿的数额一般是医药费和营养费等支出;否定说则认为婚内无法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原因是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是共同财产制,婚内赔偿不过是钱从左口袋拿到了右口袋,在夫妻财产未分割的前提下,这样的赔偿没有实质意义。
但是,建议您在遭遇家暴时要及时固定证据,例如:报警记录、医院的就诊记录、邻居的证人证言,尽可能的让警察或医生注明该事件是由家暴引起的。若对方持续家暴,您可以要求对方写下“保证书”一类的婚内协议,除了约定财产分割外,要注明该协议是因家暴而签订,以备日后作为损害赔偿的基础证据。
【家理学堂】是一系列由家理律师事务所影视创投部策划制作的普法类短视频。每期视频时长1-2分钟。每期选取一个常见的婚姻家事法律问题,由家理律师从情法角度出发,提供接地气、可操作的实用解答,以期为有需求的观众朋友们提供有益的借鉴。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