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采购原材料当期无发票后期补票可以税前扣除吗?
粉丝来信
【《投融资总监》微信公众号粉丝来信】采购原材料没有发票,后期补票如何处理?如果后期又不提供发票了如果处理?

房老师答疑
亲爱的《投融资总监》微信公众号粉丝:根据您的描述,贵公司采购原材料由于各种原因,当期没有及时取得发票等有效凭证,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暂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扣除,但是需要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补充提供有效合法的凭证。若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仍然没有取得有效的凭证,则企业所得税需纳税调整。
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取得了采购原材料的有效凭证,可以做专项申报和说明后,追补至发生年度计算扣除,追补期限不得超过5年。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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