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G试点结果到底是个啥
从2019年国家医保局提出在全国试点DRG,不过,截至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随之而来的是去年下半年又推出DIP试点通知。无论是DRG,还是DIP,到底对于各地医保、医疗机构带来什么样的结果呢?相信有些人还在等。
北京作为比较早开展DRG试点工作的城市,我之前也有文章描述过北京的试点情况,不在这里赘述。最近看到一篇来自于国癌中心的文章,让我产生了对DRG工作新的一些想法。《DRG视角下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对肿瘤患者住院费用的影响》,发表于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2020年6月。
我们先看下结果:
改革前后住院总费用无显著差异,总体数据和各个DRG分组变化率均较低。改革后的医疗费用有所增长,且医疗费用占比也显示提高;耗材费占住院总费用的占比在改革后均呈下降趋势。
注:医疗费用包括手术费、护理费和治疗费等操作性费用。
申明:这篇文章仅反应北京某肿瘤专科医院情况,且针对肿瘤患者,不足以涵盖整个行业。
按照作者的说法,就是费用平移,把降低的耗材费转移到了医疗费用。这个结果不知道医保局看到,或者患者看到是什么感受?简单地说就是钱没少花。
医务人员肯定不同意我的说法,因为现有的制度没有真正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才需要有这样的改革。
那么针对DRG改革,围绕什么目标展开工作?
是医保少支出?还是患者少花钱?还是医生收入提高?或者还有?
最近另外一则新闻也受人关注,2021年1月份,在全国各地公立医院心内科做冠脉支架手术的病人明显增多。因为冠脉支架从均价1万多元降到700多元,在全国各大公立医院陆续落地的第一个月。一些本来在去年12月份准备做手术的患者,扎堆等到了1月——这一选择将为他们节省至少上万元的治疗费用。
不过,另外一种介入治疗,药物球囊的使用量在一二月份明显增多。它比集采前的冠脉支架价格更高,大约2万余元。
血管内超声(IVUS)。这项检查费用不便宜,1万余元左右。这项检查能够更准确的判断出病人要不要装支架,怎么装。以前医生能不做,尽量靠经验,现在想法就会发生变化。
对于医院来说,最新的政策导向是当心脏支架价格大幅下降,医院鼓励多做手术、“薄利多销”——吸引基层或外省的患者来做。然而,医生的积极性并不是那么高。
不能简单地归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让我们再来看看医保局文件的说明:
医保应用DRG 付费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是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通过DRG 付费,医保基金不超支,使用效率更加高效,对医疗机构和医保患者的管理更加精准;医院方面诊疗行为更加规范,医疗支出得到合理补偿,医疗技术得到充分发展;患者方面享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减轻疾病经济负担,同时结算方式也更加便捷。
无论是国癌中心的那个研究,还是冠脉支架价格调整,会发现每次的改革都是从一个动态平衡到另一个动态平衡。改革不能简单地以一个方面作为目标,需要兼顾到其他方面带来的影响,以及变化,否则试点将没有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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