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搞懂!3万与30万的法律方案,差别究竟在哪里?
高级合伙人、律师
货比三家是我们消费时的本能,客户聘请律师也不例外。偶尔也会碰到客户说“小荷同学,你们家的价格方案太贵哒,比隔壁老王家贵了几倍哦。”作为一个不擅长议价的律师,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回答客户,只能尴尬又神秘的一笑,然后云淡风轻地掠过。
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3万与30万法律方案有哪些区别。(PS:这个主题不代表我们收费是3万或30万,也不指代任何同行,律师收费就是一个谜!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3万的案件基本上是一个律师干活,最多带一个助理。30万则是几个人形成一个办案组。我们不能说一个团队的工作成果就绝对强过一个律师,但绝大多数时候确实如此。就算主办律师再厉害,总是需要其他人帮他分担一些事务性工作,不然主办律师被淹没在案件的基础工作中,无法自拔,不可能有太多时间思考案件要怎么做。
能成为律师的人都不笨,智商上不会有太大差异,一个人胜过一支队伍这话也不太符合生活常识。办案人数的多少,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这个案件的上限能做到什么程度。当然这个人数不是越多越好,关键在于真正参与案件的人数。
3万的案件,要求代理律师在诉前就进行非常深入、细致的分析,方方面面想清楚,这不太现实,毕竟时间成本和交易成交风险摆在那。在委托洽谈阶段,3万的法律方案,往往体现在律师看过案件材料,告知客户有得打或者出具简单的法律意见,就开始谈价格了。这样的案件,客户的选择非常多。律师如果先花一周时间研究案件再报价,客户可能早已委托他人,所以讲究速度,出手要快、准、狠,迅速拿下案件,最好是带上合同谈案件,谈完马上办委托。
30万的案件,一般来说律师会做诉前评估,先把案件能不能赢、怎么赢、有何风险、如何取证等问题捋清楚,制作ppt再跟客户详谈。面对30万的法律方案,无论是客户还是律师都更审慎,彼此对案件的投入都更多。客户需要清楚地知道案件的走向如何,律师打算如何打造这个案件。对于律师也是如此,由于收费较高,诉前评估就成了必要工作。即使花10小时制作了法律方案,花5小时进行洽谈,最后客户还是委托了别人,律师对此也并不会觉得多愤然。一是风险和收益相对平衡,二是客户花大价钱要办的事,律师不仔细评估也不敢接,万一办砸了实在不好交差。
除了诉前评估外,在诉讼中对案件的时间投入和深入研究,也是会有所差别的。律师也是人,你不能说我付你3万,你必须日日夜夜都想着我的案件,为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不要以为收费高了,律师就爽了。事实上,高收费对于律师而言也是压力很大,高收费意味着要出好成绩。自己凭什么信誓旦旦地说俺就是比隔壁老王好,总要拿出两把刷子,否则有可能被羞辱。
其实,不少律师,面对已经形成委托的案件,都会讲求不计成本地办案。比如,笔者所在的律所,在薪资制度的设计上,也没有办案提成这一项,避免大家都趋向收费高的案件;同时,对案件的胜诉率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考核标准,特别是针对合伙人。但能够做到在办案时不考虑办案成本,首先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大部分的案件都收费相对不错,使整个团队已经形成较好的办案模式和习惯。
比如说一个团队目前在办的10个案件,9个收费30万,1个收费3万,那对于收费3万的案件,团队成员会习惯性以往常30万的办案标准作业,这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团队负责人亦不希望因为一个个别的案件,打破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作业标准。相反,如果9个案件收费3万,1个案件收费30万。你要求律师对于9个3万的案件的办案投入与那1个30万的案件的投入是一样的,这不现实,对于30万的那个案件也重大显失公平。
天同在给律师同行做培训时所展示的一千页材料在一张图上可视化,最高院退休法官组成模拟法庭的合议庭,案件细节做到极致等等,的确令人叹服。但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们收费足够高,才能实现对案件的极致追求,否则这个游戏就玩不下去。
一分钱一分货,这句朴素的话到哪都适用。
3万和30万的法律方案,除了对案件事实本身的分析“能不能赢”这一点有所差异外,对于“怎么赢”也就是对案件的策划也是区别显著的。以代理一个商标案的原告,3万和30万法律方案至少会有以下区别:
找出幕后“凶手”
3万的法律方案,案件怎么操作,基本取决于客户发过来的材料。起诉的往往是经销商,或者已经写在产品包装上的生产商。如果包装箱上没有生产商信息或是空壳公司,背后实际控制人、实际的生产商是何许人也,3万的方案往往无能为力。反过来,如果能够找出幕后“凶手”,那报价相信也不止3万。
30万的办案思维,首先第一点就是:生产商是谁?要告哪些被告?想清楚这一点才能干活。不仅脑袋里要想清楚,行动上更要清楚明白。什么深入虎穴、到侵权重灾区调查取证、冒着被追杀的风险到工厂去买买买、潜入山寨厂车间搞到对方大规模生产的证据云云,那都是正常作业流程。老实说,我还没有见过哪个案件,律师出具3万的法律方案,但杀到潮州、长葛、开平、淄博这些极具向经典致敬的智慧的工厂去深入摸索的,当然我也没有见过别的律所的法律方案。
取证,多省份奔跑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知产案件尤为如此!普通民事案件可能非黑即白,民间借贷案要不要还钱,还多少钱是A或B的两面。但知产案件,黑与白之间有一条从浅到深的灰色地带。你可以做成判赔1万,也可能做成判赔数百万,关键在于如何取证。3万的法律方案基本是在网络上购买就差不多了,最多上班路上发现一家侵权店铺,顺便叫上公证员一起前往,要求律师出差去外省买买买几乎不太可能。如果哪位兄弟收3万律师费,但帮客户北上广深地走了一趟,你一定要珍惜他,因为不会再有下次了。
30万的法律方案,北上广深走一趟,哦不,有可能是两趟,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别说北上广深,只要山寨大哥向我们招手,新疆、内蒙古,黑龙江我们也欣然前往。不是我们物质,而是我们在做方案的时候就考量过了,出3万的方案如何取证,30万的方案又应当如何取证,不同的律师会有所区别,但基本上是有大概的行业标准,违背这点大约要么是虚报高价,拿30万的钱办3万的事;又或者是缺少经验,以为3万有得赚,结果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案件做不下去,还可能生生拖累整个团队。
注重高判赔
知识产权案件为什么普遍觉得判赔低,是因为知产案件的胜诉判决理论上已给予当事人“超额利润”,即通过判决他人停止侵权行为,使得权利人合法占有更多的市场空间,获得竞争优势,从而从市场中得到更广阔的利润。也就是说,知产案件带来的利润,是需要客户拿到胜诉判决后继续勇猛经营,以赚取更大的利益。法院判赔是针对的权利人的经济损害赔偿,也就是“填平原则”,加之实践中往往是法定判赔,俗称“拍脑袋”。
没有确定的侵权获利或损失证据,法官在酌定时也不可能太高,这就导致业内普遍叹息知产案件判赔低的情况。近年来,司法政策强调“加大保护”“严格保护”,但相比侵权人的获益,或权利人的维权成本,也算不上特别高。
所谓的“超额利润”毕竟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除非是一山不容二虎的直接正面刚,否则,你说打击了一个山寨厂,使得品牌企业的创收节节攀升,法务总监年终汇报时也不敢这样讲。所以最直观的体现就是判决白纸黑字判定侵权人赔偿多少个0的经济损失,也就是法务部除了消费能不能创收,甚至作为一个创收部门的问题。
3万的法律方案肯定不能创收,这话不算过于绝对。毕竟3万的方案决定了你取证的范围、案件可达到的上限,法官在写判决时也会考量原告的维权支出几何。我们不能期待一份公证书、一张3万的律师费发票,就要求法官出一份100万的判决。但如果是一份工厂的公证书、三份外省经销商的公证书、若干网络公证、一张20万的律师费发票,法官判100万,那是很正常的。
影响“高判赔”的因素有很多,除了证据的多寡,与律师的法律分析和庭审工作也密不可分,还需取决于法官本身的判赔习惯。但无论是取证的策划,还是管辖权的选择,都是律师诉讼策略中不可或缺的环节。3万和30万的法律方案在这几方面也有较大差别。
影响“高判赔”的因素有很多,除了证据的多寡,与律师的法律分析和庭审工作也密不可分,还需取决于法官本身的判赔习惯。但无论是取证的策划,还是管辖权的选择,都是律师诉讼策略中不可或缺的环节。3万和30万的法律方案在这几方面也有较大差别。
首先,3万的方案从案件启动时就不打算全国范围奔跑,对于管辖权的选择自然就被告,无非就是已知的被告所在地。但30万由于在多个省份都实地踩过点,充分掌握了山寨大哥经销商的那张网,可以选择起诉的法院就明显更多。在没有好的管辖点时,还可以继续调查、寻找新的管辖权连接点。毕竟我们很难改变法官的固有思维,亦不能决定案件到哪个法官手里审,我们能做的就是尽可能把案件拿到知产审判经验丰富、走在前沿、保护力度大的法院去立案,使案件具有一定的可控性。事实上,管辖权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是否能够高判赔,对于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能不能认定侵权,不同的法院也可能存在较大差异。
3万和30万的法律方案哪个好,要从成本和效果两方面来看。从成本来看,3万当然更好,毕竟少了一个0。但成本是一个相对值,取决于收益多少。一个3万成本的案件,法院判赔10万,和一个付费30万的案件,法院判赔300万,哪个更好一目了然。再者,付费3万打击的是经销商,后来可能还需数十个3万才能扫清市场。付费30万却能端掉生产商,消灭侵权源头,那我相信30万更划算。
但3万和30万并不矛盾,都是市场的必需品。关键在于客户在开发案件时,首先要思考这是一个小案件还是大案件,这是一个适合3万还是30万的法律方案。当然也可以同时找3万和30万的法律方案进行比较,因为有可能你觉得很简单,只需3万的案件,也许就有律师出具了30万的法律方案,原来这是可以做成一个大案件的,妙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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