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9 文物学笔记丨文物定名
中央民族大学 文物与博物馆硕士
第四章(一)文物定名
一
不可移动文物定名
1.总体概貌
(1)现在不可移动文物定名,缺乏一个系统的规范的定名规则。
(2)大量不可移动文物保留原有的名称,或古文献记载的名称沿用至今。
2.定名原则
(1)用原有名称(本名),或者约定俗成的名称。
(2)用古文献记载的沿用至今的名称。
(3)用不可移动文物所在地的名称定名。
(4)用大的历史事件名称定名。
(5)用机构或单位名称定名。
(6)用姓氏人名定名。
在运用上述第1、2项原则定名时,带有侮辱性的名称不得使用,须重新定名。
3.定名规范
中国文物地图集编辑委员会制订的《(中国文物地图集)编制细则》(1993年修订稿)对不可移动文物名称做出如下规范:
(1)应尽量以本名(学名)或约定俗成的名称定名。
(2)同一县内的文物单位名称不得相同。
(3)带有侮辱性质的名称不得使用。
二
可移动文物定名
1.总体概貌
(1)大部分可移动文物或者馆藏文物没有规范的名称,对可移动文物定名,对研究、保护、宣传、信息储存与交流等,就显得很迫切。
(2)全国文物系统馆藏文物数量巨大,如何规范定名,是馆藏文物设置藏品档案,加强保护、管理的重大问题。
(3)馆藏文物定名存在许多不规范或者随意性等问题。
2.定名规定
(1)《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①定名规定
a.自然标本按照国际通行的有关动物、植物、矿物和岩石的命名法则定名。
b.历史文物定名一般应有三个组成部分,即:年代、款式或作者;特征、纹饰或颜色;器形或用途。
②利弊
a.在对馆藏文物建账建档中,起了一定作用。
b.该规定过于原则,不易掌握和操作,也很难适用于所有馆藏文物的定名。
(2)《中国大百科全书·文物博物馆》(以古书画为例)
①古绘画文物名称,由作者名、作品名和绘画形制三部分组成,其规则可表述为:绘画文物名称=作者名+作品名+绘画形制。
②古法书名称,由作者名、作品名和法书形制三部分组成,其规则可表述为:法书文物名称=作者名+作品名+形制。
3.评价
(1)存在的问题
①尽管文化部对馆藏文物定名做出规定,专家学者在可移动文物定名研究方面取得了成果,但由于可移动文物或馆藏文物种类繁多,数量巨大,现行规范远不能达到规范定名工作的要求。
②文物类别和种类不同从而决定了它们各自的定名规范也不会相同,从大的类别,到各个种类,决定了它们各自应有自己的定名规范。
(2)解决办法
可移动文物系统的定名应在总的规划之下,依据不同类别和种类可移动文物的特点和情况,分别研究制定出定名规范,最终构建成一套比较完整的可移动文物定名规范。
发布于 202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