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行业缺成本票,所得税压力大怎么办?
建筑行业是我国税收中纳税大头,但是目前很多建筑企业相关人士都表示:建筑行业目前纳税额过高,相关企业在工程项目中处于进退维艰的境地。国家为了减轻企业税负压力,实行营改增,但这一税收方式在建筑行业中却起到了反作用反而导致了建筑业税收压力越来越大。
拿工程企业来说,工程企业的利润率极低,每个项目的净利润在10个点左右就已经是极高的利润了,并且还要确保所有工程款必须在两到三年内回款。后来实行营改增,企业所得税中可以扣除增值税,但如果在购买材料时需要开具材料发票,材料费用将上升百分之六以上。这么说来税收并没有节省多少,但过程反而越来越麻烦。
同样受到冲击的还有承包商,税收改革后,承包商的施工管理和利润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中国的工程建设中很多承包商都采用工程转包或分包的形式,这种局面短时间内很难打破,总承包商的增值税进项可以向转包企业或分包企业获得,但对于转包商和分包商这种企业来说,之前的3%的简易征收税率许多企业还是能够接受,但是营改增后,增值税率高达11%,这就更加大了企业的税负压力,可以说增值税成了这些企业的背负的一座税收大山。
建筑行业应如何减少税负,增加企业利润?
首先要了解在建筑行业中,企业的增值税问题比较复杂,经常存在增值税进项模糊不清的地方,所以建筑业企业在实际运营中要特别注意。同时,企业主和财务人员在制定税务筹划时,必须合法合规的利用优惠政策,以减少企业负担。
那怎样的优惠政策最实用呢,推荐利用总部经济招商政策。
一些较贫困地区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设立经济开发区,在开发区内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激励支持政策,吸引外省市的企业到当地投资,并且在开发区内采用是注册式招商,企业不用实地进驻园区,既不会改变企业现有的经营模式也不需要改变企业的经营地址,既降低了企业税负,又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总部招商政策主要的税收优惠政策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地方财政在地方留存税收金额上的返还奖励,另一种是采用个人独资核定征收。
园区注册企业可以享受以下优惠:
1、企业所得税返还奖励占地方留存部分70%-90%。
2、增值税返还奖励占地方留存部分70%-90%。
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以下优惠:
园区类内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享受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的核定,核定后的综合税率在3.16%以内。
举例分析
例如:甲公司是建筑类企业,去年年完成项目,企业利润2000万元。
正常纳税情况下:
企业所得税:2000*25%=500万
税收洼地园区优惠情况下:
增值税:2000/1.06 * 0.06=113.2万元
附加税:113.2 * 0.1=11.32万元
个人所得税:2000/1.06 * 0.1 * 0.35-11.32=52.94万元
总税额:113.2+11.32+52.94=177.46万元
177万比500万人节省了32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