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说“十三五”之增值税
“十三五”期间,作为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的改革新突破不断,取得了卓越的成效。今天申税小微就带大家看看“十三五”期间,增值税的“光荣经历”~
全面推开“营改增”
由前期部分地区部分行业的试点开展,营业税逐渐开始退出历史舞台。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全面推行,试点范围扩大到全行业。增值税的税率也有所调整,在17%、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
2016年5月,办税服务厅增设“营改增”宣传专栏,方便纳税人翻阅
简并税率减负担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2017年7月1日起,取消13%税率档,只保留17%、11%、6%三档税率。
深化改革促发展
2018年,增值税改革进一步深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原本17%税率降为16%、11%税率降为1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统一了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税务干部向商户主动宣传税收政策
减税降费落实处
2019年,税务部门推出一揽子相关政策确保增值税优惠政策逐步见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发布,税率进一步降低,16%税率降为13%、10%税率降为9%;另外还实行加计抵减10%、15%政策以及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疫情防控助复产
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国家更是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发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发布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由3%征收率变为免征增值税,其他地区则是降率至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发布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及附加;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收入免征增值税及附加……
税务部门开展税企互动活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扛起“减税降费”大旗的增值税在十三五期间的表现有目共睹,各项税收改革落地有声,税收调节作用不断显现。在即将到来的“十四五”期间,我国的税收制度还会进一步完善,让我们共同期待增值税的发展。
来源:上海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