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问63】韩传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中债转股及其价值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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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于皓童问: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韩传华答:
一、重整中股份清偿债务的学者争议
在此,王欣新教授除坚持已见外,还主张:股权由公司法调整,破产重整程序予以调整不合适;股份清偿债务一旦完成,视为清偿完毕,即便重整计划不能执行,法院宣告破产,已清偿的债权无法恢复原有债权。
三、股份清偿债务可能造成债权人损失
四、股份清偿债务债权人损失的救济途径
五、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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