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 我在成都的慵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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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成都的慵懒生活
宓月||四川
在我的家乡,睡懒觉是件不可饶恕的事。如果说某某人“太阳都晒着屁股了还在睡”,相当于就被贴上了诸如“好吃懒做”甚至更严重的标签。
记得我父亲是从来不睡懒觉的,天一亮就起床,不管他睡得多晚,从未改变过。他也不睡午觉,总是在忙各种各样的事。因为父亲的影响,我和哥哥们虽然心里不情愿,却也从没敢赖床。上学期间睡懒觉是不可能的,往往天未亮就得起来。到了周末,尤其是冬季,温暖的被窝对小孩子的诱惑实在太大,起床就成了一件必须下决心的事。但只要太阳明晃晃地照着屋顶,我们没有一个会继续赖在床上。早起,是一天的开始,也是我们人生的第一课。
早起这个习惯是何时远离我了的?现在,我常常要等到先生已经做好了早餐,再三催促,才会起床。但这时已经快到上班时间,往往来不及漱洗,早餐也得胡乱吞下去,便得开始处理工作。为此,在先生的印象中,我便成了个懒人。我为自己辩护:太阳没有起来,我咋知道我该起床了?
记得我刚到成都那些年,我照例是早早就起床了的。有时,等我收拾停当出门,大街上还是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路灯还亮着,行人稀少。如果与人有约,我总是会比约定的时间早到几分钟。但几乎没有一次约的人是准时的。往往要等约定的时间过了半个小时、一个小时,才会看到他不紧不慢地来了。不守时,是成都人给我留下的第一个印象。不过,这种状态后来慢慢有了变化,大多数人还是相对比较准时,晚个一二十分钟,在这样的大城市是可以原谅的。再后来,我对不守时的人就慢慢地疏远,我不能跟一个耗我时间的人做朋友,更不能与之共事。因为鲁迅先生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故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实在无异于谋财害命。
守时,是我始终坚持的底线。但睡懒觉的习惯,却是在不知不觉中养成,而且我几乎心无愧疚。记得第一次晚起是一个春天的周末,我睡得晚,上床时外面在下雨,那雨究竟下了多久,我不知道。总之,我醒来时,雨倒是没下了,天很暗。我起床后以为还很早,谁知一看时间,都快十点了。我惊异自己怎么能够那么踏实地睡得那么久。后来,我还在书中找到了原由,据说这跟进化有关系。远古时代人类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需要频繁进行狩猎和采摘等室外活动。如果天气疾风骤雨,就会躲在洞穴里休养生息、放松精神,或者舒舒服服地睡一觉。
既然是潜伏在身体里的远古基因在起作用,我这个觉就更睡得心安理得了。谁知,从此这样晚起渐渐成了一种习惯。如果第二天工作安排允许,我必定会睡到早晨八点钟或者再晚一些。加上我一直喜欢在晚上看书、写作,通常要过了十二点才会上床,晚起似乎也就理所当然。
然而,我每次出差,只要到了阳光充裕的地方,却从未晚起过。清晨,只要窗口有了阳光,我会自觉地醒来,也不会赖在床上。阳光就像一种召唤,身体里的某种东西便被唤醒了,精神抖擞的一天就开始了。而一回到成都,就马上恢复原样,睡得踏实而毫无愧意。
成都的天,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分不清早晨、中午、晚上的,光线不明不暗。常常,唤我起床的不是阳光,而是窗外渐起的嘈杂声。我常常觉得,成都是适合作家、诗人、艺术家生活的城市,生活在成都的作家、诗人、艺术家确实也非常多。有些人来了,明知成都不同于北京、上海,不在国家的权力中心、经济中心,要在成都实现国际影响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但仍然会无怨无悔地留在成都。毕竟,在全国的大城市中,有哪一座城市能够像成都这样,更适合作家、诗人、艺术家们黑白颠倒的生活呢?更何况,在成都过黑白颠倒的生活既不明显,对身体似乎也无大碍。太阳没出来,睡在床上,就不会是一种罪过。
先生热爱写作,可他每天不得不朝九晚五去上班。只能到了周末,他才敢放肆地熬夜写作。他羡慕我可以自己掌控时间安排工作,写得兴奋了,一夜不睡也不必顾忌。但他说出口的却是:“懒人,该起床了!”
摄影/网络
作家简介
宓月,女,浙江绍兴人,现居四川成都。毕业于四川大学新闻系,现为中外散文诗学会副主席兼秘书长、《散文诗世界》杂志主编、成都文学院签约作家。著有散文诗集《夜雨潇潇》《人在他乡》《明天的背后》、长篇小说《一江春水》、诗集《早春二月》、人物评传《大学之魂——中国工程院院士、四川大学校长谢和平》等。作品多次入选各种年度选本、中学生课外阅读书籍和中考阅读理解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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