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税讯134(总829)】(2020-11-22)

【每日税讯134(总829)】(202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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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部署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和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1.印度发布《2020年平衡税规则(修订)》落实对境外电子商务供应或服务征税

2.美国联邦税务局咨询委员会发布2020年年度报告

3.美国纽约州数字广告可能触发州和地方销售税

4.墨西哥联邦税务局更新非居民数字服务提供商增值税注册名单

5.税务司法网发布报告称世界每年逃税约4270亿美元

特别推送:国务院部署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和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2020年11月18日,国务院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和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一要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鼓励各地调整优化限购措施,增加号牌指标投放。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对居民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并购买新车,给予补贴。加强停车场、充电桩等设施建设。二要促进家电家具家装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淘汰旧家电家具并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环保家具给予补贴。三要提振餐饮消费。鼓励餐饮企业丰富提升菜品,创新线上线下经营模式。完善餐饮服务标准,支持以市场化方式推介优质特色饮食。四要以扩大县域乡镇消费为抓手带动农村消费。会议还要求按时间表抓紧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落地实施国内相关工作;确定适应消费升级需求支持“互联网+旅游”发展的措施等。

1.印度发布《2020年平衡税规则(修订)》落实对境外电子商务供应或服务征税

2020年10月28日,印度中央直接税局(CBDT)发布《2020年平衡税规则(修订)》。根据《2020年财政法》规定,对向印度居民提供的非居民电子商务供应或服务,征收2%的平衡税(Equalization Levy,EL)。据此CBDT对《2016年平衡税规则》进行修订,在原来对特定数字服务(即在线广告或任何数字广告空间的提供)征收平衡税的基础上,将实施规则扩展到电子商务供应或服务。

在修订后的《特定服务或电子商务供应或服务声明》(表格1)和对所得税专员的上诉(表格3)中,除原来的要求特定服务的付款人按每个日历年提供信息服务提供商和交易以外,明确电子商务运营商(即付款人)按每个日历季度申报平衡税的相关信息;特定服务或电子商务供应或服务的付款人可以提供Aadhar码(Aadhar number),代替原来要求的永久账号码(Permanent Account Number ,PAN)。(IBFD)

注:印度2016年5月14日生效的《2016年财政法》规定,自2016年6月1日起,由印度居民或者在印度有常设机构的非居民向非居民服务供应商支付特定服务(如在线广告、提供数字广告空间等)费用累计款项超过10万卢比的,应征收6%的平衡税,由支付方预提扣缴(参见【每日税讯52】(2016-5-20))。2016年5月27日,中央直接税局(CBDT)发布《2016年平衡税规则》(EqualizationLevy Rules 2016)。2020年3月27日,印度上议院通过并获总统签署的《2020年财政法》规定,自2020年4月1日起,对非居民电子商务企业向印度居民提供电子商务交易取得的收入,纳入平衡税的征收范围,税率为2%(参见【每日税讯51(总746)】(2020-4-9))。现发布的《2020年平衡税规则(修订)》是根据《2020年财政法》的规定对《2016年平衡税规则》作相应调整。《2020年平衡税规则(修订)》链接:

https://www.incometaxindia.gov.in/communications/notification/notification_87_2020.pdf

2.美国联邦税务局咨询委员会发布2020年年度报告

2020年11月18日,美国联邦税务局咨询委员会(IRSAC)发布2020年年度报告,就联邦税务局(IRS)的资金使用、实施《纳税人优先法》(theTaxpayer First Act)、扩大电子申报、IRS大型企业和国际司(LB&I)的早期检查计划(early exam program)、纳税人数字通信等26个方面的问题提出建议。(IRS)

注:IRSAC是IRS的咨询小组,其主要目的是为IRS的高级主管和公众代表提供一个组织的公共论坛,以讨论相关的税收管理问题。根据《联邦咨询委员会法》(FederalAdvisory Committee Act,FACA),IRSAC必须在一年中举行一次年度公开会议,并至少在一份书面公开报告中提供建议,以确保政府机构工作的透明度,并根据该要求使国会和公众了解各个咨询机构的活动。IRSAC2020年报告链接:

https://www.irs.gov/pub/irs-pdf/p5316.pdf

3.美国纽约州数字广告可能触发州和地方销售税

2020年6月30日,美国纽约州财税部(State Department of Taxation and Finance)发布TSB-A-20(22)S号销售税《咨询意见》(Advisory Opinion)。根据该咨询意见,对于纳税人的数字平台除了提供免税服务外,还允许客户访问某些软件工具来创建、交付和管理自己的数字广告的情形,如果使用软件的客户位于纽约州,让客户访问预写软件可能会触发纽约州和地方销售税纳税义务。(IBFD)

注:纽约州通常对有形个人财产的销售包括预写软件的销售征收零售税,某些服务免税。但是,当以一个不分项价格(non-itemizedprice)一起出售几个不同的应税和免税项目时,应按已收取的总销售价格缴纳零售税。22号《咨询意见》链接:

https://www.tax.ny.gov/pdf/advisory_opinions/sales/a20_22s.pdf

4.墨西哥联邦税务局更新非居民数字服务提供商增值税注册名单

2020年11月10日,墨西哥官方公报发布联邦税务局第700-04-00-00-00-2020-152令,提供了截至2020年10月30日已进行增值税注册的在墨西哥没有设立常设机构的非居民数字服务提供商名单。(IBFD)

:从2020年6月1日起,非居民向位于墨西哥的收件人提供的数字服务应缴纳增值税。此后,墨西哥联邦税务局已分别于7月13日、9月11日公布已进行增值税注册的非居民纳税人名单。

5.税务司法网发布报告称世界每年逃税约4270亿美元

2020年11月20日,税务司法网(TaxJustice Network,TJN,又译“税收正义网”)发布首份年度报告《2020年税收司法状况》(TheState of Tax Justice 2020)。报告显示,各国因滥用税率和逃税而损失的税收超过4270亿美元,其中跨国公司逃避税款约2450亿美元,个人通过藏匿未申报资产和收入而减少纳税1820亿美元。(TJN)

注:报告链接:

https://taxjustice.net/wp-content/uploads/2020/11/The_State_of_Tax_Justice_2020_ENGLISH.pdf

(龚辉文 编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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