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德熙先生:一个小小的“的”字,牵动着汉语语法的全局,耗尽了先生毕生的心血
袁毓林:朱德熙先生评传
语言学微刊编者按:本文为朱德熙先生弟子、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袁毓林先生所作,概要而又全面地总结、评述了朱先生的学术观点和学术贡献。文章原为《朱德熙选集》(“20世纪现代汉语语法八大家”丛书,季羡林主编,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一书的序言,后改写作为《朱德熙文选》(袁毓林、郭锐编选,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一书的前言。本次刊发,采用《朱德熙文选》中的版本。
来源:语言学微刊(微信公号)
朱德熙先生,1920年12月3日生,江苏省苏州人。1939年,朱先生考取昆明西南联合大学物理系,第二年转入中文系学习。受到了罗常培、唐兰、陈梦家等教授的教导和赏识,学问进步很快。期间休学两年,延至1945年毕业。毕业后,先生曾在昆明中法大学中文系任教,并加入了中国民主同盟。1946年由闻一多先生延揽,去清华大学中文系任教。1952年,因院系调整,先生入北京大学中文系工作,并应邀赴保加利亚索菲亚大学任教,1955年回国,此后他一直在北京大学中文系工作,并于1979年晋升为教授。朱德熙先生先后担任过北京大学中文系副主任,北京大学计算语言学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中国语言学会副会长、会长,世界汉语教学学会会长兼《世界汉语教学》主编,中国古文字研究会理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古籍整理规划小组顾问,《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委员,第五、六届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委员,第六、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文教委员会委员等职。
1956年,朱德熙先生发表《现代汉语形容词研究》(《语言研究》第1期),全面而系统地用分布分析的方法来说明:形容词的简单形式(甲类成分)和复杂形式(乙类成分)在语法功能上有一系列的区别。从意念上看,甲类成分表示的是单纯的属性,乙类成分表示的是这种属性的状况或情态,它跟说话人对于这种属性的主观估价作用发生联系。更引人入胜的是,这种意念上的区别完整地反映在甲、乙两类成分的语法功能上——不论在什么样的环境里,这两类成分始终表现着互相对立的倾向。这种形式跟意义互相渗透、互相验证的研究方法,是对美国结构主义只重形式、不顾意义的重大改进。被赵元任(1968)《中国话的文法》誉为:“到目前为止,讨论汉语形容词的文章,最好的还算这一篇”。就在研究甲、乙两类形容词的语法功能的差别时,朱先生敏锐地发现:“甲的”(甲类成分加“的”)跟“乙的”(乙类成分加“的”)的语法性质不一样,前者是体词性的、可以受数量词或指示词修饰,后者是形容词性的、可以受副词的修饰。虽然它们在形式上没有区别,但是它们的语法性质很不一样:前者有体词化的作用,后者没有这种作用。朱先生采用严格的分布分析方法进行深入的研究,并在1961年发表的《说“的”》(《中国语文》12月号)中,公布了这种令人难以置信、却又不得不相信的结论:通过比较不带“的”的语法单位(假定为x)跟加上“的”之后的格式“x的”在语法功能上的差别,由此分离出“的”的性质来;即根据不同的x加上“的”之后形成的格式(“x1的”、“x2的”等)在功能上的区别,把“的”字分析为三个不同的语素:“的1”是副词性语法单位的后附成分,“副词 的1”仍是副词性的,即只能作状语。“的2”是形容词性语法单位的后附成分,可以通过单音节形容词的重叠形式AA(儿)(记作R)来证明。“的3”是名词性语法单位的后附成分,形容词、动词、名词加上“的3”后在语法功能上是名词性的,可以作主语、宾语、定语和体词性谓语。朱先生在1966年又发表《关于〈说“的”〉》(《中国语文》第1期),一方面澄清各种误解,另一方面进一步阐明这种方法的实质和根据。还联系历史,把唐宋时期带“底、地”的格式分为三类;并据此把“底、地”区分为三个语素:“地1”是副词的后附成分、“地2”是形容词的后附成分、“底”名词性单位的后附成分,指出:现代汉语的“的1、的2、的3”是分别从唐宋时期的“地1、地2、底”演变来的,历史事实支持他的这种分析。
1978年,中国学术界刚从十年浩劫中苏醒,朱德熙先生就在刚复刊的《中国语文》(第1、2期)上发表《“的”字结构和判断句》,引进动词的“向”、“潜主语”、“潜宾语”等概念来讨论“的”字结构的语义所指和歧义指数、分析由“的”字结构组成的五种判断句。1980年,朱先生发表《北京话、广州话、文水话和福州话里的“的”字》(《方言》第3期),指出广州话的三个“的”读音不同(分别写作:咁、哋、嘅),语法功能不同,显然是三个不同的语素;北京话的三个“的”同音,分析起来要困难得多;但是,广州话、文水话和福州话里“的1、的2、的3”三分的局面以及历史上“地1、地2、底”的区分都支持他对北京话的“的”所作的分析,尽管这四种方言里相对应的“的1、的2、的3”的来历不一定都相同。经过十几年的摸索和思考,先生终于找到了一条贯通方言和历史的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路子。1983年,朱先生发表《自指和转指——汉语名词化标记“的、者、所、之”的语法功能和语义功能》(《方言》第3期),引进句法成分的“提取”、“缺位”和名词化形式的“自指”、“转指”等概念,分析了现代汉语的“的”和古汉语的“者、所、之”等名词化标记的性质,并且从语法功能和语义功能两方面比较了它们的异同。1991年,朱先生写成《“的”字的方言比较研究》②,利用汉语18个方言点的材料,讨论状态词的名词化、“的1”和“的2”、“的3”的关系、状态词的名词化形式的指称功能和陈述功能、有没有专作定语标记的“的4”,文章还利用《祖堂集》等新语料对“地、底”的分布及其跟“的1、的2、的3”的源流关系进行了考察。
1992年,在生命的最后岁月,朱德熙先生强忍着病痛,在《“的”字的方言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撰写《从方言和历史看状态形容词的名词化兼论汉语同位性偏正结构》(未完成稿,发表在《方言》1993年第2期)。文章考察了分属六个大方言区的十种方言里的状态形容词的后缀(即“的2”)的语音形式、语法分布及其名词化时与名词化标记(即“的3”)的组合关系。文章着重指出:(1)在那十种方言里,状态形容词充任定语时必须通过加“的3”的办法名词化;由于“的3”除了有名词化的功能外,还有语义上的转指功能,这样造成的偏正结构都是同位性的。(2)同位性偏正结构在现代汉语各类名词性偏正结构里所占的比重极大,这种局面开始形成于唐宋之际“者”字嬗变为“底”字的时期;由“底”字组成的新的同位性偏正结构的兴起是汉语语法史上的一件大事。
在进行语法研究的实践中,朱德熙先生努力从汉语语法的事实出发,吸收国外结构主义语言学的新理论、采用美国描写语言学的新方法,不断地探索汉语语法研究的新途径、开辟汉语语法研究的新领域、并逐步创立汉语语法学的新体系。先生在1956年的《现代汉语形容词研究》中,已经全面而系统地用分布分析的方法来证明形容词的简单形式和复杂形式在语法功能上有一系列的区别,为对汉语语法现象进行分布分析作出了示范。在1961年的《说“的”》中,先生更是把分布分析的效用推到了极致,把一个普通常用的“的”区分为功能迥异的三个语素。在1962年的《论句法结构》(《中国语文》8-9月号)中,朱先生详细地论述了语法构造的层次性,介绍了层次分析的基本的操作程序,说明了层次分析对于分化歧义结构的作用,给当时的汉语语法学界劈头猛浇了一场及时雨。
在1961年的《说“的”》中,朱先生就开始尝试变换分析法。先生用这种动态的、能把有关句式联系起来的方法,来证明“我会写的”这类结构中的“的”是名词性语法单位的后附成分“的3”,而不是一般所谓的语气词。在1962年《论句法结构》中,朱先生专辟一节来介绍变换分析,并以汉语实例说明只有通过变换关系才能找出严格意义的同构格式来——因为狭义同构的语法形式内部并不是完全一致的,这种不一致性可以从它们对于特定的变换式的不同反映上看出来。在以后发表的文章中,朱先生更为广泛和娴熟地运用变换分析方法来分析一些利用成分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无法处理或难以解释的语法现象,特别是歧义现象。在1986年的《变换分析的平行性原则》(《中国语文》第2期)中,先生系统地总结了变换分析法的理论原则、应用步骤,详细地阐明了变换式矩阵里的句子之间的四种平行关系。不仅为我们更加深入地分析汉语语法、巧妙地揭示隐蔽的语法规律提供了新的方法,而且为我们作出了怎样使用变换分析法的指导性的说明。
在1978年的《“在黑板上写字”及相关句式》(《语言教学与研究》试刊,第三集)中,朱先生用变换分析法来分化一类同形异义句式。并且用语义特征分析法来说明造成相关句式同形异义的原因。在1979年的《与动词“给”相关的句法问题》(《方言》第2期)中,朱先生继续用变换分析法分化跟动词“给”相关的句式,并用主要动词是否包含〔 给予〕或〔 取得〕等语义特征来作出解释。如果说,变换分析法为分化同形句式提供了可操作的形式程序;那么可以说,语义特征分析法为解释同形句式为何异义提供了直观的意义根据。变换分析和语义特征分析的配套使用,使汉语语法研究走上了形式和意义互相结合、互相渗透、互相验证的道路。
朱德熙先生不仅在语法研究的具体方法上不断创新,而且在研究语言的观察角度和宏观思路上也不断反思、锐意革新。他在1985年为桥本万太郎的《语言地理类型学》中译本所写的序中,一方面肯定了德·索绪尔区分共时的和历时的语言研究方法的学说,给二十世纪的语言研究带来的深刻的积极影响;另一方面也明确指出这种学说的消极影响:把对语言的历史研究和断代描写截然分开,看成是毫不相干的东西。朱先生批评了这种思潮对汉语研究的消极影响:研究现代汉语的人往往只研究普通话,不但不关心历史,而且把方言研究也看成隔行。为了彻底地改变这种风气,先生身体力行,将共时的各种方言(包括北京话和普通话)之间的比较研究跟历时的古今汉语语法之间的比较研究结合起来,先后对“的、者、所、之”等虚词、重叠式象声词、反复问句等语法问题进行了跨越方言和贯通古今的对比研究,写出了令人眼界大开的《北京话、广州话、文水话和福州话里的“的”字》、《自指和转指——汉语名词化标记“的、者、所、之”的语法功能和语义功能》、《“的”字的方言比较研究》、《从方言和历史看状态形容词的名词化兼论汉语同位性偏正结构》、《潮阳话和北京话重叠式象声词的构造》(《方言》1982年第2期)、《汉语方言里的两种反复问句》(《中国语文》1985年第1期)、《“V-neg-VO”与“VO-neg-V”两种反复问句在汉语方言里的分布》(《中国语文》1991年第3期)。这一系列开创性的研究工作,为汉语语法研究开辟了一条贯通共时和历时的路子,扩大了我们的视野、拓宽了我们的思路,并使汉语语法研究走上了全方位、多视角的道路。
在长期的语法研究实践中,朱德熙先生一方面仔细观察各种语言事实、深入挖掘各种语言现象背后隐藏的规律;另一方面努力学习各种先进的理论、大胆尝试各种新颖的方法,在汉语词类划分、汉语语法的特点、汉语语法学体系、语法成分之间的结构关系、语法结构之间的关系和转换过程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创见又启人深思的理论观点。早在五十年代,朱先生已经明确地指出:“我认为划分词类的基本根据应该是词的语法功能。……在形态丰富的语言里可以根据形态划分词类,……形态不过是功能的标志而已。”⑤在八十年代出版的《语法讲义》和《语法答问》中,先生坚持并发展了这种观点,在理论上为汉语词类划分工作提供了指导性的原则。在《语法答问》中,朱先生对比了汉语和英语等印欧语言的主要差别,指出由于汉语缺乏形态变化,造成汉语语法有两大特点:(1)汉语词类跟句法成分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的关系,而是呈现出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等错综复杂的对应关系,进而指出词类转化、词无定类学说的错误根源在于没能认识汉语词类的多功能性;(2)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是一致的,不像英语那样句子和子句是一套构造原则、词组是另一套构造原则,因此可以在词组的基础上来描写汉语句法、建立一种以词组为基点(本位)的语法体系。在1980年发表的《汉语句法里的歧义现象》(《中国语文》第2期)中,先生在讨论多义句式的分化依据时,明确地指出句法成分之间有两种不同的语法关系:一种是显性的语法关系,比如主谓、述宾、偏正等结构关系;一种是隐性的语法关系,比如动作和施事、受事、工具等语义关系。区分这两种语法关系,为解决汉语主语、宾语的区分和界定提供了理论指导。朱先生在《语法讲义》中积极吸取符号学的研究成果,清晰地把语法结构的分析平面分为结构(句法)、语义和表达(语用)三个平面。在句法结构的类型上,先生在《语法讲义》中开创性地区分出粘合式和组合式两种结构类型:粘合式结构的组成成分都是单个的词,整个结构在功能上相当于一个词;组合式结构的组成成分一般不是单个的词,其中的结构成分之间关系比较松散。建立了粘合、组合的概念,可以更好地概括一些语法现象、解释一些语法规律,比如多项定语的顺序、哪些述宾结构可以直接作名词的定语等问题。在1982年的《语法讲义》中,先生提出了指称和陈述两个新概念。指称就是名词性成分在意念上指谓事物,指称形式可以用“什么”来指代;陈述就是动词性成分在意念上指谓事件或状态等,陈述形式可以用“怎么样”来指代。在《自指和转指》一文中,先生系统地用这两个概念来说明不同的句法结构之间的转化关系:“的”加在动词性成分(记作VP)之后,原来表示陈述的VP就转化成表示指称的“VP的”了。这为我们进一步研究汉语句法结构之间的转换关系、研究“的、者、所、之”等虚词的句法功能和语义功能提供了合用的理论概念和分析方法。值得一提的是,在1978年的《“的”字结构和判断句》中,先生首次明确地提出汉语动词“向”的观念,并用以解释“的”字结构的歧义指数;这一方面为我们研究歧义现象、描写句子成分之间的支配和从属关系提供了新的角度和工具,另一方面直接推动了汉语配价语法的蓬勃展开。
因此,我们十分赞同陆俭明先生的评论:朱德熙先生是我国思想最活跃、最富有创新精神的语法学家之一,是汉语语法研究的带头人和领路人。⑥
朱德熙先生在大学期间就对古文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课余时间专心攻读《说文解字》。他还听了唐兰先生讲的《说文解字》和《古文字学》两门课,毕业论文的选题就是关于甲骨文研究方面的,并被闻一多教授亲自批为甲等。1947年到1948年,朱先生在北平《新生报》的“语言与文学”版上连续发表《读古文字小记》(2篇)和《楚器研究》(3篇)等考释古文字的文章。其中,关于战国楚器铭文的几篇,后来改写成《寿县出土楚器铭文研究》发表在郭沫若先生主编的《历史研究》创刊号(1954年第1期)。在这篇文章中,朱先生通过细密的论证,考释出写法奇诡的“佳”字和当时许多人不能辨识的从“佳”的“集”字,并很快就得到了普遍承认。另外,文章把楚器铭文中的“王句”和古印中的“夫句”释读为“王后”和“太后”,这些都是很好的见解。这些文章的水平都明显超过以往对寿县李三孤堆铭文的考释,当时便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注意。1958年,朱先生又在北京大学中文系编辑的《语言学论丛》第二辑上发表《战国记容器刻辞考释四篇》,提出了不少很好的意见。正是这两篇文章奠定了朱先生在战国文字研究领域中的突出地位。
七十年代,朱先生参加了马王堆1号汉墓遗册、银雀山汉墓竹书、马王堆3号汉墓帛书、望山楚墓竹简和平山中山王墓铜器铭文的整理研究工作,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同时,朱先生在《文物》《考古学报》《古文字研究》《方言》上发表了多篇考释战国文字的论文,涉及的资料包括楚简、楚帛书、玺印、陶文、盟书和铜器铭文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极为精辟的考释结论,并为学者们所普遍接受。
战国文字是很难研究的,因为战国时代“言语异声,文字异形”(《说文·叙》),又是文字剧烈变化的一个时代。秦灭六国以后,“罢其不与秦文合者”(《说文·叙》),使得汉代的人已难以辨识。并且,战国文字里的很多字跟各种古文字里相应的字,在字形上几乎完全失去了联系,令许多学者望而却步。历代学者解释玺印、货币等战国文字,有好多误解;而且这些误释流传甚广,几乎成了公认的说法。朱先生的不少研究就是针对传统误释的,他在占有大量材料的基础上作出周密的论证,其结果往往出人意表但又令人信服。因为先生善于深入细致地分析字形,精确地揭示该字的形体演变的复杂过程,使人看清这一字形就是该字的异体。
朱先生研究古文字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善于把语言学的方法运用到古文字学的研究上来。先生坚持语言学的观点,非常注意文例;不但要求自己的考释在字形上站得住脚,而且要求在语法、语义上也站得住脚。他时常根据一个古文字在语句中的语法地位,来判断它有可能是哪个字或不可能是哪个字。由于朱先生具有上述优点,加上他的文章语言简练、条理清楚、分析透彻,因而他的考释文章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正是由于他和裘锡圭先生在七十年代以后的合作,共同促进了战国文字的研究,并使战国文字研究成为中国古文字学的一个独立的分支。
朱德熙先生过早地离开了我们,但是先生的学术思想留给了我们,先生的创新精神留给了我们。先生的弟子遍及海内外,他们正以不同的方式发扬先生的学术思想,推动汉语语言学研究达到更高的水平。先生开创的学术事业后继有人,并将更加蓬勃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