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8:租出的地上别人掏钱盖了楼,怎么算

小伙伴们,这周我们切换回《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0》,进入其他长期资产和资产减值章节,相对前面的金融资产、合并、长期股权投资来说,会好理解多了。
今天我们的例子化用自案例5-04,讲得是A公司有一块地,现在要在上面盖一个通用的建筑物,这个楼会租给B15年,每年500万,楼至少可以用30年。
现在这个施工合同是AB和承建方一起签的,约定前面的盖楼手续AB一起负责,工程款5000万实际由B承担,建完之后楼的所有权归A,公允价值1.5亿,租赁期内B可以使用。
现在问题是A应该拿楼怎么办?
这里面核心第一个问题解决的是,这栋楼的所有权。
我们都有感觉是A的,应该通过哪些要素判断呢(提前规划进合同里):
  1. 租期比使用寿命不是大多数

  2. 投资金额比公允价值占比小

  3. 所有权是A的,且B没有优惠的购买选择权

  4. 建筑是通用的,不是专门的

    综上,楼是A的。

下一个问题,B承担的5000万建设成本怎么办?
确认进在建工程,作为初始成本的一部分。
但是同时确认递延收益,在以后年度摊销进入租赁收入
所以实际这5000万的理解应该是B将租金提前垫付。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