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代,民国初期,在一条乡间小道上...
1920年代,民国初期,在一条乡间小道上,一名人犯被斩首处决。
虽然这里不是闹市通衢,但依然选在了最公开的场所,田间地头依然不乏看客。
这是中国极为古老而野蛮的一种刑罚,也是中国近代极不文明的一个符号。
1784年,乾隆年间,广州一艘英国船放礼炮的时候,炮手不慎炸死了中国人。清国逮捕了英国船长,逼着交出炮手,并将他斩首……
1821年,道光年间,一名美国水手从船上丢下一只坛子,砸死了一个舢板上的女人,清国在不到二十四小时的时间里,就将美国水手斩首……
正是这样的事情,让当时西方人觉得清国法律太粗糙太野蛮,完全不区分杀人是否故意,甚至很多很轻的罪名在中国也会判死。
也正因如此,鸦片战争后,西方人就要求在中国土地上享有治外法权了。
在清朝灭亡之前,曾出台新刑律,保留斩刑、绞刑,大幅减少死刑罪名,而且是改为秘密执行。
到民国,更进一步减少罪名,死刑采用狱内绞刑。
然而,规定是规定,在民国,不论是战时还是平时,公开斩首依然屡见不鲜……
历史,总有它巨大的惯性。斩首,就是中国走向文明的一个历史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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